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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


作者:芭蕉

  如果我的视线找得到方向
  还是让你直接走到我身旁
  如果此时你对我歌唱
  我的笑容也将要飞翔

(一)

  眼睛狭长鼻梁尖挺嘴角还要略微地上翘,就象一种似是而非的笑容。我的铅笔在一张八开草稿纸上沙沙作响。
  眉毛要飞扬目光要刚毅下巴要尖锐,多么重要的光线角度,怎样展现他颇具个性的棱角全靠它了,我的落笔小心翼翼地深一下浅一下,只怕稍有差迟王子就不象王子。
  王子——当然是白马的那种,我每天的业余工作就是刻画好几个这样的人物,他们长相不同性格不同衣着不同手上的道具也不同,完全可以为我提供多种想象空间。
  我喜欢因此而展开一连串的遐想,编造情节曲折的美妙段落。当然只能是段落,我不喜欢去考虑结局。
  这一次的男主角胳肢窝里夹着方方正正的公文包。嗯,不协调,又被改成笔记本电脑,IBM的就够酷。我眼前刚打算浮现他正要走到宽敞的办公桌前打开他的IBM预备脉脉含情地给他的情人发封Email,一个黑森森的绝对不白马的身影向我走来。
  如果说庄同不够帅那也有点委屈他,因为他只是皮肤黑了些五官不太突出身材倒挺棒,乍一看象打蓝球的,下半截适合踢足球,上半身也能搞体操,而他三样确实都会来上那么一点,但就只那么一点,所以我就有那么一点小看他。
  不过我还是客气地对他笑了笑,这种笑容二十五年如一日。为了证明我的笑容不止一种我的同事们就曾经打过赌,他们努力对我讲了个夸张的笑话,结果大部分人都前仰后合了而我,根本就没笑。我就这样的坏脾气,见到别人笑我都笑不出了。
  这点庄同比我强,他爱笑,稍微一点小幽默就能让他乐个不停,而且那模样总有点傻乎乎的,这一来我就更加小看他了。
  庄同拿了张购物券给我,说:“昨天发的,你去瞧瞧吧。”
  我看了看,面值三百八,而且在一家不错的商场。我把它推了回去说:“无缘无故我不要。”
  “那,你陪我去瞧瞧?”
  早知道他安的就这心眼,不过我还是点了点头,谁让他是唯一会对我死缠烂打的人呢。
  结果最后我买了一盒资生堂的面霜他买了一双棉袜,他还得请我吃晚饭。
  我爱吃必胜客的披萨和沙拉,但是我没说,我只说:“随你爱上哪上哪。”
  他就带我来必胜客,他说他爱吃这儿的披萨和沙拉,我一听便情不自禁地又对他展开了我那历史悠久的笑脸。
  我慢条斯理地和那块扯不清的披萨作着斗争,他终于忍不住地说:“如果有人说你可以一天不说一句话我也信。”
  我翻了翻眼皮说:“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早该发现了。”
  他只好望着我苦笑说:“有时候安静也挺好。”我不置可否,终于叉起一块饼尽可能优雅地放进嘴里。

(二)

  我把今天塑造完毕的王子扫进我的漫画库,再把各类王子全体欣赏了一遍然后就上网聊天。
  其实我喜欢看别人聊天,看狼们妖们彼此地攻守自如进退有序冷不丁还能冒出一两句挺深刻的话来震惊四座,这时我就会跟在后面笑两声:“哈哈”以表敬意。
  今晚一个叫方糖的正甜滋滋地四处找小妖们搭讪,不到半个钟头他已身处群妖环绕之中,但显然他还不满足,他冲着我问:“你还没笑够吗?”
  真没礼貌,不过我是不屑于和他争执的,我依然“哈哈”。
  方糖仰天狂笑:“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
  他还在狂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病!”我骂。
  “终于说话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上当!此狼不可小觑,我放弃了对其他人笑的打算,紧盯着他,他又说:“我猜你现在一定鼻子都气翻了对不对,哈哈哈哈哈哈”
  绝对的自以为是。
  “我整张脸就鼻子长的标准,我不会把它随便气翻的。”我摸摸可爱的小鼻头,依然完好。
  “难道其它四官都不标准地错位了?哈哈哈哈哈哈”
  他居然还在无止境地笑。
  我怒吼一声:“实在可恶,别笑了。”
  他委屈地说:“原来是真的,难怪会这么生气了。”
  我不用照镜子也相信现在我的五官真的要错位了,他还不依不挠地说:“你很丑,而且也不温柔。”
  “你先撒泡尿照照自己。”
  “啧啧,谈吐还不够文雅。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都是如此的英俊过人。”
  “哈哈,英俊过人?难道象猪?”
  “如果我是猪也是本世纪最动人的一头猪。”
  “当然会动人了,不止动人还要动筷。”
  “如果动筷,你要先吃哪一部分?”
  “随便,都可以将就着吃。”
  “红烧?清炖?”
  “来一盘椒盐猪手。”
  “一百五十块钱。”
  “你杀人哪!”
  “你忘了你吃的是本世纪最动人的一头猪的手,一百五十块已经是超级优惠了。”
  这时我才发现早就离题了,我竟然在和他讨论吃猪脚的事宜,于是我气急败坏地再骂:“去死吧你。”
  “你还真不是一般的粗鲁。”
  “碍你什么事,又没嫁给你。”
  “嫁给我你迟早得守寡。”
  “怎么你这么短命?”
  “娶了你谁能不短命。”
  “多半被我一掌劈死。”
  “江湖女侠?”
  “算不上,充其量只会一招‘屁股向下平沙落雁式’”
  “那就够了。”

(三)

  庄同和几个朋友约好去钓鱼,我说:“不去。”
  他楚楚可怜地瞅了我半晌,说:“就去吧,车就在楼下等着呢,东西都替你准备了。”
  简直就象专程来钓我的,好象我就是不会游泳的鱼,只等着上钩。
  可既然他杆都抛了,我就让他收回线吧,为了表示我的不满,我在跟他下楼的过程中给了他十几个白眼,他乐呵呵地当没看见。
  我们驱车来到一个风景不错的水库,青山隐隐碧水清清,一车子男男女女跑到水边做深呼吸再戏剧性地张开双臂叫几声:“好美啊!”
  我也张开双臂,为了费劲地卸下那大堆乱七八糟的鱼具,庄同又跑回来接过我手中的鱼杆,抱歉地说:“不好意思,我们都给忘了。”
  我说:“没事,只要你们不集体跳水就行。”
  水库的鱼并不好钓,何况我的钓鱼技术糟得一塌糊涂,在烈日下端坐了半个上午用掉半罐饲料我才搞上来两条小罗非鱼,庄同不遗余力在一旁称赞我简直是无师自通的天才,我说:“你倒更象阿谀奉承的天才。”
  他又开始傻笑了。
  一伙人早在一旁点了木炭烧烤,大大的烤架上都是目瞪口呆金灿灿的鱼儿,庄同拿了其中一条洒上椒盐给我,我不自觉地想起椒盐猪手,我笑了笑。
  身边一个穿绿裙子的瘦女孩对庄同说:“庄,你女朋友还真文静。”
  庄同不知所措地望着我,一张脸黑里透红象黎明前的曙光,我吃着鱼顾不上理他们,另一位男孩接着说:“庄的魅力难道你们还不知道呀,瞅着谁一个准。”
  庄同踹他说:“噎不死你。”
  我用纸巾揩着唇上残留的盐屑一边斜眼瞟向庄同,曙光越来越靠前了。
  后来庄同送我到家,在我家门口他突然抓住我的手腕问:“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我心脏少跳一下,甩甩手没甩掉。
  “为什么你没有对他们否认?”
  “哦,我没来得及呀。”我有意漫不经心地说。
  他失望地松开手,挠着头自嘲地说:“我还以为我有戏了。”
  “你呀,拉拉大幕还差不多,还想唱角吗?”
  “我要是拉幕的,你最多只能是那根绳子。”他又笑起来,这一笑很离谱倒让我没谱了,我“哼”了一声开门进屋。

           ※        ※         ※

  庄同要去出差了,他说大概要两个星期,我满不在乎地说:“才两个星期呀,连玩的时间都没有。”
  “没点依依不舍?”他遗憾地问。
  “有点,至少这段日子的下午我都不能再幻想有人来请我吃晚饭了。”
  于是我每天下班老老实实地一个人踱回家,然后躲进房间没头没脑地构思其他的王子。
  近来我痛苦地发现我的灵感有点快到了江郎才尽的地步,王子们的眼神已经开始重复而且他们的衣服颜色也区别不大了。我甚至让其中一个穿上了粉红色的薄衬衫,这样不论我从什么角度看过去,他总有些暧昧的神情,我又想起学社会关系学的椒盐猪手。
  庄同很够意思地打来电话询问我是死是活。我没好气地回答他:“活着。”
  “那就好。”
  “你的要求可真够简单的。”我冷冷地说。
  “呃,那还应该怎样呢?”
  “不怎样,我很高兴你也活着。”我把电话挂掉。
  我以为他还会再挂过来,在电话边等了一分钟,没有响铃。

(四)

  我刚在CHAT里站稳脚跟,方糖就晃了进来。他一见我就甜甜地来一句:“您的咖啡里来点方糖如何?”
  “我不喝咖啡,因为会引起色素沉着,就是喝也不喝加糖的,我要黑咖啡。”
  “你反正也不漂亮,无所谓啦,另外喝黑咖啡的女人被认为有一定的自虐倾向。”
  “放屁!”
  “看样子多喝黑咖啡还容易放屁。”
  我决定不再理这个无理取闹的家伙,于是我又开始沉默,连“哈哈”都免了。果然五分钟后,他意兴索然地从在线名单上消失,我立刻开心地打了个“哈哈”上去。
  没想到只一会儿功夫,椒盐猪手又走了进来。
  我忍不住笑了。
  “这回,胖妞,总爱吃了吧?”他问。
  “爱吃又怎样?”
  “没发现我在对你献殷勤?”
  “干嘛向我献,我没钱,养不起小白脸儿。”
  “没钱不早说,浪费我这么多甜言蜜语。”
  他那些话要是能叫甜言蜜语,那全世界正在花前月下的情侣都得赶去自杀了。
  “我又没说过我有钱。”
  “象那种只会神经质的哈哈的女性通常都是愚蠢又多米的,如果凑巧她还爱吃椒盐猪手那就更加肚满肠油了。”
  “你对女人研究得挺透?”
  “我学的是社会关系学。”
  “干你们这行是得好好学学这门课,受益一定非浅。”
  “我们哪行?”
  “哈哈。”
  “你不是我想象中那么笨嘛。”
  “我很抱歉。”
  从CHAT里出来我绕到留言里去看了看,没人给我留言,因为我的“哈哈”没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所以我只随便翻了几篇有趣的小文章读了读,然后信笔写了一首诗:
  “这场爱情来得太仓促
  因为我还没有准备好如何爱你
  整个季节被我折折叠叠
  都握在手里
  你又怎能穿得过去”

           ※        ※         ※

  第二天同一时刻我就发现椒盐猪手那家伙在我的那首短诗下写着:
  “你准备好了吗?我等着呢。”
  我回答他:“我需要热身,你需要耐心。”
  然后我到CHAT,他还是椒盐猪手,却正在用方糖的手法继续与小妖们调笑。
  我对他说:“昨天见你,今儿还是你,这猪手肯定不新鲜。”
  “耐心这玩意倒是可以用来保鲜的,而且效果不错。”他微笑着说。
  原来他又去看了留言。我不动声色。
  “怎么?被我打动了不是?”
  我在心中冷笑,依然不语。
  他又说:“我忘了说明,这椒盐是自作多情牌的。”
  我说:“我也忘了说了,啃这个猪手才发现皮相当厚,咬不动,我强烈要求退货!”
  “只此一个,概不退换。”
  “那我只好扔垃圾筒了。”
  “一定有些什么
  会遗落在垃圾筒之外
  你的无法猜测的心中”
  他还有这么一手是我意料不到的,我呆了一会,才打了句:“酸!”
  “我也正在冒酸水,同酸同酸。”

(五)

  我给机子盖上那块墨绿色的天鹅绒盖布,窗外的夜色也已如泼墨般的沉重,明天也许会下雨,我想。我看了看钟,看完就忘了时间,最近我总有这毛病,人一从转椅挪到床上,我就有些不知所措起来,我又盯着电话,夜,实在太安静。
  我很想发出某种声响。
  我考虑了很久,终于拿起话筒按下了庄同的手机号码。
  但是他关机了,我再次抬起头,确定现在已是凌晨三点十分。
  我又打到CALL台给庄同留言:“庄,凌晨三点十分的时候我打电话找过你,可是你关机了,我不知道你住什么宾馆,只好CALL你。”
  开口说完这句话,我感到一阵没来由的轻松,在这昏沉沉的夜里能说一句话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        ※         ※

  我以为庄同看到留言后会有所紧张,所以第二天我信心十足地等着他的电话,谁知最终却把他的人给等回来了。
  一句留言会带给庄同这么大反应是我根本没有预料到的,我正准备照常下班的时候就看见了风尘仆仆的他。
  因为风尘仆仆的缘故,他显得更黑,木炭一样立在我跟前,只剩一双眼睛还扑闪扑闪的亮着。
  他冲着难以置信的我劈头就问:“你出什么事了吗?”
  我摇头,莫名其妙地说:“没有啊。”
  “那昨天晚上是什么意思?我今早一看CALL机吓一跳,二话没说临时买了车票就奔回来了。”他越说越激动。
  我小心翼翼地问他:“你就为这事坐了六个小时火车赶回来啦?”
  “当然,”他怒火开始腾腾而起:“你没事故弄什么玄虚。”
  “我哪有故弄玄虚,是你自己神经过敏。”
  “是我神经过敏,成天替你担心这担心那,你知不知道那边一大堆事我都丢下了就为了你这一句话。”
  “不过是好心问候一句呀,你还不领情,我又没让你担心我,我又没叫你马上回来,是你自己多事怎么能怪我。”
  “谁知道你发什么神经,平时对我吭也不吭一声,凌晨三点多再来CALL我,就算我多事好了,以后我才不管你。”庄同由大声质问转为小声嘟哝,神色却更加地气急败坏。
  我被他骂得悻悻然,干脆闭嘴只是翻过来倒过去地摆弄着我的背包。
  庄同气呼呼地又走了,直到听见门外出租车门重重关上的那一声响,我竟有了一种无助的惶恐。
  头一回,为了庄同我开始对自己懊恼起来。

(六)

  “啊————”我在CHAT里大吼了一声。
  “你在吊嗓子?”椒盐猪手不识好歹地问,这令我哭笑不得。
  “今天要参加美声唱法总决赛。”
  “真的?”
  “烦!!我想杀人!”
  “不杀就不能进入决赛吗?”
  “我头一个就先杀你。”
  “失恋了吧,小可爱!”
  他竟然叫我小可爱,这个杀千刀的,我恼怒地问:“你算几岁大的毛头小子,敢这样称呼我?”
  “我很年轻,正好长到会倾听的年龄。”
  “怎么突然跟我玩深沉?”我不禁有些奇怪。
  “因为我觉得你今天情绪不稳定,碰到这种女人千万能闪则闪。”
  “那你还不闪。”
  “呵呵,我脚今天扭了筋了,闪不掉。”
  “我看你是少根筋。”
  “随你。”看样子他今儿是打定主意任我发泄了,然而此时我却又觉得无话可说。
  我们互相沉默了很久,连几个零碎小妖的呼唤他都没有理会。我的手指搁在键盘上,试图想象着他沉着的呼吸声,想象他的眉毛,他的眉毛应该是不太浓但是黑密平直的那种吧,庄同的眉毛就粗得象毛笔,我常说那是不太值钱比较生硬的狼毫。
  我喘了一口气问他:“你穿什么衣服?”
  他又停了一会,也许对我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有些惊愕,他说:“灰色的T恤。”
  没什么特别。
  我说:“我困了。”
  “哦,那睡吧,good-bye!”

           ※        ※         ※

  清早上班前我神色迷糊地再登陆了一次,我有三个信箱,当我打开最后一个的时候就看见一封Email静静躺着。
  发件人:椒盐猪手
  主题:猪手套餐外卖
  内容:可能你才起床,也许是到晚上才看到它,你可以用它随意安排为早餐或晚餐,我的这种慷慨可是空前绝后的,你千万要把它们吃完。说实话,我有点被你吸引了,连我自己都觉得毫无道理。祝你吃饱睡好!
  附件:刀、叉、勺、筷子
  我暗暗的有些欣喜,却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鼠标慢慢滑过其中的每一个字,隔着冰冷的玻璃屏幕,这一切又都虚无得无法捉摸,我居然会为了一份无法兑现的早餐而痴迷起来,这的确是件危险的事。
  想了半天,我终于没有回复。

(七)

  出于一种内疚与不安,我开始想念庄同,甚至有点想念他那一脸傻乎乎的笑。
  所以当我再次看到他的时候,心中忍不住有点激动,我差点想去握他的手,但理智让我只是站在门口冲他笑了一下,我怀疑那一笑看上去也会有些傻乎乎。
  庄同跟我对面站着,距离不足一尺,因为他的身高,我不得不稍微抬起头才能正视他,他当然也得稍微低下头对我说话,他说:“对不起。”
  他高高的身躯黑压压一片,混合着淡淡烟草与某种憔悴的气息扑在我脸上,我的呼吸沉重。我嗫嚅了一会,觉得自己无法出声,只好静静站着,看他的眼神都迷离起来。
  我以为他就要拥抱我了,因为他的眼睛亮得出奇,所以我心跳加速,整条神经绷成一根弦,只要他轻轻一拨动。
  这根弦终于没能弹成音符,后来我才想通,当时我以为他在凝视我,其实更有可能是在发愣,他愣了半晌大概发觉我们彼此间隔太近,于是慌忙跳开,然后穿过我的人走进屋里一边说:“为了赔罪,我买了你爱吃的果冻。”
  立刻一茶几都是我最爱吃的玉米果冻,黄橙橙不安份地滚着。
  我冷冷地说:“我现在看着这些就腻。”
  他又拿出一个包装盒来说:“这是我这次带回来的。”
  里面是一对细瓷娃娃,精致得无以伦比,连头发都细腻得动人,他们幸福地相视而笑。
  我说:“这样你看我我看你也能笑得出来,无聊不无聊。”

           ※        ※         ※

  连续构思了好几张面孔都没有成功,铅笔已经粗了好几支,而我的刀片却不知躲在那个狼藉不堪的抽屉里的哪一个角落。我的桌子上一堆垃圾,除了揉皱的纸外还有许多果冻的塑料小杯。我愤怒地吃着它们,在纸上胡写乱画,把每个失败的王子的脸上都画满了麻子和胡须。
  当我疲惫地靠在椅背上时,我才发现了无数个“笨”字,在王子的脸上、眼睛里、衣服上、手掌中,它们可笑地趴在那,象无数条毛毛虫,我这样想着,就觉得浑身开始发痒。
  由于受到我的焦燥情绪的影响,这个王子诞生的历时最长,这种情况在医学上称之为难产。不过他最终还是出世了,花了我六个钟头最宝贵的睡眠时间,实在可以算是为他呕心沥血了,所以他很完美,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
  他有清亮的眼睛显得执着,平直的眉毛显得自信,略薄的嘴唇显得年轻,四方的脸庞显得健康。
  当然他一定会有一头飞扬跋扈的黑发。
  再给他套上灰色的T恤,让他坐在露台上的躺椅中,他正翘着腿枕着一只胳膊眼神闪烁地望向栏杆以外的远处。
  如果风为我带来了
  睡眠
  那么你
  就是我失眠的主题
  我守候在暮色中
  但为何
  你只看见晚霞却
  忽略了
  我
  我把这首诗附在王子的身边,然后打开了我的扫描仪。

(八)

  我把这张王子图发给椒盐猪手,问他:“象你吗?”
  结果他回了张照片给我,照片里的他年轻得出乎我想象,他告诉我他今年准备大学毕业。
  他说:“我们心有灵犀吗?为什么你能画出我来?”
  我说:“直觉,没听说女人的直觉很可怕?”
  我说:“但我以为你起码快三十了。”
  他说:“我知道你比我大,不过我还是认为你很可爱。”
  可爱!!这个单词离我太遥远,就象椒盐猪手也离我太遥远一样。我这样的人,不笑的时候没人觉得可爱,一笑起来就更不可爱了。
  椒盐猪手在照片中与我遥遥相望,笑得跟太阳似的明亮。

           ※        ※         ※

  椒盐猪手有天为我点了首歌,我一打开Email就有古巨基和梁咏琪的《许愿》流淌而出:
  我喜欢回味/记忆的美/让人懂得甘心/你现在让谁/听你喜悦/陪你掉眼泪/
  我习惯感觉/记忆的美/能让温柔不灭/你现在让谁/吻你的脸/疼你的一切/
  嘿好久不见/请你许个愿/要感情不再那么容易变/让心不被距离拉得太遥远/
  我寄了张卡片/地址是感觉/收件人叫永远/像是你又运来一杯热咖啡/生活有了你的温柔调味/
  我寄了张卡片/画你的笑脸/写祝福的留言/请把我的名字默念一百遍/好梦就会趁你睡醒实现/
  这首歌我常听见不过始终没什么印象,但是此刻我却被它深深感动着,那天晚上我反反复复地倾听,然后以少有的认真态度对他说:“谢谢你!”
  他说:“现在我从窗口看出去只看见了你没看见晚霞。”
  “我在哪儿?”
  “无处不在。”
  “我的面前也有一盘猪手哩,不过不是椒盐的。”
  “哦?”
  “改清炖的了。”
  “味道如何?”
  “还受用。”
  “其实椒盐的更好。”
  “我已经用慢火炖好了,再去做椒盐的太麻烦。”
  “如果有现成的两碗,你吃清炖的还是椒盐的?”
  “从来没人一次烧两碗猪手给我吃。”
  我们再次陷入沉默,沉入无边无际的夜色苍苍中。

(九)

  如果庄同没有请我吃晚饭,那么傍晚七点钟就是他打电话请安的例行时间。
  他的通话通常简洁扼要,而且口气就象在搞结案陈词,我相信我们之间的通话他一定能烂熟于心,因为今天他问:“吃过了吗?”
  往常我都说:“吃过了。”可今天我正无聊得想发火,于是说:“没吃,饿死了。”
  好象对好的口供临时被修改了,他就有好几秒钟没反应过来,等他明白了后才仓皇地一连串说:“为什么不吃,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吃饭,这样容易得胃病懂不懂。”
  真不是一般的婆婆妈妈。
  我说:“我想有人烧清炖猪脚给我吃。”
  “现在这么晚了,哪来的猪脚卖?不然我去哪家小吃店里瞧瞧有没有。”
  “我要吃自己烧的。”
  “那可没办法了,换点别的比较容易的吧。”
  我对着话筒大吼:“没有就算了,我不吃了。”
  挂断。
  十五分钟后庄同开始敲门,他两手空空。
  还没迈进门他就在不停解释:“相信我,现在的确没有新鲜猪脚卖了,我请你出去吃吧。”
  “你都吃过了,还请我出去累不累。”我坐在沙发上偏过头不看他。
  “嘿嘿,就当吃宵夜好了。”
  他又凑到我身旁熠熠地盯着我的脸,我咕哝了一声:“最好撑死你。”
  “那也是撑死的风流鬼呀。”他仿佛完成一项重点科研项目般得意地笑着。

           ※        ※         ※

  正是天空将暗未暗的时分,华灯已初上,街上每个人的脸都被照成透明的咖啡色。夏夜的风好不容易吹来一些凉意,所有人的脸色却是暖暖的。
  我们闲闲地走着,不约而同地朝着必胜客的方向。
  我吃了满满一碗大混合沙拉,嘴里腻得冒油,我感慨说:“这次能做到三日不思茶饭了。”
  庄同挂着一种好笑的神情瞟了我上眼又低下头去有一下没一下地叉着他的翠绿色的布丁。我诧异地问:“你不说话?”
  “你又没向我提问我说什么。”
  “可平时你不是这样的。”我有点委屈,什么时候轮到我来逗他开口了。
  “那是因为我真的发现有时候安静挺好的。”
  “什么时候?”
  “比如这样的环境,看你狼吞虎咽的时候。”
  “……”我傻乎乎地看着他,听见自己一大口可乐从咽喉掉进胃里的声音。
  “我现在发现你安静的时候特别漂亮特别可爱。”
  我想了很久,才说了句:“我现在也发现不能再小看你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说再过几天我就满二十六了。”

(十)

  “其实我很早就看懂了你的心,虽然我不能控制自己想和你接触的念头,但是我第一次看到你在留言的那首诗,我就发现那一定是为一个人写的,当然那个人绝不会是我。
  我一直都很自信,收到你为我画的画的刹那我欣喜若狂,他与我是很形似的,所以我有段时间始终相信我们之间总有一条线在牵引,不过后来我把那首题诗读了又读才醒悟过来,这些仍然不是为我而作,也许你自己也没有察觉,但是我相信是你疏忽了,画上的那个人有着我不可能有的笑容,我这人天生最缺少的就是憨厚,这你不可能没有感觉到。
  我总认为你会有所选择,那天和你聊完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就没有被选择。
  所以我想你应该可以释怀了,而我也应该可以释怀了。”
  我读完椒盐猪手写给我的这段话后,找出了那张王子,它与那张照片放在一起时显得那么逼真,而我一直都为此得意着,现在我才发现他们确实是有所不同的。
  他绝不可能有那种笑容,那种傻乎乎的,执着的微笑。
  是的,我可以释怀了,但是我居然在这个时候不争气地滑下一行泪。
  我开始觉得我竟是如此无知,当我的心情被别人剖得一清二白的时候,他甚至于我还是一个未知的世界,就象我总是错过许多的风景却无动于衷一样,我从未发现身边还有过风景。
  可是,这算不算好呢?
  生日那天一大早,我照例登陆上网。
  椒盐猪手送我的除了一张意境漂渺的生日卡还是那首《许愿》,熟悉的音调再次萦绕在我的房内,他的祝语只有一句:“我寄了张卡片/画你的笑脸/写祝福的留言/请把我的名字默念一百遍/好梦就会趁你睡醒实现。”
  庄同买了一块小小的蛋糕,我们买了几样现成的菜,喝了一瓶红葡萄酒,他的脸立即又呈现出那种黎明前的曙光来。
  吃完饭他就带着我爬上了离家不远的一座小山,他说:“如果你要浪漫,这就是我所能达到的最浪漫的极限了。”
  “原来在你意识里浪漫就是爬山的代名词。”
  “错,是爬山是浪漫的代名词。”
  “鲜花没有?”我不无遗憾。
  “满山遍野都是花,不止花,你要树都有。”
  我叹口气,回他一个白眼。

           ※        ※         ※

  我们坐在山顶的小亭子是,把腿晃出栏杆,四面都是清风打来。
  亭子里乘凉的人不少,谁也没多往我们这儿瞅一眼。很多人在摇着扇子互相地唠叨,也有人和我们一样静静地看着月亮千辛万苦地爬出来。
  庄同的大手不知何时就跑到我的肩膀上,这样我的头就正好也抵着他的肩,我望向他,他正无所谓的傻笑,眼神闪烁地飘向栏杆以外的远方。
  原来肩并肩就是这么回事,一个如此轻松的过程。
  我问:“你会唱《许愿》这首歌吗?”
  他说:“不会,不过我会唱理查和琳达的《don't know much》。”
  I don't know much ,but know I love you.
  他低低地唱着,我从不知道他还有副好嗓子。
  我舒服地靠着他,感觉着山野抑或是他的气息。
  他凝望着我最后肯定地对我说:
  “如果以后还有人说你不会脸红我一定不会相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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