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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奇不奇?男子无处睡,象鸟一样栖身树叉上;怪不怪?姑娘不住店,似猫一般蜷伏驾驶室。为什么?是好奇?是防备?还是……

  天色慢慢暗淡下来,夕阳似乎在金色的彩霞中滚动,然后沉入阴暗的地平线后面。通红的火球金边闪闪,迸出两三点炽热的火星,于是远处树林黯淡的轮廓便突然浮现出连绵不断的浅兰色线条。
  马路两旁竖着的或是横跨悬挂的标语上都写着:“打击车匪路霸!”提示司机们要早点歇店。
  春龙是固定跑这条道的。这条道上,已经得罪了“逍遥楼”和“快活林”两个酒家。这两个酒家是千万不能住的,而且还要选在离那两个酒家较远的店住。
  如今是两男一女,如何安排住店就显得复杂些了。
  车停在一家名为“妹子饭店”的酒家前面。莎莎抢先说;“师傅,你们去住店,我就宿在车上。”她对这种店心有余悸。
  “扯淡!”春龙一急,跑出来一句粗话,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
  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能宿在车上?
  莎莎说:“董师傅,我不能花你的汗水钱。”
  春龙并不正面回答她,只对阿巧说:“下车,吃饭。你负责把莎莎安排好。”
  阿巧调皮地说了声:“是!”就提起行李下车,手遮凉棚往店名招牌上一望,快活地叫道:“哇呀!好呵,婊子饭店。”他是故意地把“妹子”读成“婊子”,惹得莎莎两颗黑钉子似的眼珠子在他脸上盯了好一阵。
  春龙也一楞。
  阿巧却做了个延请的姿式,甜甜地叫道:“董师傅,莎莎小姐,请!”
  由于顾客人员结构的变化,酒店方面的反应与以往不太一样。
  老板倒是一样的笑脸,一样的殷勤,一样的好话,但那些小姐们的表情与以往大不同。如果是两个男性顾客来落座,她们本来是一窝蜂似的围上来,拉手、搭肩、寒暄,按你坐下,帮你点菜,陪你喝酒、吃菜,胆大脸皮厚的就有把手装作无意其实有心地往男人那要害处碰摸的。今天不,因为是两男一女,她们又搞不清莎莎这一位女是属于哪一位男,所以显得谨慎,眼光中有狐疑、探寻和隐隐的怨恨(怨恨这其中的一女影响了她们的生意)的神色,动作也显得很规矩。
  这场面莎莎经历过几天,所以看到小姐们的神色动作,心里有些紧张。
  “三位请坐!“一位象火一样热辣辣的小姐说。
  阿巧满面春风。春龙神色坦然。莎莎若有所思。三人在一张方桌旁一人一向坐了下来。
  这使得小姐们无法判断莎莎是属于哪位男抑或是两男共有的。上茶之后,小姐只得用话语来侦察。
  小姐借抹桌子的机会对春龙说:“先生,请往你太太那边靠靠。”她是说她要抹桌子这一向的。
  春龙移了移凳子说:“她不是我太太。”
  “对不起,我冒然了。”小姐嫣然一笑,笑得很真诚、很甜。
  她是高兴自己找到目标了。
  小姐还要问,阿巧却记住师傅交给的任务,忙问:“你这店里有女客房吗?”
  聪明的小姐一下就听出,这女子不属于哪一个男人,显然又多出一个目标来了。
  小姐快活地答道:“没有专用女客房,但可以和我们小姐睡一房,只收半价房费。”说着,侧脸向店内一个飞眼,刹那间,店里一步三摇地走出一位象水一样柔和的小姐来。
  “火”小姐坐到春龙身边,“水”小姐就自然跟阿巧坐在一起了。
  喝酒,吃茶,说话,打逗。
  阿巧如鱼得水,应对自如。他一会儿张口接住“水”小姐用两指夹住送来的一片肉,一边用手去捏摸“水”小姐那蛇一样的腰。
  春龙还是不习惯不自然,尽管这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好在“火”小姐只是用火辣辣的眼光望住他,用热烘烘的腰身贴近他,并无过多举动。春龙只安下心吃喝就是。
  莎莎饿了,又很少吃到这么好的饭菜,还有青岛啤酒。因此,只是一个劲地大口吃大口咽大口喝。
  邻桌传来对话声。
  “不贵。你看这姑娘多水灵,一宿才三百元,只当一条红塔山。”
  “不行,我们国家干部不能做那事。”
  “国家干部怎么啦?再什么干部你也是男人不是?男人不就是多那么一点点。”
  艳浪的笑声。
  春龙没有转头望,只是埋头喝酒吃菜。他一如既往,吃饱喝足之后,到车上去好好睡个“穿心觉”,消除一天的疲劳。
  春龙吃好了,掏出一张一百元币,交给莎莎结帐,自己起身就走。
  “火”姑娘一把拉住他:“你不在这住?”
  春龙坚定地摇摇头。
  “那我白陪你吃喝了!”“火”姑娘白吃了别人的,反倒有理并生气了。
  春龙说了一声“谢谢。”大步出门。
  “火”姑娘在他身后啐了一口:“土佬帽!”
  春龙躺倒在车上,不一会就进入了梦乡。他睡得很舒坦。这驾驶室后座的三个位子,实际上是一个小卧铺。只是他个高,得把腿曲架起来。他用随身带的行李包作枕头,用风衣作被,侧身向右,双手抱胸——一个标准的健康的睡姿。他不打鼾——选拔到侦察排时经过严格考察——打鼾的人是不能当侦察兵的。春龙现在没有梦。他回到了家乡,见到了秀秀和儿子龙龙,见到了父母兄嫂,见到了龙云。他放心了,也想开了,心里就象月光下平静的湖面,无波无浪。他把秀秀和儿子的照片放在贴身口袋里,思念时就掏出来看一眼,有时还情不自禁地吻一下。看完或吻完,也就踏实了。心里踏实,也就无梦了。刚离家出走时他梦多,有时一闭上眼梦就来了。而且大多是恶梦。现在无梦,一身轻松。
  他感到自己又转入一个新的境界——无梦的境界。
  "砰砰!”有人敲门。
  春龙条件反射般地跳起,问道:“谁?”
  “师傅,是我。”春龙听出是莎莎的话音,却没有马上开车门,只摇下窗玻璃,问道:“什么事?”
  “我到车上来睡。”
  “扯淡!”春龙又随口骂出一句,心想:一男一女,怎么能同睡一室?
  莎莎哀求道:“师傅,那店里睡不成,有危险。”
  春龙这才开门让她上车。
  莎莎说:“老板让我和小姐们睡一块。那些小姐半夜三更都出去陪客,赶集一样。最后,小姐们不够用,老板还要我这个住店女客去陪客。吓得我跑出来了。”
  春龙相信莎莎说的是实话,又怜惜她一个姑娘家,就跳下车说:“你到后座睡吧。关好车门。”
  莎莎:“你呢?”
  春龙:“我下车去走走。”
  莎莎冲口而出:“你怎么不歇店?”
  春龙一怔,不语。
  莎莎:“你是舍不得花钱吧?”
  春龙不回话,只以命令的口气说:“你关死车门,放心睡一觉。
  我在车下守着。”
  “那怎么行?”莎莎为难了。
  “听我的,快睡吧。”春龙斩钉截铁。
  莎莎只得和衣躺下。
  莎莎怎么睡得着呢?
  首先,她想的是自己的安全。一个姑娘家独身宿在停在屋外的车上,就等于独身宿在野外,其危险性是可想而知的。一个心怀歹意的男子,一旦发现驾驭室里宿着一个女子,打破玻璃窗,开门闯进来是轻而易举的事。驾驭室空间小,若遇到那种险情,她莎莎就在劫难逃了。而且如果春龙师傅走远了听不见,也就无人相助,那就难以遇难呈祥了。
  想到董春龙,莎莎疑虑重重。从冒险与恶势力相拼救助她一个弱女子来看,他无疑是个有正义感的勇士。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又是单身汉,而且听阿巧说他当过侦察兵,有一身好武艺。勇敢而有力量的男人可能走两个极端,做好事时成为英雄,做坏事时成为恶汉。他董春龙会不会对自己起歹意呢?一个好男人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与一个条件相仿的女子独处时,由于本能而起歹心造成恶行算不算坏男人呢?莎莎一眼就看出阿巧是个花花公子,也看得出他在董春龙面前是服贴的。而且他既然已去花花世界,也不见得会对自己用心。她最担心还是董春龙——他为什么不宿饭店而要宿在车上?仅凭这一点她莎莎也不能不提防。
  想到这里,莎莎自觉心明眼亮,胸中有数,她作好了一切准备。首先是不宽衣解带,反而把腰带系得更紧。鞋带也系得更牢。
  她看好了车两旁的路面地形,熟悉了开门的按柄。一旦有情况,她就开门跳下车去。要是他从这边上,她就从那边下。一下车就钻进灌木丛。他个子大,钻灌木丛肯定不如她莎莎。对,还得把发辫系好,免得钻灌木丛时头发被挂住。这些准备都做好了,这才半躺半坐地歇息。
  莎莎依然睡不着。她又想起了自己的出路问题。回家去?家乡那个城市经济落后,就业很难,肯定找不到工作。还去帮母亲洗衣做饭吗?还去靠父母哥姐微薄到买了米就买不上好一点的菜的那点薪水、一家五口愁眉苦脸地坐在一起发呆吗?为什么自己的家乡跟两个师傅所在的发达地区相差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人家董师傅一个月挣一千八百元,还不包括奖金。而自己哥哥只能挣一百多元,不够自己打牙祭。是自己家乡那些当官的没本事呢?还是家乡的土地不肥沃?还是家乡的人懒惰呢?到底什么原因,她莎莎当然想不清楚。但有一点她清楚,就是她莎莎不能回去。不回去去哪里?现在有一个机会,就是跟董师傅学开车,学到了本事,总能挣到饭吃。看来董师傅已经同意收她这个徒弟了。
  这是一个好兆头。但后面怎么办呢?他还会不会继续教她,到了她家乡时,会不会赶她下车?还有,就是学会了开车,会不会帮她找一个工作呢?
  想着想着,莎莎一点睡意也没有。她干脆坐起来,从车窗往外望,首先看到那座酒楼。这幢两层楼的小建筑,一个个房里都亮着灯,那薄薄的窗帘后面,双双对对的人头攒动。莎莎知道,那窗帘之后的灯光下面,在演什么戏?有多少姐妹为了糊口,而在那些简易的木板床上,被那些酒醉饭饱满身臭汗的大汉们折磨摧残。当然也有些姐妹是自甘堕落、乐于此道、精于此业的。她在那个酒店住的几天里,从那些说出几句肮脏话来叫人听了起鸡皮疙瘩的姐妹身上,知道有些姐妹是会在这个“海”中沉下去的。
  但她莎莎绝不走这条道。她宁愿饿死,也不做那种事。她莎莎一定要学门本事,自食其力,自立于世。现在的问题是,象报纸上广播里常说的那样,要“抓住机遇”。她莎莎的机遇来了。她要抓住这个机遇。为了这个机遇,她莎莎想清楚了,准备到一定的时候作出牺牲。他董春龙是单身男人,只要他对自己好,真心爱她,对她礼貌,尊重她,她就准备献身给他。十个男人十个喜欢那种事情。女人不一样。一般来说,女人喜欢和追求情,男人喜欢和追求性。男女之间的这种差别,造成了人世间的许许多多的悲喜剧。莎莎又想到董春龙。莎莎觉得他挺男子汉的,浑身上下透出一种男子汉的豪壮之气、英雄之气。不象那个阿巧,女里女气的。
  若是跟董春龙这样的男人结为夫妻,她莎莎当然是乐意的。只要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若是他董春龙现在向她提出什么要求,蛮干胡来,她莎莎是会百分之百拒绝的,甚至会以死相拼的。这样思来想去,想不清理不明,加上几天颠簸劳累和奔波惊吓,莎莎疲倦已极,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莎莎睡着了。
  春龙却无处可睡。
  春龙在店前的树林子里溜达着。夜风的呼啸,怪鸟的嚎叫当然吓不倒侦察英雄,但疲倦得睁不开的眼皮和抬不起的脑袋却令他难以忍受。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忽然发现一棵大樟树的枝叉上搭着一个小草棚。这是守果树人的夜宿处。如今丰收的果实早已被人们摘走,这草棚也就被遗弃下来了。春龙心想,正是一个不要住宿费又不受骚扰的好住处。他一跃上了树,打着安全小手电照看了一遍,就躺下了。那次战争的侦察过程中,他也曾经在异国的一棵不知名的大树上歇息过。
  一躺下,几乎什么也没有想,就睡着了。
  就这样,同车三人,三种归宿:一个在店里寻欢作乐,一个象猫一样蜷在驾驭室,一个却象鸟一样宿在树上。
  夜色很好,清风徐来。满天星斗若有知,也该为这一幅人间奇景而感慨唏嘘吧!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正到快要天亮即所谓“黎明前的黑暗”那一刻,老天爷突然变了脸。满天星斗象突然断了电的灯泡刷地熄灭了。夜风由小渐大,直至狂风大作。先是“沙沙沙”的小雨点,不一会就倾盆大雨加上雷鸣电闪。
  下小雨点的时候,春龙依然在酣睡,一点感觉也没有。这些小雨点,先是被稠密的树叶挡住大半,透过树叶落下的也被茅草棚上干枯的茅草悄无声息地吸收了。
  春龙的第一道感受是狂风。这狂风把四人难以合抱的大樟树都吹得摇撼起来,那枝和叶的“二重唱”简直是排山倒海。春龙刚被惊醒,小茅棚的屋顶即被掀走。他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大雨就象天塌似的倾倒下来。春龙立即成了落汤鸡,只得紧贴树干站着。四周一片漆黑,他无法下树。他想纵身跳下去,但转念一想,树下地面情况不明,万一弄成个残废那可就惨了。
  一道长长的闪电划破沉沉的黑夜,紧接着的一阵惊雷就象从头顶上劈啦下来。春龙马上想到被雷击的危险,立即借着第二道闪电的光照一跃下树,想也没想就向停车处奔去。这时地上已经成了小河。春龙就象淌着河水费了好大劲才来到车旁。
  这时,莎莎也被雷声惊醒了。她瞪大眼睛,双手抱胸战栗着身子望着车窗外。她长这么大,好象这样的雷雨大作从来没有见过。借着闪电,她看到一个人影踉跄着奔到车外。她立即想到那是董师傅,就飞快地把门打开,伸出一只手把他拉上车。
  春龙一上车身上就滴下一大汪水。他怕淋湿了车上这个三人轮流用的小卧铺,就移到方向盘的位置上去。
  深秋的夜晚本来就凉,加上狂风大雨急骤降温,已经感到寒冷了。春龙连打了几个喷嚏,身子有点发抖。
  毕竟女子心细些,莎莎忙递上春龙的行李包,关切地说:“师傅,快把湿衣服换了,冻了要生病的。”
  春龙接过行李包取出毛巾和上衣,先换下夹克衫和开司米背心,再脱下衬衫用干毛巾擦干身子,动作飞快地换好了上衣。
  春龙换衣服的时候,莎莎故意别过脸去看窗外。雨一点也没小,风也没有停,仍然是伸手不见五指。正当春龙把上衣脱光时,突然一道持久的闪电,把天地照得通明透亮。这样,窗玻璃正好成了一面镜子,把春龙裸露的上身照得清清楚楚。莎莎陡然看到这样健壮的男人身体——那鼓突突的肌肉、那黝黑发亮的皮肤、那悠长的体毛,不由全身一震,耳热心跳。她下意识地闭上眼睛。
  幸好闪电逝去,一切又回复到黑暗和平静。
  春龙虽然换了上衣,上身感到暖和些了,但下身还是湿漉漉的。在驾驭室里当着一个年轻女子的面换裤子显然不合适。但寒从脚下起,一阵阵冷风从下身袭上来,春龙身子不由微微颤抖,又重重地打了几个喷嚏。
  “哈恰!”
  黑暗中莎莎又一怔。她也知道师傅只换了上衣,所以寒冷的根源并未消除。但是,她绝对不会叫师傅在驾驶室里换裤子。那绝对不可能。那次险境中她见到那个流氓大汉全裸的身体和男人那可恶的东西,至今想起仍然感到恐惧。她想,在这雨骤风狂的黑夜,在这个小小的驾驶室里,一个男子当着一个女子的面(尽管看不见)脱换裤子(特别是换内裤),那将会发生什么事情!莎莎想到这里,手不由抓住了开门手柄。
  “哈恰!哈恰!”
  春龙的喷嚏更急更重了。
  聪明的莎莎终于想出办法,他取下春龙的风衣轻轻扔了过去:
  “师傅,再披一件会暖和些。”
  “哈恰!”随着喷嚏声,那风衣又被扔了回来,正好落在莎莎的怀里。
  “别冷着你,我不要紧。”春龙话音含混,听得出是喉咙里有痰,鼻腔里有鼻涕——显然已经开始感冒了。
  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驾驶室里静悄悄。
  莎莎听到自己的急骤的心跳。
  雨还在“哗哗”地下——这雨怎么就不肯停呢?
  夜仍墨墨黑——这天怎么就不肯早点亮呢?
  一秒钟等于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等于一年……
  终于,风停雨住了。
  终于,夜空开始发亮了。先是东方出现一道亮光,上边发绿色,下边是粉红色,最后成为一道金红色的光,越来越扩大。仿佛黑暗正在那道亮光之前撤退了。这亮光愈来愈呈现出粉红色,愈来愈明亮了。被雨淋湿的、获得了一夜休息的、快乐的世界苏醒过来了。
  天一见亮,三个人就开车上路了。现在是春龙在开车。阿巧象往常一样早上精疲力尽地从酒店出来,一上车就躺在后座上,死猪一样地大睡。天快亮时,一直瞪大眼睛屏息静听外面风雨情形的莎莎,一知道雨停下了就开门下车。她对春龙说:“我下去。
  师傅,你快把湿裤子换了吧。久了,要出病的。”但是,已经晚了,尽管换上干爽的厚绒裤,但冻了几个时辰,寒气已经侵入春龙的身体很深了。发动车时,春龙已经感到全身发软,手脚无力,但看到阿巧那个狼狈相,看到莎莎因紧张了一个通宵而摇摇欲坠的可怜相,春龙只有坚持自己开车。
  天气象人的命运一样不可测。昨晚狂风暴雨,今晨却又万里晴空。深秋中的晴天可说是一年中最好的天气。阳光明亮却不耀眼,也不灼人。风不大既不干燥也不冷而是凉爽宜人,吹在人身上就好象擦了爽身粉。山坡上、田野里,到处是黄色的野菊花和白色的萝卜花。高远湛兰的天空,有一队大雁向南飞去。
  这样好的天气,这样好的景致,要是春龙身体好的情况下,车速可以开到一百码以上。以往这时候,他都放上一盘磁带,然后按着录音机传出的轻快的旋律双手轻轻地抚住方向盘,合着节拍,悠悠地左右转动着。有时候,还腾出一个指头在方向盘上轻轻地敲打着,或者轻轻地吹着口哨。
  但今天不行。他驾驶这辆车就象骑在一头大老虎背上。头脑发胀,手脚发硬,动作迟缓而轻重不准。他想改善这个状况,就想起了听听音乐。
  这时莎莎已经不摇摇欲坠了,欲睡未睡了一段时间,她觉得清醒了,就挨近了董春龙说:“师傅,让我开一段吧。你累了。“春龙摇摇头。莎莎开车是要他手把手教并时刻准备处理各种突发情况为前提的,而这样实际上比自己开还吃力。
  春龙说:“放一盘磁带来听听。”
  莎莎随手取出一盘磁带插上,打开旋扭。
  随着录音机显示盘上一闪一闪的光波,传出了邓丽君那软绵绵使人一听就醉的歌声:
  “送你送到小村外,
  有句话儿要交待,
  虽然已是百花儿开,
  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记着我的情,
  记着我的爱……”
  这是阿巧最喜欢的歌子,歌名就叫做“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阿巧最喜欢也最善于采野花却又最喜欢“野花不要采”的歌子,不知心理学家对这种现象作何解释。
  春龙不喜欢这首歌,就叫莎莎换一个。
  是一曲庾澄庆的叫做“让我一次爱个够”,歌声带着哭腔和哀叫。
  春龙还是不喜欢,又叫莎莎换了一盒磁带。又传出郭富城的“我想偷偷地对你说我爱你”。
  春龙还摇头。
  又传出伍思凯的“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这些“爱歌”都是阿巧自己买的也最喜欢的。其实阿巧不懂得爱,却又特别喜欢说爱唱爱。从根本上说,他追求的是性,而不知道爱为何物。
  春龙只得一边开车,一边自己伸手找出一盒带子。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
  历尽苦难痴心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这是电视连续剧《便衣警察》的主题歌,是春龙最喜欢的歌曲之一,那高吭激越的旋律震憾人心,那火热沸腾的激情能把人燃烧起来。
  春龙精神振奋,卡车风驰电掣般前进。
  但是,毕竟一个人的意志和力量是有限的,春龙忽然头脑发沉,双眼发花,眼前出现了金光闪闪的花花世界。
  “通!”卡车撞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
  幸好春龙及时刹了车。
  阿巧从卧铺上滚了下来,爬起来惊叫:“怎么回事?”
  莎莎往前一栽,双手死命撑住驾驭台,头才没有碰到玻璃上去。
  春龙的头埋在方向盘上。
  阿巧搬起春龙的头,手一挨到,立刻缩了回来,大叫:“哎呀,烧得这么厉害!来,莎莎,你扶住师傅,我们马上赶到前面的医院去!”
  莎莎去扶春龙。
  春龙一头栽在莎莎怀里。
  春龙醒过来,是在路边一个小镇的一间私人诊所里。
  莎莎大哭。从春龙晕倒在莎莎怀里的那一刻莎莎就哭了。莎莎很伤心。她伤心的是自己害了师傅。如果不是自己要宿驾驭室,逼得春龙睡到树上去淋场大雨,他自己怎会病倒呢?就是淋湿了,如果当时及时换去了湿裤子,师傅的病肯定轻得多。何至于一下就晕过去了呢?她抱住春龙的头,一路哭一路在心里责怪自己:
  “我真该死!我真该死!”
  阿巧看到莎莎哭,心里很感动。心里想:师傅这辈子没白活,有个妙龄少女为他真情地哭。自己恐怕不会有。他轻声劝莎莎:“别哭。别哭。”
  这间诊所行的是中医,挂的是“祖传正宗”的华佗后代的牌子,治病的方法却是中西医结合。这是一幢小平房,与那些上下两层的酒店不可比,但其功能及对社会的损益相距十万八千里!
  中间客厅里挂满了“妙手回春”“天下无二”“救死扶伤”“普渡众生”“医德高尚”“医术高明”等字样的锦旗。两旁侧房设有家庭病床。
  主治大夫是一位长须飘到肚脐间的鹤发童颜的老者,仅从模样看就使患者倾之于百分之二百的信赖和崇敬。他跑出门来帮助将春龙抬进屋,放平在病床上,既象西医那样用温度计量体温、用听诊器听心律、用血压计测血压,又象中医那样切脉、看舌苔、按压指甲和指纹。他的结论是“病毒性重感冒”,中医也叫“伤风”。
  他给春龙打了一针青霉素,就输液,然后开了一剂水药,叫女护士——他的孙女儿去煎。
  春龙在输液时,女护士端上两杯茶给阿巧和莎莎喝。莎莎讲了春龙发病的经过。老中医说:淋雨只是个导火索。他身上积满了导致生病的“火药”。他可能是长期以来积劳积热积寒,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排解和调理,以致积重难返。尽管他身体素质很好,但若不及时治疗调养,体质会从根本上垮下去。因此,他说,先治好这病,紧接着还要调养十天半月,才能达到祛病、顺气、健身之综合功效。
  老中医说话的口气,象医生,又象算命先生,还象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令人莫测高深。
  老中医善讲古。讲他的老祖宗华佗怎么行医济世救人,讲曹操怎么加害于华佗,讲这华氏医学怎么从内科到外科到妇科、儿科到中西医结合。他讲曹操是奸臣,是乱臣贼子。他说有的历史书上说曹操是政治家、军事家,那是胡扯。他说郭沫若为曹操翻案是胡闹。说华佗传下来的医书上有阉鸡、阉猪的记载是胡说。
  正当他扳起手指头要历数曹操的罪状时,春龙醒了。
  春龙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要阿巧快把货送走,误了合同要罚款的,并要阿巧去老板那儿报告他生病的情况。
  征得老中医同意,阿巧开车先走,留下莎莎陪师傅春龙在这里治病。莎莎很高兴,心想有了对师傅进行报答和补尝的机会了。
  阿巧临走时,再三劝春龙要安心治病,说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当老中医问莎莎是春龙的什么人时,已经出了门的阿巧回过头抢着说:“是我师傅的亲妹妹。”这一句话把春龙和莎莎两人都说得瞪大了眼睛。他们不知道阿巧话中究竟是什么意思。
  看来似乎神机妙算的老中医这回不知是装糊涂还是没有这方面的鉴别能力。他捋着长须哈哈大笑:“亲妹妹好!亲妹妹好!照护起来方便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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