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五年前的一幕,那时,我也是捧着玫瑰花,一支血红血红的玫瑰花。那天,那天不是情人节,那天是,是毕业离校前的一天。 那天,我站在她的窗外,一直站了一夜。那时的我,相信可以用痴情打动她。在漫漫长夜中,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希望中到来,又在失望中离去。狂欢的校友们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傻瓜般的站着;泪别的情侣们最后也走了,还剩下甘心傻下去的可怜人守在已无一丝灯光的公寓楼外。当我坚持不下去时,我鼓励自己,会的,会的,她一定会下来的,她一定会下来接受我的玫瑰花的。 在希望与失望的产生和破灭中,我送走了黑夜,迎来黎明。黛青色的淡光包围我时,我的心已经变得冰凉。 公寓里的走出一个,又走出一个,始终不见她的身影。 太阳把我长长的身影集中到我的脚下,也把炎热集中到我所在的一尺见方的地方。 她终于出现了。她慵懒的走下来,穿着短裤头,穿着拖鞋。她漫不经心的望了我一眼。她站住了。她感到有点意外。她在开口问话。她在对我说话。 "你站了一夜?" 我的双腿已经没有了知觉,但我思维非常清晰:"不,除了一夜,还有半天。" "你,你何苦呢,我们,我们是不可能了。你,你也明白这一点。明知道不可能又为什么不放弃呢?" "只要值得,不可能我也要争取,不管阻力有多大,不管成功的可能有几分。" 她叹了一口气:"到里面坐坐吧!" 我一阵狂喜,上天终于给了我一个机会:"这么说,这支玫瑰花你收下了?" 她一言不发,转身往楼上走去。 我看得出来,她在犹豫。她在动摇。她在选择。 是的,她一定非常为难,这一点我理解她,所以,再上一天一夜我也不会怪她的。 是的,这是个难题,一边是大学四年的爱情,但没有任何物质保障;一边是事业有成的早在上大学之前就定下的对象,那里的物质有保障的。 现代的爱情,虽然处处讲自由,似乎为真正的超越世俗的情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但是,事实却是爱情快餐的泛滥,爱情的物质金钱化。在物欲横流中,经典的爱情只存在小说中,只存在幻想中,只存在放纵之后空虚后的向往中。没有人会在考虑感情时不考虑金钱,那些为爱私奔的情是因为头脑发昏,一旦清醒过来马上后悔,一旦后悔马上分手;那些为了生病的爱人几十年如一日奉献青春奉献心血的成年人,他们有的只是责任,爱情早已退化废弃不用的阑尾,这时候再提只会令每一个心知肚明的人难堪。 不知道当时的我是否头脑在发热,但一想到四年的感情一朝平空消失却真的不甘心。她说过,她情愿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也不愿嫁给一个衣食无着的人。她是个现在的女孩,她注重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 我到了她的门口,她慢慢打开门,伸出手,她要那朵玫瑰花! 只是,这时楼下响起了一声柔和的汽车喇叭声。 我的脑袋在那一瞬间变得空白,在空白之后,我意识到,一切都完了! 她关上了本已打开的门,她从我身边走过。她停下,望着我。 我的声音又干又涩,我犹如一个落水者在徒劳的向空中乱抓:"你,真的要跟他走? " 她有些慌乱,唉,她总是那样自信,她不该再我面前显得慌乱。 她迟疑着说:"你,还有几年书要读,你一定会取得好成绩的,我们,我们是不可能的。你早就知道的,你知道的。" 她走了,是从我的身边走过去的,是从我的眼前走过去的,她是一步步走向那堆钢铁造成的身份与财富的象征物的,她是走向那个她根本就不爱的男人的身边去的。 她抛弃了我! 她没有一丁一毫的留恋的! 她根本就不在乎我,根本就不在乎四年的感情! 我觉得我有了特异功能,我可透视眼前的一切,不是吗,一切都变得透明起来。随后,我把透明一点点压榨成一个小点点,最后,那个小点点旋转开来,带着星星般的光亮。那个小点飞进了我的大脑里,它失去了控制,它产生了灼人的高温,它产生了极强制气压,我用意念约束它,在最后时刻,我命令它毁掉脑子里的一切,于是,它轰然爆炸,雷鸣般的回响中我能看到自己变成的小碎片。 于是,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一个身在酷热心在酷寒的傻瓜,一个用双手捧着梦幻中爱情不肯醒来的白痴。整个世界在爆炸中消逝了,惟有一具行尸走肉在瑟瑟发抖。 我说过,男人是不会死的!在心死之后,只要有一息信念尚存,就会迎风而生,逆流而活。 伊人已逝,只有空房一座,去它妈的空房!我飞起一脚,一脚将房门踢破。这一脚,也踢破了我原定的生活。在破门吱吱呀呀的呻吟中,我放弃了即将开始的研究生生活,走进了长期受煎熬无法解脱的炼狱生活,走进了四处奔波居无定所的生活。 在京城中的几年打拼中,我没能挣下什么钱,倒交了不少像店老板那样的"黑色"朋友,也交下了会玩会乐但不懂情调为何物的"白色"朋友,当然,还有一些为我编发有关歌女舞女风流韵事的"老编"朋友及在娱乐场合玩艺术的朋友,在他们那里,我才能找到一点做人的感觉,除此之外,只有拼命挣钱并把挣来的钱扔进各种各样的高级"雅人"的消费中去。 唉,生活啊生活,这就是我的生活!这一切,全是那个曾经善良的女人造成的!臭婊子,我一定要让生不如死,一定要让你家破人亡! 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停在前面的咖啡店的门口,一个熟悉的女孩在一具中年男人绅士的手势下走出汽车。我的心倏的痛了起来,她是,她就是小雁。 我望着陈总的背影,一团不可遏制的仇恨之火熊熊烧起来。我想我的眼睛一定红得吓人,否则服务生不会说话结结巴巴的: "先生……要点什么……" 我喘息了下,冷声道:"给我一杯冰水,要大杯的。" 服务生脸都绿了。他大概已经估量了对手的实力,所以没提任何异议便乖乖照办了。哼,这种小人!如果我昨天过来,恐怕早像索比被子扔出门过,并贴着坚硬的地面滑行几米,然后折尺般一节节撑起自己,再然后带着敬畏的神情逃离哈哈大笑的服务生们。 可恶的小人,可恶的陈总,今天我要你明白,你也是个小人,我更是个小人。别人你可以得罪,但你不能得罪我! 咖啡厅的是个非常有情调的地方,这地方盛产激情与浪漫,别忘了,今天又正好是情人节,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时间如果不是因为陈秃的话,我想我度过非常愉快的一天的。好的,为了这美好的气氛,也为了今天这个美好的节日,我一定要文明起来,况且我一直就是个文明人,这一点毫无疑问。 我的心情在烛影与絮絮的情话中平静下来,开始用和平的目光打量这里的摆设和装修,说不定我还会在欣赏后什么也不做就离开。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人本来就是非常奇怪的动物。我的出格举动一定不会给我带来金钱,也不会带来荣誉,说不定,她所有的梦想将随着桌椅的破碎而破碎。损人不利己事最好不干,这是我一贯的主张。 我想到了兔子,如果他来到这个地方,不知要发多少句"太奢侈了"的感慨。记得当他看到立交桥时,一脸惊叹让人忍俊不禁,他家乡的小桥,他家里比邻居大数倍的场院,在这个庞然大物面前显得比玩具还小,比狗屎不臭。他的激动是无法言表的,但他也有表达自己心情的权利,只是他找不到一个文雅的词来抒发自己对它的崇敬与赞美。看他比生孩子还难的样子,我动了恻隐之心,佛曰:我不帮他谁帮他。 "兔子,你是不是看这个桥建得这么好这么大,想说它太奢侈了?" "对呀对呀,是这个词,我真笨,怎么想不起来呢,上学时我可是学过的!啊,太奢侈了!真是太奢侈了,过车的桥还用得着建这么好吗,能在上面走不就得了吗?城里人有钱烧的,都有不知道往哪花了!" 我不觉微笑了,兔子真他妈的活宝,他真来这儿,非骂这里的老板祖宗十八代不可。为什么?不为什么,他看不惯:大白天点蜡烛,是不是神经病?把窗户拆开,这屋里不就亮堂了?不就通风了,天,不自然通风非用电风扇,摆什么阔呀,这样是不好的!古代,说书人说的,在古代,有一个在财主,他家的钱多,在做饭不烧柴,用的也是蜡烛,可后来他不是败了家了吗,祖宗讲的教训也不听,真是个没耳性的驴! 兔子不懂有钱人地下玩的东西,那些东西离他十万八千里,他这辈子不知能不能过上那种神仙日子。城市,向来是享乐的好地方。它是乡村托起的经济之舟,那些大款大腕阶层,则是架舟冲浪的命运的宠儿。 陈总便是其中的一个,也是正玩着他那个阶层的高级游戏,半真半假的游戏。 我走到他们的背后,可他们没有发觉我的到来。 他们,正投入到游戏中,一个在讲,一个在听,在极富有煸情语言面前,我不得不佩服他们高超的演讲才能。 "小雁,你知道吗,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你就是我这辈子苦苦等待的人。不错,像我们这种人都是事业有成的人,都是表面上春风得意的人,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可是,又有谁能真正理解我们的苦衷我们的苦楚我们的悲哀呢?(这老小子也会使用这么一个正规的词!)其实,人是一种感情动物,名利等身外之物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在这些东西的污染下,人的感情失去了本色,沾了铜臭气。因此,为了事业,往往不顾自己的真正感情甚至拿感情作交易作筹码,结果,我们成功了,感情却彻底失落了。(注意,这小子一直用"我们"这个扩大的对象,他在转移受责的强度。另外,他在强调人生的无奈与真情的缺乏,以此换得同情及为婚外情打下伏笔。) "雁雁,你知道吗,那个与我同忱共眠的人,那个与我有夫妻名分的人,于我是那么遥远。虽然我们日日相守,虽然我们是那么熟悉,但心中的却有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好可惜的人呐,但不知为什么会造成这个结果!)我试图接受她,我想把我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她身上,但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我的心里很痛苦,这对她对我都是不公平的。二十的夫妻,没有情也有恩,这样同床异梦的生活与其说是爱她不如说是害她。她在这种状态生活,真的像生活在牢笼里,我们都在经受折磨。(听起来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啊。) "雁儿,那种感情无处寄托的日子太空虚太乏味了。我不骗你,实在孤独的时候,我就去外面找女人,但找得越多我越感到乏味,寂寞时时刻刻纠缠着我,我只有一个人坐在嚣闹的地方,用那里的光线与声音将自己麻醉。雁儿,几天前我听到你我歌,从你我歌里,我听出我心里的感觉,听出了你内心的失意与寂寞。我开始给你送花,每逢你的演出,只要我有时间,就过去看看你,不然,我一天就会坐立不安。(这些不经推敲的话,不知不份有多少。) "雁儿,到今天我才约你出来,就是怕你误认为我是个玩弄感情的人,怕你因为不理解而拒绝我。就连今天,我也是在实在无法把握自己才有此举动的。所以,不管你是否愿意,我都要把心里话说出来,哪怕你不答应。雁儿,相信我,只要你跟了我,我保证你在一年内走红。你不是想拍MTV吗,没问题,现在那东西已经是谁都可以玩上一把的玩意,只要有个几十万儿,不出一个月就可以搞出来。还有,你不是想出个人专辑吗,也没问题,我会请人专门给你写歌谱曲,写适合你演唱风格的歌。雁儿,想想吧,这些很简单的东西为什么要浪费生命去一点点挣呢,艺术是神圣的,为它献身我是支持,我只是不想看着你受苦,这些苦你本不必受的!(空口许诺,用美妙的想像引人入瓮,多下三烂的手法。) "雁儿,我的话说完了,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想想吧,你多年的愿望得以实现,而我为心爱的女人到处奔波,那该是多么幸福的生活啊!(娘的,说了这么多,怎么不活活把你累死!) 小雁肯定心动了。是啊,换了谁,在大好的前程面前,有谁会不怦然心动呢?只是没想到,这个该死老杂毛居然这么会说,居然会就这么多女人爱听的话,居然又说得那么动情,简直在进行声色并茂的诗歌朗颂会! 我啪啪啪鼓了几下掌,稀稀拉拉的掌声引起了朗颂者的不满,他抬起头,准备抗议吓跑他好不容易才引到陷阱边的猎物。当他看清是我时,脸上现出尴尬的神情,那是一种被当众扯下遮羞布后的神情,那是一种很快就恼羞成怒的神情。 我立刻进入随时反击的临界状态,一时大有剑拔弩张的紧张气势。这种情形我见过多了,他大概也没少经历,一时,在彼此蔑视的目光中暗暗较量着,等待着对手缴械逃走。 小雁幸灾乐祸的看着我们俩,谁也不帮,就那样坐山观虎斗。 我有了一种失败的感觉,小雁不帮我就意味着在帮他,这个小狐狸精,她妈变得这么快! 陈秃驴斜了小雁一眼,小雁竟然对他笑了笑了,这下,老杂毛更是得意,脸上现出嘲弄与不屑一顾的表情。 我快要败下阵来,我想立刻逃得远远的。有人说过,人会你受伤的野兽,会躲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慢慢舔自己的伤口。现在,我也想找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躲起来,来修复自己破碎的自尊。但我无法下台,我无法就这样灰溜溜的离开,我不甘心就此无条件投降。 "先生,您的冰水,放在哪儿好?" 服务生的到来给我解了围,我接过冰水,示意他离开,独自若无其事的灌了一口,噢,好凉! 陈秃驴这才转过身去,妈,他是大获全胜,他为自己赢足了面子。 我的脸肯定变了好几种颜色,幸亏没有人看到。太丢脸,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丢脸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现实,是可忍孰不可忍,不可忍就不忍! 我的目光一定很凶,我能感觉到脸上的肌肉组成狰狞的图案有多可怕。 我径直走过去,径直坐在陈秃驴的桌子上。我跷着二郎腿,一手端着大杯的冰水,一手晃悠着那朵墨色的玫瑰花。 "你……你要干什么?" 他感到了我的威胁,可惜,他今天只一个人,没人可以充任保安的角色。 "不干什么。"我懒洋洋的回答,将玫瑰花放进他的咖啡杯里搅了搅:"我有一个请求!" "请求?什么……什么请求?" "放过她,她是我的!" 陈秃驴被我的挑衅激怒了:"妈那个巴子,敢和我争女人!" 我手里的玫瑰花呼的一声飞出去,打得陈秃呆若木鸡,他绝对想不到我会在毫无预兆的情况突然动手。 "啊,真的对不起,瞧你脸上,要不要擦擦?" 小雁看着陈秃的大花脸,想笑又怕,只是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我。 "你……你,好,你有种!" "我当然有种,不信就在她身上试试!" 小雁推了我一掌,要我赶快离开这个是非地。听她的,我从桌子上站了起来。 "陈总,不好意思,她愿意跟我走,你还是死心吧。不过有一点我倒是挺欣赏你的,你的口才绝对是一流的!" "小子,你会后悔的,从没有人敢如此对我!" 他的眼里冒出豺狼般的凶光,如果我没有判断错的话,他是在恐吓我。哼,真是好笑,我会怕你的恐吓? "陈总,你太热了,瞧你头上全是汗,该降降温了!"我举起杯子,慢慢把冰水倒到他的秃顶上。我把握着倒的速度,一旦受到抗拒,我会加快倒的速度。 比我想像的要好,他一点也不反抗,一直配合我的动作,这很好,免得动作过大引起不必要的伤亡。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