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见你,独身才是我唯一的选择”。这句话令天公落泪。多年前被咬的一口,居然说:“还有感觉。”此种情教地母战栗。一封奇异的信,一段奇异的情……
旅途非常顺利。因为一直乘坐飞机,大部分时间是在空中度过的,加上换机滞留时间,还包括在北京逛了三天,总共也不过十来天,就从布达佩斯到达了春龙家乡邻省即陈平所在地的那个省城。
春龙决定的路线是先找陈平,再回家乡。一是因为陈平所在的省经济发达,开展业务的机会更多;二是因为出国几年,国内情况一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得从这位生死战友那里取得准确的信息,还得与这位真正的铁哥们共商投资决策。
从省城到陈平所在的县城不远,既没有飞机,也没有火车,只有汽车。
不过公路非常好,是新修的全封闭六车道的高速公路。
春龙本想叫一辆豪华出租汽车,但一看,几乎所有的出租汽车上都有两个壮实的男人,一个司机,一个售票。“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他带一个外国女人和那么多的行李,坐上这种有两个壮汉的出租车,万一对方起了歹心,自己将会首尾不顾,左右难防。在宾馆住宿时,他听治安人员说,这一带,出租车司机害旅客和“旅客”害出租车司机的案子都发生过。
于是,他给陈平挂了电话,说自己乘坐豪华客车去,让他在县城汽车站接。
陈平在电话中要春龙再呆一日,他明天自己跟车来接。春龙因为已经买好了车票,加上见面心切,就谢绝了陈平的好意。
不料,问题就出在这里。
托运好行李,春龙牵着的手佳佳上车。在北京时,因为外国人多,人们对佳佳这个外国女子不会注意。就是在省城宾馆里,也间或有几个“老外”,佳佳亦不被太多的注意。可一到达这辆通往县城的大客车上,佳佳立即象一只珍稀动物一样被旅客注目。也许人们对带着洋太太的归国华侨竟然乘坐大客车感到不解,也许为能同一个洋女人同车感到幸运。几个小伙子也不管对方是那一国的“老外”,附庸风雅,做着怪模怪样的手式,操着不土不洋的腔调叫:“哈罗!”那斜视的目光却注视着佳佳高耸的胸脯和肥厚的臀部。弄得佳佳一面不停地微笑着叫“哈罗!”以应付,一面瞅瞅自己的胸脯和臂部,以为粘上了什么脏物或爬上了什么虫子。
春龙回到祖国,既感到亲切,又感到陌生,还有些紧张。因为他在公路上通过几次历险,对社会是有深刻了解的。他一方面警惕地察看,一方面大度地应酬,所以一路上倒也顺畅。不料到达县城车站的时候,还是出了意外。
县城汽车站有两个出口。陈平和春龙走岔了道。春龙因为背着两个大包,提着两个大箱子,就把保险箱给佳佳提着。在一个县城的汽车站里,来了一个洋女人,那简直象是天上掉下一个外星人,人们自然地围上来看稀奇。人们一边看一边议论,有的问:“这是哪国人?英国人?美国人?澳大利亚人?”但谁也没有猜到她是匈牙利人。有的粗俗地说:“这洋婆子个头这么大,找两个男人也不怕!”直弄得春龙和佳佳出站时又气又累,寸步难行。
月黑杀人夜,人乱行窃时。此话不假。果然在这人流混乱、春龙和佳佳被裹挟着出站时,有人下手了。只听佳佳惊叫一声,一个高大的人影一闪,佳佳手上的保险箱不见了。春龙只做了个佯装追贼的动作,大叫几声:“抓贼呀!”,手里却死死地扣牢两只大箱子。佳佳也不追贼,紧靠住春龙,帮助保护他身上的两只大包。
人们惊讶地望着他们,眼光里全是问号:这个归国华侨真有钱啊,丢了一保险箱的钱也不追。
春龙心里却暗笑:自己谋划的这个“空箱计”,本想是在国外机场应付强悍的国际窃贼的,没想到到了国内的最后一站派上了用场。
快出站时,春龙听得身后一声大叫:“春龙!”就见陈平在人群中挤了过来。两人没空拥抱,没空握手。陈平赶忙帮春龙接过箱子,来到一辆车前。
小车旁,两位警察捉住一个大胖子——原来是那个强奸柳絮未遂的刘“阎王”。他是越狱逃跑出来作案的。那个空保险箱被一位警察提着。春龙感慨万千:当年县城里颇有点名气的“阎王”,如今却沧落成了小偷。真是士隔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到宾馆住下,当房间里只剩下春龙、佳佳和陈平三个人的时候,春龙将用贴身马夹带回巨款准备投资的真情和盘托出,直吓得陈平差点晕倒过去。
陈平指着春龙的脑门说:“你真是洋肉土包子!这怕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哇!”陈平告诉春龙马夹不能离身,并当即决定晚饭后邀请几位朋友在宾馆打一个通宵的麻将,陈平佩枪“战斗”,实际是暗中保护春龙和那个马夹。第二天一早,陈平又用专车送春龙和佳佳带上证件到县“中国银行”支行将巨款存了起来,并开设了外汇账号。这才一身轻松地陪春龙、佳佳逛了县城。晚上,春龙设盛宴招待陈平、佳佳及各方朋友。
席间,陈平讲起本县的一件奇闻。陈平说,一年前,县城来了一个外地女子带来三个女司机,本人也是司机,以四辆东风牌汽车作抵押,在县城银行贷款,组建了一个名叫“莎莎”的运输公司。
“莎莎?”春龙一听这两个字,失口问道。
“对。是叫莎莎。这也是这女子的名字。”陈平说,“以个人名字注册私营企业的名字,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
陈平继续说:“莎莎运输公司,滚雪球似的,发展很快,不到一年,几乎承包了县城的全部长途运输业务,很快成为全县的‘大姐大’。现在,据说有几百万元资产。光东风车就有二十多辆呢。”
春龙陷入沉思。他想,这个莎莎会不会是那个莎莎。一想恐怕不可能。
那个莎莎还只是个二十多岁的未婚姑娘,怎么一下就成了百万富翁呢?难道如今真是一个出奇迹的时代吗?春龙自言自语似的说:“真是奇迹!”
“更奇的还不是这个。”陈平说,“更奇的是这个如花似玉的妙龄少女,竟公开宣布她是独身主义者。她和那三个女司机,组成了一个独身主义者协会。据说会员已发展到几十人。当然,也有人说她们是同性恋者。”
春龙一惊,问道:“那个莎莎,多大年龄?长得怎样?”
陈平想了想说:“约摸二十七、八岁,个不高,挺结实,尖鼻子,嘴巴稍大,让人一见就知道是个火辣辣、热烘烘的女子。”
春龙一对照,心里一跳:“长相、性格很象那个莎莎呀!”他想问一句:
“她向你问起过我董春龙吗?”但一想,这问话近乎神经病——莎莎怎么会知道我董春龙与陈平的关系呢,就又缩回了。
春龙心里不能平静,表情上却沉默下来了。桌上杯斛交错,春龙却望着杯中酒发呆。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右肩——那里有莎莎咬下的齿痕。莎莎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当初与莎莎不辞而别,是怕伤害她。如果这个莎莎真是她,如今又要相遇,确是“冤家路窄”了。
坐在身边、一直被客人们敬酒的佳佳注意到了春龙的沉默,忙关切地问:
“龙,你怎么啦?”
春龙随口扯谎:“不想喝,不舒服。”
佳佳一怔:“病了?”
春龙:“不,累了。”
这时有人向春龙敬酒。春龙迟疑了一下,佳佳立即接过他的酒一饮而尽:
“谢谢,我代他喝了。”她自己斟满一大杯酒,站起来说:“他,龙,不太舒服,我代他敬大家一杯!”
这位洋夫人的海量把大家折服了。
宴会完后是舞会。
春龙对陈平说:“你能否请莎莎来一下?”
陈平问:“你认识她?”
春龙说:“不,我想与她谈谈生意,说不定可成为合作伙伴,不知道她会不会赏脸。”
陈平说:“那没问题。莎莎很喜欢交际。我和她早已是朋友。要不是她公开宣称是独身主义者,说不定我还会向她求婚呢?”陈平在部队时结过婚。
后来,漂亮的妻子跟一个援外建筑的工程师跑到非洲的一个国家去了。他心灰意懒,就没有再娶。
舞会开始。这是春龙包的专场舞会,也是这个县城第一次有洋女人参加的舞会。因此,虽然人不多,舞池也小,却跳得十分热闹。几乎每一个在场的男人都抢着要与佳佳舞一曲。春龙不介意。佳佳兴致更高。这个县城的一家饭馆曾经招聘过一个俄罗斯姑娘,曾发生过与她吻一下收二十元人民币的奇事——当然只几天就被清理了。所以,能够免费与佳佳这样漂亮的洋妞面对面、手牵手跳上一曲,那真是一生之大幸了。好在佳佳身体好,舞步娴熟,应付在场的几个男人不在话下。更好在佳佳开放、大方,有的男舞伴借机在她高耸的胸脯上碰上一下,她也不介意。所以舞兴一浪高过一浪。
陈平去接莎莎了。
春龙坐着沉思。他在想,如果这莎莎真是那个莎莎。怎么办?要不要把佳佳介绍给她。瞒是瞒不住的。莎莎还会咬自己一口吗?春龙不由又摸了摸自己的右肩。
正在这时,一曲停,灯光亮。佳佳刚坐回到春龙身边,陈平就引着莎莎向春龙走来了。
春龙一惊,果然是那个莎莎,是那个被自己从色狼口中救出又咬了自己一口的莎莎!是那个在自己大脑中刻下不灭印象的莎莎!但已经远不是当年那个懵懂的黄毛丫头,而是一个成熟老练风姿绰约的青年女性企业家了。
莎莎也认出了春龙,但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讶,因为她同时看到了靠在春龙肩上的洋妞,自己也听过陈平刚才的介绍。莎莎只是两只手紧握着春龙的大手,努力克制住不让眼泪落下来,尽力抑制住汹涌澎湃的心潮。她平静地说:“董师傅,你好!”
落坐。服务员小姐递上开好并插好了吸管的的绿豆沙。
莎莎以很优美的动作咪了一口绿豆沙,指着佳佳问春龙:“这位小姐是——”春龙一时语塞。
佳佳却好象出于本能似的敏捷地抢答:“我,是他的,夫——人。”莎莎一下让绿豆沙呛得连连咳嗽起来。
陈平忙让服务小姐拿来热毛巾给莎莎。
莎莎咳着出了眼泪,她揩干了眼泪,指着春龙问佳佳:“我,请你的先生跳舞,可以吗?”
佳佳宽容地点点头:“请吧。”
陈平顺势请佳佳跳舞。
春龙的舞姿不差,莎莎舞步娴熟,但两人都很紧张,所以脚步不协调。
特别是春龙,好象觉得问心有愧,不敢正面看莎莎。现在的莎莎,风华正茂,又装扮得珠光宝气,真是光彩照人了。莎莎却坦然地直视着春龙,大胆地靠近春龙,他们跳到了舞池的中央。春龙就象一头被拖向屠宰场的羔羊。
莎莎说:“我到你的老家找过你,又到陈平哥哥的公司找过你,后来就再也没有找你。因为你不告诉我你去哪里,就是不让我找你,是吗?”
春龙无言。
莎莎从内衣贴身口袋里取出一迭信:“你写给我的这封无法回的信,五六年我一直随身带着,每天睡觉前看一遍。你拿回去看看吧。”春龙接过,塞进口袋。
莎莎泪光闪闪:“因为是你救了我,又教给我吃饭的本领,你早已进到我心里。我心里只有你。”她忍不住靠在春龙肩头上轻轻哭了起来。
春龙慌了,忙说:“别这样,莎莎!”
好在正巧进入情调舞阶段,灯全灭了,舞场一片黑暗,只有地灯闪着幽兰的光。没有人看到这一幕。陈平听到莎莎的哭声,赶忙拥着佳佳跳到舞池边沿去。
莎莎慢慢清醒过来,用手帕揩一下眼睛:“因为没见你,独身才是我唯一的选择。”
春龙心海如同扔下一颗原子弹,但他以难能可贵的毅力克制住了。
春龙以大哥哥的口吻说:“莎莎,我谢谢你。如果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请你原谅我。”
莎莎说:“你没有什么必要谢我,也没有什么需要我原谅。哥,你搂紧我——”说着,莎莎又扑到春龙怀里,双手紧紧搂住春龙的脖子。
春龙全身热血沸腾,但平静地将莎莎的手慢慢掰开。
莎莎拉开手,又摸着春龙的右肩,深情地问:“哥,还痛吗?”
莎莎问得傻,几年前咬的一口,怎么还会痛?
春龙答得更痴:“还有感觉。”
莎莎双目发亮地说:“春龙哥,让我再吻你一次。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决不与你为难。”
春龙点点头。
莎莎轻轻地吻了一下春龙的嘴唇。
春龙却明确地感到,莎莎的嘴唇是冰凉的。
舞会结束时,莎莎提议,大家合唱一首歌,欢迎归国的董先生和他的洋夫人。歌子是大人小孩都会唱的“小城故事”。
歌毕,莎莎又当众宣布了一惊人的新闻:“本小姐,莎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莎莎,自今日起,退出独身主义协会。”
陈平带头鼓掌,全场掌声雷动。
春龙心头一凉,暗暗落泪。
这一夜,春龙彻底失眠了。
由于旅途劳顿,佳佳倒入睡很早。她象一只富态的波斯猫,倦在春龙的怀里沉沉地酣睡。佳佳的睡相与秀秀、与莎莎、与柳絮都不一样。秀秀的睡相春龙看得多,尽管阔别多年,至今记忆犹新。秀秀睡态极美,她是侧身睡,身微弯,脚微屈,双手抱在胸前护着双乳。她睡得很安静,不但不打鼾,鼻息也很轻。由于她一直是无论春夏秋冬都习惯于一丝不挂地入睡,所以春龙曾经把她作为一尊美术雕像来欣赏。有时心烦意燥时,一欣赏这尊雕像便会心平气和。行事也万分方便,只要春龙有要求,轻轻扳开她护在胸前的双手,她即会条件反射般地转身成为仰躺姿式,那只要春龙稍作温存的前奏,即很快可进入高潮。行事完毕,她又很快恢复那种侧身睡的姿态。
莎莎是俯着入睡的。严格说起来,春龙没有看过莎莎的真正睡相,只是那些日子在汽车驾驶室的后排椅上,看到她是俯身睡的。也许是因为曾经处在险恶的环境中,这种睡姿是少女自我保护的一种措施。春龙看到的莎莎的睡姿,从不宽衣解带,反而是睡前把衣扣再扣牢一遍,把腰带再束紧。只是临别那一次,莎莎洗了澡,换上一身宽松的新衣,到春龙单身宿舍来送他,那时是莎莎一边走近他一边自动地解开衣扣的。
柳絮的睡姿他只看到一次,也许并不能代表她一贯的稳定的多数情况下的睡姿。那晚为了检验春龙的性功能是否正常,结果春龙雄姿英发,柳絮久旱逢甘霖,一连来了四次。结果两人都十分疲倦。一般情况下,行事完后男人容易因疲倦先入睡。那次不,因为春龙心中有事,倒是柳絮先入睡。柳絮是仰睡的,两脚微微张开,两手成高举状伸出垫在脑后。她是穿西方流行的那种睡袍,里面不需要再穿戴什么,也没有扣子,只一根带子束着。那次因为极度疲倦,睡袍带子未紧,柳絮身体正面是全裸的。春龙看着她那丰满白皙的身体,忍不住又吻了一遍才入睡。她睡她的,他吻他的,各得其所。柳絮睡相也是安静的,只是鼻息较重些。
佳佳不同,不知是因为人种的原因,还是因为体胖的原因,佳佳熟睡后有鼾声,打鼾时全身的肉都微微抖动。记得新婚之夜,对她的这种睡姿春龙略略感到恐慌,后来习惯了反倒觉得十分可爱。有时候,佳佳打着鼾,春龙吻着她的乳,竟然把这种颤动也传到春龙身上,感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舒适。
今晚,春龙没有睡意,就又吻了她,证实她确实睡熟之后,他才把床头灯打开,取出他当年写给莎莎的信来读。
这是一封奇异的信。说它奇异,是指它在当事人心目中的位置。信虽然很长,但这不能算奇异,古今中外,比这篇幅长的信很多,爱得死去活来的情人之间,万言信也不算稀罕。有的作家写的中篇小说,十来万字也是以一封或两、三封信的形式。信纸很不讲究,既非标准信签,也非稿纸,只是一般的白纸,不过质地较好,色泽较白而已。但这也不能算奇异,战争环境下的人,或者处在尴尬困境中的人,有时候是随便捡到一张纸就写信的。不时有用烟盒、有在报纸的空隙中写信作文章的么?信已经很破旧了,是用钢笔写的,有的字迹可能被水浸过,很难辨认了。信纸有的地方也破裂了。但是每一张信纸都用薄薄的塑料膜套了起来,这样就使得后来没有再受到磨损。
看得出,这是一封读了无数遍而且准备继续长期保存继续永远读下去的信。
这就是少女莎莎保存情人春龙唯一的也是无法回的一封信。六、七年时间,二千多个日日夜夜,随身带着,几乎每天睡前都掏出来读。这就是这封信的奇异所在。从这个特征说,也许这是一封空前绝后的信,至少至今历史上还没有同类的记载。
春龙还没有展开信看,眼眶已经潮润了。他本来是不想给莎莎写信的。
他不想去惊破一个纯情少女本应早园的梦。但是,他克制不住,他克制了很久,几次动笔写了又撕去;撕去又重写,重写了还是撕去了。后来总算克制住了。但是,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又把本已死了的心灰又燃烧了起来。那就是阎王强奸柳絮未遂的夜晚以及紧接而来的那个温馨的暴风雨之夜。前一个夜晚使他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久违之后猛然目睹了一个少妇的赤身裸体。后一个夜晚是柳絮扑入他的怀抱,他尽管强制自己拒绝了但还是在刹那间感受到了女人的温存。这两个夜晚的突然的奇特的经历,点燃了他心中的欲望之火。他在离别秀秀之后曾经多年沉静如水,是莎莎这枚小石子打破了这平静无波的水面。离开莎莎之后他安静了几年,尽管有时波澜欲起他还是平抑了下去。柳絮先是无意后是有情的遭遇和作为,点燃了他自己无法扑灭的心火。他终于拿起了笔一个通宵一口气写完了一封自己从来也没有写过的长信。他考虑怕影响莎莎的青春和幸福,所以没有落款就发了出去,发出去的第二天他又后悔了,不该再去惊扰这可爱的小妹妹,也许人家已经筑起了温暖的爱巢呢。现在看来,这种后悔没有错——不正是这封该死的信,使得黄金年华的少女白白地等了这么多年吗?
想到这些,春龙的泪水已模糊了视线。
他揩了揩眼睛,从头到尾慢慢地一字一句地将信读下去。
“莎莎:莎莎:莎莎:莎莎:”
——怎么这样开头?一连四个称呼,还紧跟着四个冒号。写信有这种写法吗?这样合乎语法吗?可他却又确确实实是这样写的。
“我很早就想给你写信。从我离开公司准备回家探亲你来送过我的第三天,我想给你写信;我和黑社会杀手打斗受伤第二次到华氏诊所里,我想给你写信;出院以后,我找到战友陈平落脚以后,我想给你写信;后来,我到陈平哥哥陈锐公司工作,我想给你写信。但是,我又不想给你写信。为了你年轻有着美好的前程,我不想给你写信;为了怕伤害你纯洁而美好的心灵,我不想给你写信;为了怕你看了我的信,影响你的情绪,怕造成开车思想不集中,我不想给你写信。”
——怎么这样文理不通?又说“我想给你写信”。又说“我不想给你写信”,到底是“想写”还是“不想写”,当然是“想写”,如果“不想写”,不就没有这封奇异的信了么?
“我写这封信,开过几次头,写了又撕,撕了又写,写了再撕,撕了再写,写写撕撕,撕撕写写。这样反复不知多少次,时间挨了个把月,今天才下定最后的决心,给你写这封信。这是我给你的第一封信,也许是最后一封信。我希望是最后一封。不留通讯地址。所以也是一封希望不要回的信。”
——看来当时真是矛盾得很。春龙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那种烦恼痛苦愁闷矛盾,仍历历在目。记得当时他抽烟很凶,一天三包,有时一支接一支,一连五六支不熄火。
“莎莎:莎莎:”
——这回变成两个称呼两个冒号了。
“说句心里话,我真的喜欢您。“——直到这时,信才入题。
“开头,从饭店里救你出来的时候,我同情你,觉得自己即使冒了风险,也应当见义勇为救助你;等到了车上,看到你可怜的模样神情,我怜惜你,我觉得那些家伙坏透顶了,竟要糟蹋象你这样的嫩草鲜花;后来了解到你没有工作、无以为生的时候,我关心你,觉得自己有责任帮助你,我教你开车,是为了使你学门手艺在身,一辈子有个真正的依靠;我教你练些武艺,是使你有一样防身的本领,终生可用。现在的社会生活,许多方面撕破了温情脉脉的纱幕,露出了它的狰狞本相。人应当善良,但仅靠善良已难以立足。善良的本性,再加上有本领,才能生存。还得有勇气,有力量,勇气加力量既能保身,又可帮助别人,主持公道和正义。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了解你是一个善良的姑娘,又是一个勇敢的姑娘,只是缺少些本领和力量。所以我有意加重这两方面对你的帮助。乐于帮助别人本是一种美德,但有时也会带来麻烦。我帮助你就带来了麻烦。我说的麻烦不是指遭到了坏人的报复。那种麻烦我不在乎。只要我自己觉得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不要说麻烦,就是丢掉性命我也不后悔。参加自卫反击战我受了致命的伤,但我从不后悔。
因为我觉得自己为祖国做了一件应当做的事。我说的麻烦,是在帮助别人当中自己陷入了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是局外人难以体验的。如果你是一位男性,我不会有这种痛苦。如果你是一位有家有室的女性,我也不会有这种痛苦。
再如果你是一位姑娘,我是一个有家室有妻子的人,也不会有这种痛苦。再说到底,我是一个单身男人,你是一个姑娘,你有情,我有意,本来也没有这种痛苦。人们只知道爱是一种幸福和快乐,实质上也是一种痛苦和折磨。
而我因为在战争中负了伤,失去了一个男人不该失去的东西,就加深了这种爱的痛苦和折磨。这也是我和秀秀离婚的唯一原因。本来我对你是有戒备的。
我一直在心里在外表都把你当成一个小妹妹来看待,都尽量让一种更加高尚的情感占首位。所以我一直很注意控制自己的感情。但是,你由于自己曾经有过险遇不敢住路边店,我因为厌恶路边店而不住。而我们这种工作又不得不经常客住他乡。这样,先是逼出来一个你猫在驾驭室我宿在树上的尴尬场面并引来了一场大病。后来,在果树林中那个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夜晚,你使我在心灰意懒和自我封闭多年之后,似乎看到了新的光明。你的温存唤起了我的几乎麻木的心灵和几乎埋藏了的情感。我多么想同你一起走进温柔之乡。但是,我因为负伤已经没有那种能力了。这就是我的痛苦甚于别人同种痛苦一千倍、我受的折磨超过别人同种折磨一万倍的原因。这也就是我决定离开你的根本的和唯一的原因。记得。你送我走的那天晚上,你洗了澡,换了新衣来到我的房间。你要给我。我又一次地吻了你。我当时说了,我没有办法,我以后再告诉你——今天,我终于拿起笔来告诉你了。我告诉你之后,你就应当下决心下狠心不再接触我这个无用之人。你就应当勇敢地寻找属于你自己的幸福。因为这既符合你的心理生理需要,也符合我的真正愿望。
这才是天经地义的事……
前面已经说过,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信。我不再给你写信。也不希望你回信。所以这封信我不留通信地址。请你理解并原谅。
好了。就写到这里。
请你千万忘了我。
祝你幸福!
您的朋友:董春龙”
春龙读着这封自己写的信,读读,想想,感慨万千。
窗外透进淡淡的白光,天快要亮了。
春龙收起信,关了灯,又重新钻进被窝。
佳佳翻了一个身,搂住他。
他也搂住佳佳。春龙彻夜未眠。
其实,莎莎也是一夜未眠。她从舞场与春龙告别回来,先坐在沙发上发了一阵呆。她觉得恍若梦境。她苦苦思念苦苦守候的恩人兼梦中情人,这么多年音讯全无,好象从地球上消失了似的,怎么又象从天上掉下来一般。而且他曾在信中说“没有能力”,怎么一下子就找了个外国婆子?她当时一气之下将信还给了春龙,但是她没有多生气,一是看在那外国女子的份上,二是凭心里怎么想她也觉得春龙是个好人,做出这事来,肯定是另有缘故 。
但是,莎莎是个心里有事藏不住、非问个水落石出不可的人。本来,一回房她就要打电话质问春龙,但一想他刚到又带了个外国女人,也许正搂着那外国女子睡觉呢,觉得不便打扰。但心中疑团丛生,十分烦躁。她开了音响想听一听,促使心情静下来,不想更烦闷。她干脆脱了个一丝不挂,跑到浴室,拧开淋浴“哗哩哗啦”地冲起澡来。冲了大概有一、二个钟头,才使自己的心情稍微平静下来。她仍然赤身裸体地坐到梳妆台前,拿起梳子准备梳头。
不料,两个丰满得象快要爆炸的汽球、尖头红得象熟透了的桃子的乳房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用手只轻轻地摸了摸,两个乳房挺挺的,抖抖的,好象要故意惹她生气。她干脆用双手一手一只使劲地好象跟谁斗气似的按摩起来。这一按摩,竟然有一股电麻似的感觉传遍全身。她傻楞楞地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好象不认识自己似的,忽然间,她一头扑到梳妆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这一哭可了不得,一哭哭了个把钟头。泪如泉涌。声似闷雷。全身抖动,双肩一耸一耸。
哭完,她又冲了个澡,这才擦干身子,穿上睡袍,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去。
已是深夜三点多钟,她一点睡意也没有。她既不开电视,也不开音响,也不看书,只打开着暗淡的床头灯,望着天花板出神。
她又下意识地轻轻按摩起自己的乳房来。这就好象打开了一个回忆的开关。往事象映电影似的一幕一幕在眼前闪过。第一幕自然是双乳。记得是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她好象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原来平板的胸前鼓突了起来,一时吓得快要哭了。她用衫衣怎么裹紧也裹不住,在胸前乱抖乱跳,弄得上起体肓课来十万分的难受。是妈妈给她买了第一付胸罩并教她怎么戴。记得当时妈妈教她时,脸也是红通通的。妈妈只是默默地教她怎么戴,一句话也没有说。她的眼睛只望着妈妈的手,不敢看妈妈的脸。后来来了“那个”,她慢慢明白自己开始做了大人了,慢慢地也就无所谓了。
不料,到了那个酒店,那个终生难忘的恐怖之夜,那个花了几千元要给她“开封”的恶魔,第一个动作就是将魔爪伸向她的双乳——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别人也是第一次一个男人接触她的敏感区。她当时全身发麻、发颤,紧接着是反抗。她的反抗无效。她被男人一只手紧紧搂住,,另一只手来抓她的乳,抓得她生痛。搏斗中她的衣裤被撕烂扯破。那时,她心里充满仇恨,全身拼命挣扎,双乳已经没有感觉。她是在那男人脱自己衣裤时,她突然一掌击中那男人的“劣根”而趁机脱逃被春龙救走的。第一次带着感情接触她双乳的是春龙。春龙也就成了她第一个也是至今为止唯一的情人。
她等了这个情人这么多年,结果却等来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她怎么能不伤心动肺呢?
莎莎又想起了寻找春龙的情形,那是她接读春龙的信之后。本来,尽管信未留地址,但凭信封上的邮戳也可找到发出地的所在县。偏偏这个邮戳又模糊得难以辨认。万般无奈,莎莎干脆来个“穷根刨底”,利用休假去了春龙的家乡山村。她是以春龙徒弟身份谎称代表公司去找他的。她见到了春龙的父母,见到了在照片上看过的秀秀和龙龙,也见到了秀秀现在的丈夫龙云。春龙一家人热情地接待了她。因为全家人都知道春龙的隐疾,所以对春龙与莎莎的纯粹师徒关系毫不置疑。他们也不知道春龙在哪里。
父母只每月或两个月收到一张汇款单。汇款单上的留言基本上都是“祝父母健康!问龙云、秀秀、龙龙好!“等问候语。但同样没有留汇款人地址。
秀秀特意陪莎莎到邮电所查了汇款单存根。还好,邮戳是明晰的。于是,莎莎马不停蹄地到陈锐公司所在县——可是,春龙刚出国了。莎莎心急如焚去找春龙,结果却扑了个空。莎莎消瘦了。
莎莎的几个知心女朋友知道她的心事后,都劝她不要去找春龙,有的还骂春龙是“神经病”“负心汉“,特别信中说的没有能力那就不是男人,还找他干什么?几个热心的姐妹牵线搭桥,给莎莎先后介绍过三、四个对象,这些对象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是,因为莎莎心里有个偶像,左右不中意。理性上,莎莎也似乎意识到不应找没用的男人,可感情上总恋着春龙(再说,没有过性经历的姑娘,又哪里知道‘有用’的男人与‘没有用’的男人的区别呢?)后来莎莎下定决心并公开宣布独身。朋友们只得作罢。
莎莎情绪稳定后身体也好了起来。
今天,莎莎见到春龙,久别重逢的短暂喜悦之后,她是满腹的怨恨。
所以,她果断地把信退还给了春龙,同时宣布自己不再独身。这样一种近似报复性的举措,给她带来了心理上的稍许平衡。
想着想着,莎莎心情平静下来了。她想,凭她对春龙的了解,春龙是个心地善良的男子汉。他拒绝我莎莎而找了个洋妞总有他的缘故吧。那么,他的缘由是什么呢?莎莎觉得,既然春龙已成她人之夫,她莎莎也就用不着去细究了。
莎莎总算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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