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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另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十六岁的少年。
  还是四年前的故事。我刚刚习惯夜间酒吧的工作,白天就困得要死,不想吃饭,头晕目眩,不辩东南西北。那是九月初的一个中午。逛完街,我坐在一家商店门外旁边的台阶上休息,炙热的阳光刺人的眼,我晕晕乎乎抬不起头来,于是干脆扒在膝盖上呼呼大睡。对面街上中午下班的人群匆匆忙忙,你来我往。
  “喂,你病了吗?”一个背书包的瘦弱少年蹲下来推我。
  “没关系,我只是有点累。”我强撑起脑袋眯着眼睛回答。
  观察我良久,突然,“给你——”他怜悯地掏出十块钱,说:“买点东西吃吧。”
  街上经常有衣着体面的乞丐以种种原因乞讨,他认为我是其中的一个。
  我拼命摇头,推开他伸过来的手和手中的钞票。他背好书包,然后用力拉我起来,周围有人朝这边看。真是麻烦——没办法,我只好半推半就被他拽到一个小餐馆,幸好不是医院。
  坐下来,他替自己和我叫了一碗牛肉面,并买了一听冰镇可乐,打开后硬塞给我,让我喝。
  可乐的刺激让我清醒了许多,我们开始一起吃面。
  “我说呢,原来你是饿坏了。”他恍然大悟道。
  我笑了,因为这个少年简单的善良。
  “你的钱包被人偷了吗?
  我摇头,低头咬面条。
  “那为何无精打彩的?不会是失恋了吧?”
  这家伙自作聪明,而且有点多嘴多舌。我又摇头,并且忍不住笑起来,同时制止他的胡乱猜测:“我只是夜间工作太累”。
  结帐时,他抢着替我付帐,并坚持要送我回家。他不象街头的那种坏小子,我想。
  临别,他一定要给我他的地址:市五十六中,高一三班,周治平。
  后来,他一本正经大人似的和我握手道别,不在乎已经过了下午两点,他上课已经迟到。
  大概过了三四个月后,冬天夜晚的八九点钟。我正忙得颠三倒四,酒吧门迎的小伙子跑进来喊:“姜舞,有人找!”我吃了一惊,跑出去,竟是那个少年。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他自己提醒我——周治平。后面三四个是和他一般大的男孩子,冻得个个耳朵红红,跺着脚,不断地往手上哈气。
  “没想到吧,想来看看你工作的地方。”周治平笑着。
  我招呼他们在九号台一张桌子前围坐下来,给他们每人一杯热可可。他们都是第一次来酒吧,都睁大眼睛四处看。
  “喂,你们喝完饮料,可以四处看看走走,唱唱歌,跳跳舞。我得去忙。”说着我拿起托盘,去吧台给其他客人拿酒。
  后来,我忙完回来,不见了他们,正纳闷,只听后面有人叫我的名字:“姜舞,我们在这儿!”
  我回过头,他们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向我招手。
  我过去,他们每人都舒展着手臂倚靠在沙发上,每人的手里都燃着支香烟。我心里一颤。
  “嗨,姜舞,你三围是多少?”其中一个问。
  我象是被人突然在脑袋上狠敲了一下,有些发懵。
  “周治平说他认识了一个女朋友,在酒吧工作,特棒。我们以为他吹牛……你穿高跟鞋,至少也一米七吧?”另一个也是嘻皮笑脸地头问。
  剩下的那个在朝着我吐烟圈。
  这些还是中学生的大孩子,在他们爱吹牛的伙伴的带领下,集体来“泡”我了。十六岁的年纪,已经没有当年我初恋的感觉,或者说他们的初恋就是找个女人上床吧,更干脆更深入实质一点来说,他们有预谋地策划了一次集体嫖娼。他们眼巴巴地望着我,打算集体向我供上他们一文不值的贞操。
  十六岁的年纪——十六岁少年的初恋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我为我过去的初恋,为未来无数个水晶之恋,伤心不已。
  在那以后的一段时间,外加工作上的种种原因,我面对突然凸现出的我所不理解的现实,变得有些闷闷不乐。梦想中再残酷的现实与真实的现实之间总是有些差异的。
  生活不是不高兴,而是不快乐。尽管每天喝大量的水,我仍然是焦渴着。在这样气候干燥的冬天,我的窝居小屋象冰窖。如果能够,白天我一整天都窝在床上,睡觉、做梦或是趴在那儿象过去四年大学生活中所坚持的那样拿起笔写作。写作也不尽人意。我随便写些什么,无论是什么可结果总是事与愿违。要写的东西头脑里非常清楚,可一跑到纸上就全变了样,不再是我想要表达的东西——我窥视、深入这座城市的目的,不就是为了那不断出卖我灵魂的写作吗?可这忙忙碌绿的背后另一个附带的现实是:我日益被酒气醺蚀的脑袋离思如泉涌、妙笔生花那充满激情的写作生活越来越远了。终于,我选择了放弃。
  清晨从酒吧回来,我洗脸睡觉;下午四点头半闹钟把我叫醒,吃饭、化妆,准备去酒吧上班。
  仍是嘻嘻哈哈地工作,隔三岔五被客人在身上揩一次油,可这一切不再重要。不知是什么缘故,总感觉心底里有个小东西,轻轻地却是时时在咬,咬出一个洞,于是我心底里一些光辉灿烂的东西就象沙漏里的沙,慢慢全都泄尽了。这一定是我在夜间工作,整日目睹酒吧里这些男人和女人和金钱之间的交易的缘故。王子、公主式的爱情童话离我远去,地久天长的海誓山盟被我用化妆油象卸掉浓妆一样擦拭掉,镜中那张日渐冷漠、空洞的面孔是我不再认识的脸。现在我工作起来熟练而又迅速,甚至有些麻木,如果……我是说如果万一有什么不幸,被无礼的客人睡了,那我也一定不会在乎。
  “小姜——”凌晨两点时,酒吧经理暧昧地叫我。他似乎和所有的女招待都有一手。今天,他的目标轮到我。
  酒吧里自己人之间的交易总是在凌晨客人们三三两两离去或已在各自的包间里安静下来时进行。大厅里音乐舒缓,稀稀落落坐着两三对低声私语的情侣。
  “张Sir,什么事?”我从沙发上回过头来,他绕过沙发,紧靠着我坐下来。
  很不幸,今晚有些胃痛。我想着,但并不渴望因为和经理套近乎以至于对他奉献什么而做上大堂的领班。
  “你知不知道,你和他们有些不一样?”
  一惯的开场白,我暗地里冷冷地笑他,同时思虑着怎么脱身。
  “你身上透着股邪气,特别是眼睛,里面总象是不小心着了火,烧啊烧……”他做着手势。
  我的老板,平时严厉至极官冕堂皇一表人材,一到此时,他借着喝了点尿都不是的劣质洋酒,凑到他兢兢业业的小招待面前,揩她的油,挟持她,让她脱光衣服在他面前跳舞。
  因为他的酒气,我一阵恶心,忍不住用手捂住嘴。
  “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他凑近我的脸抓过我的一只手——“你的手很凉。”他在我的手心又揉又捏。
  “对不起,我不舒服。”我推开他,捂着嘴站起来,跑进洗手间去呕吐。
  再回到大厅时,除了调酒师,已空无一人。
  "张Sir叫走了小红。 "年轻的调酒师告诉我。
  “你真聪明,用最经典的一手。不过以后,提升还有机会。”他不知是夸我还是安慰我。
  “对了,哪间包厢是空的?我想去休息会儿。”我捂着难受的胃问。
  "‘听月阁’那间。 "我推开“听月阁”的门,眼前有两人从沙发上立刻坐起,是经理有些恼怒的脸和慌慌张张整理衣服的小红。经理慌忙侧过身去拉裤子上的拉链。
  酒吧里一个个的包厢是男女共用的洗手间,他们在里头解急。看来,这辈子我都当不上领班——事实果然如此,直至四年后我离开酒吧,都还只是名小招待。
  "给你调杯‘冬天里的一把火’,让你暖和暖和。 "调酒师对我眨眨眼睛爽快地说到。
  我坐在他对面,点点头。酒果然是火辣辣的,喝下去全身象着了火。我脸直发烫。
  “好喝,再来杯别的。”我说。
  后来,我喝了很多酒,加上连日来我的郁闷不堪,终于醉倒在吧台上。调酒师过来扶我到吧台内,他的手触着我滚烫的面颊和衣服内滚烫的肌肤。我摇晃着头痛欲裂的脑袋,哭不出来。
  童年时每每做错了事,不敢回家,因为知道院子里父亲或母亲正拿着棍棒或是皮鞭或是一根长长的粗麻绳等我回来——棍棒、绳索、皮鞭便是我的刑具,事实是我一次也没能逃脱。正是那时候,我对生命充满了厌倦,整日地渴望死亡——对于自杀,唯一恐惧的就是:万一失败了,等待我的必将是更加厉害的刑具和惩罚。我希望死就痛痛快快地死。让我痛痛快快地死去吧。父母以家教威严而闻名乡里,如果我在酒吧工作这件事传到他们耳朵里,恐怕他们一定会拿来钉满铁钉的皮鞭,象电影里那们活活地打死我吧。所以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远远地离开他们,象远离一切痛苦一样。这个愿望现在我实现了。
  酒吧里所有男人的智慧就是琢磨如何泡你。客人们甩出钞票,经理用他执掌你经济生杀命运的权势,调酒师有他私自攒下来的烈酒。有意思的是一个二十出头刚来不久的男招待,他的方法堪称一绝:他象个哥哥或是弟弟那样真诚教女孩子们如何对付色狼的袭击以及大擒拿,女孩子们自然扮演色狼的那一方。他勇敢而又充满智慧地将“色狼”制服,然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深——和这些女孩子们扮演的“色狼”——他的学生上床。这个大男孩独有的泡妞方式里一点点的暴力,四分真诚,二分智慧外加他英俊可人的脸,格外地吸引人。酒吧女孩们(包括几个“三陪”小姐)心甘情愿扮演“色狼”被他征服并供他使用。这真他妈是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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