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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自费大学毕业生农转非政策

  应届自费大学毕业生农转非政策
  一、办理自费毕业生农转非的范围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计划内北京市农业户口自费生。
  二、学生毕业后,应在本年度内落实接收单位。在本年度落实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或区、县人事局负责申报;在本年度未落实接收单位的,不予办理农转非手续。
  三、办理农转非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备案表》(一式两份)和《农转非名单》(一式两份),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及户口薄报市人事局审批。
  四、各级国家机关接收持有《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的自费生,应在办理农转非的同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五、企事业单位接收自费生,应在办理农转非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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