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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印象里,老大和晓燕似乎一入学就应该是情侣,天经地义无可辩驳似的,他们毋需恋爱也用不着恋爱就应该是一家子。其实知道个中情由的,还是我们几个近水楼台的兄弟,他开始的最早,收获的也最早,在我们还沉浸在入学的新鲜里时,他们已经成双入对了,给老三老四这些久旱的禾苗以极大的刺激,遂跟屁虫样地逼问细节讨教经验。于是在某个月夜,在送走了晓燕以后,目无尘下的老大终于做了一回教授,以鲜活的实例向虔诚的学生们传授了他的经验。 开学伊始,聪明英俊的他就注意到了经济法系一特别女孩,圆圆的脸,白白的脖茎,留着一种古代仕女样的刘海儿,他说就是这种洋溢的古典气息吸引了他,仿佛古年月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的灵思附到了这个现代女孩子身上,他讨厌极了一惊一乍的现代女孩子,他铁定了要追她, 他的计划是—— 首先采用各种手段引起她的注意,除了他港台偶像男星式的英俊潇洒气质外,当然也包括走在她的身旁的时候突然尖声怪叫。 然后用最古老的递纸条方式向她发出约会邀请。 拒绝?别气馁,在一个星期内给她写一百多篇洋洋万言的情书,以普通朋友的身份请她吃数以百计的烤肉串烧鸡心炸鱿鱼爆海鲜。请她看数以十计场通宵电影。 她仍是她,我仍是我?那说明我决没有看错人,在这个浮躁的世界上我终于发现了我的真爱。 下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给她写一篇人世间最宝贵的情书。将中指刺破,用钢笔醮着写一万多字带着热血余温的文字,在她生日那天连同二十支玫瑰一同放到生日蛋糕的二十支蜡烛中间。 此时,女孩子应该由好奇慢慢变成略带陶醉的激动,然后甩开众人扑到自己的床上大哭一场,然后又笑了,站起来扑进床边老大的怀里,又哭了。 这时候,掌声应该响起来,顺理成章地,他们就成了大家公认的恋人。 而事实并非如此。老大高估了晓燕,虽然他从来不会低估自己。 老大说那天在自习室,面对对面的她,他外表很自然地问她几点了,她答了他;下一天,他问她带没带橡皮,她带了,借给了他;又一天,他给她占了位子,她坐了;又一天,他约她出去走走,她答应了。周围羡慕而嫉妒的目光里,已经无可奈何地承认又一对恋人产生了。 老大说他一直对自己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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