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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律考《商事法学经济法学》新动态 200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已正式发行。综观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我们可以发现,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有较大的变化,主要是增添了一些新的内容。就《商事法学经济法学》这一部分的内容来看,也有一定的变化,最明显的一点就是,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当中商事法学、经济法学是一本书,而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将商事法学和经济法学分编为两本教材,分别命名为《商事法学》、《经济法学》。虽然这两本教材的总篇幅与1999年的《商事法学经济法学》的篇幅基本相当,但在具体内容上却有较大的变化,主要就是列入考试范围的法律法规有了增加。就增加的法律法规来看,主要是去年和今年通过的新的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下面我们具体地谈一谈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不同之处。 一、《商事法学》 1.第一章《公司法》 《公司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有一定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材的编排有所变化,由此也引起内容上的一些增减;二是1999年年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做了一定的修改,由此几年的教材也相应地做了一些修改。具体说: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新增了以下内容:我国司法实践对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的态度(第4页);公司权利能力的内容(第4页);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第5页);公司与相关企业形态的区别(第5页);以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对公司进行分类(第7页);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对公司进行分类(第7页);公司法的调整对象(第8页);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第24页);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第25页);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的分类方式(第33页);股票的概念、特征(第33页)。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对下列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条理也显得更为清晰:法律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特别是“担保的限制”(第4页);公司权利能力的实现方式(第5页);公司法的性质(第9页);公司设立的严格准则主义(第10页);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第11页);公司章程(第12页);公司资本(第15页);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第18页);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特点(第36页)。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删去了以下内容:后配股的概念;关于公司会计帐册的禁止性规定;公司的民主管理;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适用;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 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正,这次修正主要涉及两点内容,一是增加了对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规定(《公司法》第六十七条),体现在教材第26页;二是增加了“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这些变化考生应予以注意。 2.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这一部分的内容与1999年的教材相比,内容上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但内容显得更为简洁,与法律条文的规定联系更为密切。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应注意到这一变化。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删去了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有关内容。 3.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是1999年8月30日刚通过的新法,第三章的内容也是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中新加的内容。对这一部分的内容大家要予以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等。 考生在学习和复习《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时候,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个人独资企业与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第56页);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第57页);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第60页);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第62页)。另外,对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要予以关注。 这一章的内容涉及的新的立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1月13日发布)。 4.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法》这一章的内容与去年的完全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5.第五章《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这一章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在编排结构上略变化,但这一部分所强调的知识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并无什么不同。 6.第六章《票据法》 《票据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没有什么变化。 7.第七章《保险法》 这一部分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有一定的变化,一方面教材内容的编排结构有较大的变化,另一方面教材所突出的知识点也有所变化。具体说: 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当中新增添了以下知识点:保险的要素(第121页);保险的分类(第122页);责任保险合同(第137页);保险经纪人(第141页)。 另外,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对下列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条理也显得更为清晰:保险合同的特征(第124页);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第126页);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第132页);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第132页);家庭财产保险合同(第133页);运输工具保险合同(第134页);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第134页);农业保险合同(第134页);死亡保险(第136页);生存保险(第136页);生死两全保险(第136页);简易人身保险(第136页);年金保险(第136页);健康保险(第136页);伤害保险合同(第137页);保险公司(第137页)。 8.第八章《海商法》 《海商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增添了一节的内容,即第十节《海事诉讼》,其他部分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完全一样。今年的教材之所以增添这一节的内容,是因为1999年12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该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海事诉讼管辖;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海事证据保全;海事担保;海事审判程序;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等。 二、《经济法学》 1.第一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在编排结构上略有不同。 2.第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基本上没有变化,但今年的教材内容与去年相比,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第13页);争议的解决(第17页)。考生在学习和复习的时候应当予以关注。 3.第三章《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基本上没有变化,但今年的教材内容与去年相比,强调了以下几个概念:产品的概念(第23页);产品质量与质量标准(第23页);产品质量责任(第23页)。 4.第四章《银行法》 《银行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略有变化,主要是一增一减:与去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今年的教材增加了一节内容即第六节《贷款法律制度》;与去年律考教材内容相比,今年的教材删去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发展历史”的内容。 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银行法》部分新增内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中国人民银行制订的《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发布)。 5.第五章《证券法》 《证券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有较大的变化,一是编排结构上变化较大,二是在内容和知识点上变化较大。具体说: 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新增了以下几个内容:证券市场主体(第47页);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第51页);证券发行的最新方式(第51页);证券交易的程序(第53页);证券交易的限制(第54页);证券上市的信息公开制度(第55页)。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对下列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条理也显得更为清晰:证券交易当中的禁止交易行为(第57页);证券法律责任(第61页)。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当中删去的内容是:协议收购。 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证券法》部分的内容所涉及的一个新的立法是:中国证监会于1999年7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考生在学习和复习的时候要关注一下。 6.第六章《税法》 《税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有所增加,具体说: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新增了以下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第65页);《关税法》(第71页);资源税法(第78页);印花税法(第79页);税务检查(第83页)。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当中删去的内容是:发票管理。 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税法》部分的内容所涉及的一个新的立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9年8月30日第二次修正)。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税法》部分新增内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92年3月18日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1993年12月3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88年8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政部,1988年9月29日发布)。 7.第七章《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有一定的变化,一是在结构编排上有较大的变化,二是在内容上有一定的增删。具体说: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新增了以下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第89页);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第89页);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第91页);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第91页);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第92页);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或入股作为对企业的投资(第92页)耕地保护(第95页)。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删去了以下内容:联营企业用地;土地行政管理;土地登记。 8.第八章《自然资源法》 《自然资源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有一定的变化,主要是增删了一些内容。具体说: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新增了以下内容:渔业法(第110页);《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13页)。 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相比,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删去了以下内容:《草原法》。 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自然资源法》部分新增内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农牧渔业部,1987年10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发布)。 9.第九章《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没有变化。 10.第十章《劳动法》 《劳动法》的内容与1999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相比没有变化。 三、关于2000年律考商事法学、经济法学指定教材内容变化的几点看法 上面我们具体介绍了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内容上的一些变化,下面我们想就这些变化谈一点个人的看法,希望能够对考生有所帮助。我们认为,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商事法学、经济法学在内容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1.突出了新的法律法规。1999年和2000年刚通过的一些新的比较重要的商事、经济法律法规在今年的律考指定教材当中都有所体现,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程序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等。对于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一方面我们不能把它们当做2000年律考重点的必考内容;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予以轻视,认为无关紧要。 2.适当增添了一些基本的理论。2000年律考商事法学、经济法学指定教材总总体上看,适当地增加了一些商事法学、经济法学的最基本的理论知识,这些理论知识一般来说,不会成为律考的重点知识点,但这些基本的理论知识对于帮助考生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不无裨益的。所以我们建议考生适当地把握一下教材当中的一些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 3.内容虽有增有减,但总的来说是增。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的内容看起来既有增加,又有减少,但由前面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出,增加的内容比减少的内容要多得多,所以从总体上看,今年律考商事法学和经济法学的内容比以前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考生学习和复习的任务相对也有增无减。 4.内容的删减并不意味着考试范围的缩小。2000年律考指定教材商事法学和经济法学的内容虽然有一定的删减,但事实上,删减的内容也是以前律考不怎么出题的内容,或者说删减的内容也是我们在复习时可以略过的内容,所以我们可以说,律考指定教材内容的删减并不意味着考试范围的缩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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