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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酒吧里进来几个人——凶神恶煞找人打架的样子,弄的所有人都很紧张。他们总共四五个人,突然地闯进来,没有要酒,也没有叫小姐,在酒吧内转了一圈,搜查似的,结果是一无所获,走了。
  “或许是扫黄打非的。”有人猜测。
  “不对呀,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经理否认。公安局、街道派出所、工商局都有经理的眼线,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有消息放出来。
  虽是一场虚惊,可大家仍是心惊胆颤的,总觉得要出事似的。
  “今天,‘碧云天’有人包了。”调酒师一边说一边将调好的酒倒进酒杯里,递给我。
  “那有什么稀奇的。”我接过酒,放在托盘里。
  “是雪莱他们公司的?!”
  “你终于联系对了。那位黄总——”调酒师神神秘秘地凑到我面前——“听说是苏雪莱的相好!”
  我恍然大悟——环顾四周,雪莱今晚没在这里。平时,我不怎么注意谁和谁的飞短流长,即使是我挺喜欢的雪莱,他的事我也从不去主动过问。
  “待会儿你去‘碧云天’送酒,就会看到那个人啦。”调酒师说到。
  雪莱最近不常来,来了也是郁闷地独坐一边,喝过几杯后匆匆离去。或许是感情方面的事吧——这种事,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丝毫帮不上忙。这位让雪莱爱恋的黄总,竟然来这里泡小姐,真替雪莱打抱不平。
  我边送酒边寻思,冷不防被人拽住,酒差点洒出来,是阿哲。
  我沉下脸来,说:“一切都过去了,你还来做什么?!”
  “对不起,我——”
  “你的道歉我已经接受,你让开吧,我正忙。”我冷冷地闪开他,继续工作。
  阿哲在大厅里找了个位子座,要了酒,一边慢慢喝一边来来回回盯着我。
  去“碧云天”送酒,我看见包间里有两三个西装革履的男士,他们身边还有两位正在陪酒的小姐。
  我低头送酒给其中的一位大肚子的客人,他指指对面沙发上的一个三十多岁,个子瘦小戴眼镜的人说:“先给黄总。”
  那个被称作黄总的人,笑着谦让说:“哪里哪里,不必客气,大家都一样。”
  他身边的陪酒女郎替他接过酒,他的手暧昧地抚在小姐短皮裙下裸露的大腿上。他的脸精瘦,藏在眼镜后面的眼睛锐利而又精明,象是一个有作为的人。可是这位黄总,这个瘦小的男人——苏雪莱的相好,我大失所望。按照雪莱所期望的,对方应该象施瓦辛格,至少也是周润发。
  从“碧云天”出来,我忍不住哑然失笑。
  阿哲已坐在吧台前等我。
  他拉着我的手,闪过一旁说到:“我有话对你说。”
  周围我熟识的同事和客人望着我笑,我甩开他的手。
  “上次是我该死,给我机会,让我好好赔罪,我要好好待你。”他盯着我的脸苦苦相求。
  “你快走吧,我不想再当成别人的笑柄。”我顾忌周围人的眼睛,推开他,说的却是真心话。
  “我真的喜欢你,我也知道你是喜欢我的。上次我的本意也并非要伤害你——”他争辩着,想拽我回来。
  “我已经不再喜欢你了!”我满腹委屈大声地说出来,于是更多的眼睛射过来。于是我的心里就闪过一丝快意。
  他见我生气,只好尴尬地松手,然后转身离开。
  第二天晚上,我又收到他让人送来的一大束红玫瑰。因为同事的羡慕,我心里一阵欣喜,已经决心原谅他了。只是不晓得自己这样做是因为女人见花眼开的虚荣心呢?还是心里仍在喜欢他?你心里还在喜欢他吧,我对自己说。
  雪莱坐到我身边,笑着拱手向我道贺,说:“到底是女人,总是心太软。”
  一旦自己想通了,我就再也舍不得放下这满怀的玫瑰,欣喜地说:“他毕竟是我的初恋情人啊!”
  其实,客人们是经常给他们喜欢的“三陪”小姐送花的,这种事我遇见过很多,红玫瑰,在心跳酒吧——实在算不了什么。
  可我第一次收到自己喜欢的人送的花,所以仍是心动不已。就这样原谅他,接受他,也许还会嫁给他吗。我丢掉自己一惯的冷静和理智,想得心花怒放。
  正所谓“人在江湖,心在情上——”这句我从武侠小说里读来的话,真是没错。无论你武功再好,也无论你是如何钢铁心肠,一遇到自己衷爱的才子或佳人,都会身不由已——我就是身不由已啊!
  “恭喜,恭喜——”同事们偷偷向我道喜。
  “快答应他吧,他有房有车,工作又好,人又靓。”酒吧里的几个女孩子督促我,替我欣喜。
  第四天晚上,我见到阿哲和他手中的玫瑰,已没有了怒气,象往常一样为他递酒,听他细细地甜言蜜语。
  以前总想,我的爱情和虽别人总有些不一样吧?现在终于明白,原来所有女人的爱情都一样。
  当年张爱玲与胡兰成结合,张爱玲在红红的结婚证上认认真真写道:心居落成志喜——以祝贺二人喜结莲理,两心相依。我也抓过酒吧台桌上的点歌卡,撕下一张,在上面写下两行字:
  此生愿为单凤鸟,不为两心各天涯。
  这是当年豌豆花教我的话,她还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又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我最喜欢的是金庸武侠小说《萍踪侠影》里的那句:难忘恩怨难忘你,只为情痴只为真。
  我把这些诗句一一背给阿哲听,他惊讶不已,说我哪象第一次谈恋爱,甜酸苦辣说得比他还动听!
  后来他告诉我:在大学四年,他和豌豆花谈了三年恋爱,分分合合,直至毕业后两年前,又谈恋爱,又分开,后来豌豆花和好男人阿永飞去日本,这是结局。
  原来如此——每次豌豆花失恋、恋爱,原来都是为着同一个人!
  阿哲见我沉默,用手来刮我的鼻子,问:“吃醋了?”
  我摇头笑道:“没关系,豌豆花也是我的好朋友。最重要的是现在,你的心已在我这里……”
  他心里一定还残留有豌豆花的影子吧,那个影子就象自己的影子一样时时挥之不去吧?对此,我深有感触,可反过来一想:是自己曾经那样思念别人而已。和豌豆花爱着同一个人,实在是荣幸至极,有同在一屋檐下共患难同喜同悲的感觉。最重要的是,豌豆花已经远在天边了。
  又见到雪莱,姜舞坐过去。
  “嗨,喝点什么?”姜舞拍拍他的肩。
  “不加冰的威士忌。”雪莱脸色阴郁,头也没抬。
  这家伙,忧伤起来可真不好看。姜舞将酒给他,说到:“不久前,我见过你的黄总。”
  “在这儿?”
  “嗯,在‘碧云天’,他也许是陪客户吧,还叫了小姐。”姜舞老老实实告诉他说。
  雪莱脸色更加难看,一言不发。
  “我觉得他可实在不怎么样。你们,最近好吗?”
  “又能怎么好,分分合合,见面机会不多,大部分是工作的事。公司里人多嘴杂。那家伙,总是和别人不清不白的啊。”雪莱絮絮叨叨地说。
  “你抱怨起来,可真象个女人——实在想不出来,你们究竟谁更主动。对了,你们男人之间做那种事,不太容易吧?”姜舞嘻嘻哈哈地打趣他。
  “喂,你又瞎扯什么呀!真是的……”雪莱挠挠头,嘟囔着站起来说到: "咱们去跳舞吧。 "“要去自己去——每次和你跳舞,都被领班发现,月底被扣薪水。你跳舞那样引人注目,一看就看到你身边的我啦——躲都躲不掉!”姜舞拿起托盘,抱怨着走开。
  “喂——”雪莱在舞池边上喊:“我会多付你小费的!”
  “你叫小姐去吧!”姜舞转身去了吧台。
  暗暗的角落里,那个总是闷头喝酒的人,那个落迫的小说家,坐在那里,望着这一切。他的朋友胡子被一个小姐灌得烂醉。
  几天后,阿哲又出公差,姜舞在酒吧里靠招呼客人以及和雪莱瞎聊打发日子。
  “你最近漂亮了许多。”雪莱坐在吧台边对姜舞说。
  “真的变漂亮了?!”姜舞惊喜地问。
  “是呀,变化蛮大的。”雪莱肯定地点点头。
  “阿哲给我买了那种进口维它命丸,养颜的;还有滋补的红枣、枸杞、桂园之类的大堆甜粥;
  又有用当归炖的乌鸡汤喝,自然变漂亮了!”姜舞挺自豪的,因为被爱是一件自豪的事——她早已搬去和阿哲同住。
  “还有什么?”雪莱不以为然地问。
  “还有——一系列去斑养护的化妆品和三源美乳霜!”
  “是不是宁静做的广告——‘做女人挺好’的那个?”雪莱说着挺了挺胸,然后笑倒在吧台上。
  姜舞扒过去揪他的小辫子,拳头在他背上捶成有节奏的鼓点,周围几个姜舞的同事也跟着笑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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