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风中的精灵


作者:你的眼睛

  风起时,我会仰起头,让它拂面而过,因为他说:“我是风中的精灵”。
  与他相识,很偶然,没有半点征兆。
  那是情人节后的第一个夜晚,空气中似乎还迷漫着玫瑰的馨香。夜色沉寂,我的房子空旷无比。雍奇去他朋友的酒吧顶替一位生病的吉他手,这已经是第四个晚上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冬夜里凉凉的气息,把紫色的睡袍紧了紧,打开电脑,扎进网络。
  情人节的魅影在这里随处可见,青春男女都在尽着他们不竭的兴致。我打开一个没有客满的聊天室,找到一个角落、坐下来,对着屏幕上一颗颗激满的心,发出会心的微笑。这时,一行绿色的字跳了出来,有人用“悄悄话”招呼我呢,我迎了上去,与他(他)握手,互致问候。
  Chenganwu@BJ,是他的名字,一串不带任何情感色彩的英文字母。
  我们从他的名字开始聊起。他说那是他的真名实姓:陈感悟。原来他一直觉得这名字离过日子很远,但是,现在,他开始觉得“感悟”两个字很贴切地表现了他的心绪:“生活感动着我,而我感悟着生活”。
  “毕竟爹娘是过来人啊。”他说。
  “那你的生活即使不算波澜壮阔,也应是‘一池春水吹皱’,否则,那里来的‘感悟’?”
  “是啊,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这事儿,思绪万千的。”他的语气平和、舒缓,带着淡淡的忧郁。
  “那么,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比如什么什么打击之类的?”我真实的想要关心他。
  “好吧,反正是在网上”他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我刚刚离开了供职的公司,我在那干了两年,现在我是一个无业游民。”
  “哦!这个打击可大可小,如果你深爱那份工作,付出了很多努力,那我听你哭(当然是在网上),如果你本来就不太中意,在去留之间徘徊,那就由它去吧;再如果是因为你的不珍惜、不勤奋,则打击缩小为零,自作自受啦,OK?”
  “啊,蛮有道理,这几天,你是第一个让我笑的人!我该怎么做你的选择题呢?”
  “别伤脑筋了,我不要答案,重要的是,你自己要有数,在面对未来时,才不会迷失啊?!”
  “谢谢,我记住了。老师!哦不,教授!”
  “别抬举我了,哦,对了,稍等一会儿,我去放一盘CD来听。”
  我摞下他,翻出一盘许茹云的碟子,放进光驱,最重要的是,我迫不及待地去了一趟厕所,当音乐响起时,我刚好坐到桌前。
  “我回来了。”
  “你怎么知道我会等你?”他幽幽地问我。
  这个问题让我始料不及,我以为他会问我听的是什么曲目。在我一愣神的时候,他的第二个问题来了。
  “你是否在纳闷?按一般道理,我该问你听的是什么CD,好了现在我问了,你能告诉我吗?”
  “哦,好啊。”我第一次反应迟钝。
  “还是让我来猜,古典钢琴曲?不象,梦回唐朝之类的摇滚,不可能!应该是很舒缓的歌曲。”他肯定地说。
  “算你对,只是这个并不难猜啊。”
  “现在我给自己出了一个难题,我在想是谁的歌。哦,我知道啦!”
  “谁?”我很紧张。
  “一个美丽女孩——许茹云”
  “哇!克格勃!”如果我有眼镜的话,这时一定已经跌到地上粉身碎骨了!怎么会有这种事?太离谱了。
  “想知道我的嗅觉何以如此敏锐吗?”
  “想。”
  “第一,你用的昵称是‘你的眼睛’。第二,我这里音乐满耳(随身听),许茹云和熊天平一起在唱‘不让你的眼睛,再看见人世的伤心……’你的名字是这首歌,回答完毕。”
  我对着屏幕绽开了又惊又喜的笑容。
  “你也喜欢她的歌?”
  “是的,全亚洲最美的声音!你现在听哪一首?”
  “《蜗牛》”
  “哦,那我也选那首,一起听吧。”
  好半天,我们都没有说话,直到那蜗牛一步一步地爬到了它想去的地方。
  “我这边听完了,你呢?”他说。
  “我也是”。
  “很美?”
  “很美。”
  我们就这样一路地攀谈下去,似乎顺着一根早已编好的藤蔓,我知道了我们在同一个城市,都是天平座,都喜欢紫色和蓝色,都热爱着许茹云、张国荣和那英,还有,我们都有一个特点:不富裕,但买书时象个大款!
  我第一次感觉到网络原来是如此神奇,可以让人如此轻松和快乐。
  正感叹着,他的话传了过来:“一年了,第一次有人和我聊得这么久,这么开心!无论你在哪,听我说一声谢谢!还有,我好像记得你说我的名字没有感情色彩,那么,能否,赐教一、二?”
  不能让人家失望啊!人家管我叫教授呢!我搜罗了几个原本打算自己用的名字,当然有一点女性化,“不必在乎我是谁”、“风中的精灵”、“听你听我”等等。
  “真让我眼花缭乱!我就选“风中的精灵”吧,真是个好名。让我浮想联翩的,也许,我真的就是那风中的精灵呢,呵呵。”
  忽然他象想起了什么,急急地说:“你看表了吗?很晚了!”
  “哦,是的!”
  “明天还要工作吧?”
  “是啊,不如你自在啊,哦!对不起”
  “没关系,我还有一些未尽的事,正好需要一段空闲时间去完成。好了,再见?”
  “再见!”
  道过别之后,我退了下来。回头一望,雍奇不知何时已经回来了,软软地坐在我身后的椅子上,眼光迷迷茫茫,带着倦意,手里拿着一束形状怪怪的玫瑰,“对不起,昨晚我回来太晚了,你睡得很香,我就把玫瑰藏起来了。”他说,语音含混,我知道他已疲倦至极。
  我接过那玫瑰,它不知被什么东西挤压过,不那么蓬勃舒展,但依旧香气扑鼻,我深深地吸了一口,顿时满肺满腑都溢满了。
  第二天的阳光明媚得很,雍奇在暖和的晨曦里,很有风度地打他的领带,太阳下的雍奇是绝对的白领,名牌的西服,精致得不能再精致的领带,还有那块欧米茄,是我们在太平洋广场买的。他带上欧米茄的那一刻,站到皮尔斯.布鲁斯南的广告牌前,眼神冲我一笑,我就很夸张的喊一声:“你把007那小子比下去了!”“哈哈哈!”我们旁若无人,一起快活地大笑。
  十分钟功夫,雍奇已经整装待发。
  “今晚还去处那儿吗?”我倚着门口问。
  “不知道,需要的话,我会打电话给你。”说完,一溜烟下了楼。
  至于我嘛,在离家不远的一所大学里任教,《大学语文》,只有低年级的学生才学的那种公共课。备课都在家里,这让我准备了好多一年四季的睡袍,满满一柜子,我不能让雍奇每天看我穿同一件睡衣!想到睡衣,我笑了。想起昨晚与那个陈感悟的对话,关于颜色的那一段:
  你的眼睛:“我喜欢紫色,还有淡淡的蓝色,象夏日的天空。”
  Chenganwu@BJ:“真的?我也是!我的手机是蓝色的。”
  你的眼睛:“巧了!我现在穿的是紫色的睡衣,蛮漂亮。”
  Chenganwu@BJ:“啊?哦,好好。”
  我当时突然好尴尬,深更半夜的,提什么睡衣?唉,我的淑女形像要大打折扣了。
  你的眼睛:“嗨!我只是想证明一下,知道了?”
  chenganwu@BJ:“懂,懂,我悟性满高的。”
  这家伙,一语双关,看来是个老网虫了,我嫩到哪去了。
  在把雍奇的衣服一件一件放进洗衣机里去的时侯,我一眼瞥见了镜中的自己——面若桃花!我真是好久没这样对自己笑过了。
  整整一个白天,我把自己陷进书本里去,想给学生找一些更丰富的“粮食”。我不是死抠课本的人,总想跳出一些条条框框,让学生们展示一些自己的思想。下午,我做了雍奇最爱喝的黄瓜皮蛋汤和竹笋烧肉,想象着他的谗样子。
  我和雍奇是在大学里开始的恋爱,那时,我大一,他已是毕业班的学生了。他是那种高大沉稳的男孩,话不多,但似乎每一句都经过了深思熟虑。当他们寝室的弟兄们对我们这些一年级的新生大献殷情的时侯,他躲得很远。象月饼席、饺子宴这样的“大型活动”,他也常常是表现出很恰当的热情,然后留给我们一个匆匆的背影。那学期,学校为国庆、“12.9”等纪念日举办过几场文艺晚会,我远远地就看见台上的他抱着一把吉它,埋头拨弄,让站在他前面的校园歌手深情并茂。老实说,他的琴弹得好极了,声声入耳。很多人喝采,不知是为歌手还是为他。
  第一学期在没有找到什么感觉的情况下匆匆地过去了。寒假后新学期的第一个周末,宿舍守门的老太太突然喊我的名字,从没有人探望过我,我很诧异地走出去,原来是他。穿着很随便的牛仔裤,上衣是说不出来的一种颜色,很扑素。整个人看上去挺拔极了,与他埋头弄琴的样子很不一样。看人的时侯,他的眼光由远而近,象是能洞察一切。
  我们围着操场边的林荫道散步,他说,整整一个寒假,他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和父母的交流降到了22年来的最低点。因为他满脑子都是一个长头发的女孩,那个女孩喜欢朝左边一仰头,把披散下来的头发甩到脑后去,姿势优雅可人,眼里波光点点。他喜欢坐在她的左边,等着她一甩头的那一瞬间。最后,他说:“你能再甩一次吗?让我近近地、静静地欣赏。”
  那时,我19岁,满脑子都是缠缠绵绵、轰轰烈烈、生生死死的爱情,而突然间,这种神圣得不可侵犯的情感就这么平平常常的来了,让人措手不及。雍奇轻柔地握着我的手指,那是我一生中父亲之外的男人第一次触碰我的肌肤,我迷乱、惶惑甚至惊惧,但是,我没有拒绝,任由他这么牵着我的手走过操场,走过认识的不认识的人们,一直走到今天。
  电话铃突然响了,寂静的房间里一下子充满了这种刺耳的声音。是雍奇,他告诉我今晚不回来吃饭了。我没问他去哪儿,我知道只有两个地方,第一是公司,雍奇干起活来可以不要命的;另一个是蓝鸟酒吧,那里的老板是他最好的朋友,当年寝室的老大,一个叫阿蓝的精明的成都小伙。
  我独自消灭了好喝的皮蛋汤,把屋子收拾得尽可能舒服些。夜幕降临的时侯,我打开网络的门,把自己溶了进去。找到昨天那个聊天室,钻进去四下打探,里面熙熙攘攘,大家都在七嘴八舌,我没有发现什么中意的话题,悻悻地离开了。不停地翻动聊天室的目录,很多标题都很煽情,象“听说爱情回来过”、“只想爱你比永远多一天”、“缘起缘灭”……让人忍不住想进去看看。突然,一个很眼熟的词组出现在一大串目录的尾巴上:
  “风中的精灵”(一人在线)
  我的反应奇快,难道是他?点击,进入,短暂的等待之后,窗口打开了。房间的主人已经对着空荡荡的四壁说了很多话:“爱你忘了苏醒,我情愿闭上眼睛,任凭此生此世长睡不醒,你就是我的来生……”是那首我非常喜爱的歌《你的眼睛》。
  Chenganwu@BJ:“欢迎!我的客人,等待让时间变得好漫长。”
  你的眼睛:“你在等人吗?”
  C:“就算是吧,等所有到来的客人。看到我刚才唱的歌了吗?我真心希望你能听到。”
  我由衷地惊喜。
  你的眼睛:“如果我没看见那个标题,我想我就听不到你婉转的歌喉了。”
  C:“有时我很相信直觉,直觉告诉我,你会来的。”
  一个不可思议的人。
  “寂寞的滋味很难熬。”他说。
  “是啊,所以我总是去人多的地方。”
  “可你今天例外了,这里只有我们俩。”他说道:“谢谢你给我的名字,很美,我用它建了这个房间。
  “所以房间满漂亮。”我一点也不谦虚。
  “你知道吗?我今天很早就来了,因为不知道你上网的习惯,现在,我正大嚼盒饭呢,真香。”陈感悟说。
  居然有人在虚拟的世界里牵挂着我,这的确让我有些动容。我提醒他,天很冷,饭会凉得很快。他很神速地做了一个动作表情:
  chenganwu@BJ感动极了,两行热泪夺眶而出。
  我不由得笑了,想象着不知哪一条街道,哪一家网吧,哪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狼吞虎咽的男孩。
  “你知道吗?你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我觉得自己选择了很正确的时间,很正确的地点上网。”昨天的热情大概还在他的血液里沸腾着。
  “你又抬举我,我会骄傲的。”如果屏幕是一面镜子,一定能映出我脸上的欣喜。“你能呆多久?”他问。
  “很难说,看情况吧。”不知为什么,我兴致不很高,也许是因为雍奇连着五个晚上把我一个人搁在家里吧。说是家,其实也就是现代人已经认同的那种共居方式,在法律上,他并没有非回来不可的义务。
  “你怎么了?你今天惜字如金。不开心吗?”感悟的话语透着关切。
  难道告诉他我一个人守着150平米的大房子?不能!可我确实不会撒慌,说假话时会吞吞吐吐,脸若关公。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也许能让你高兴。”他开始说。“从前,馒头被面条打了,便找来面包和包子报仇,面包和包子没有找到面条,却迎面看见了方便面,于是冲上去一顿暴打,方便面很委屈地流着泪:‘你们为什么打我?”
  “你猜他们怎么说?”他问我。
  “……”
  “他们说:‘你以为烫了头,就认不出你了吗?’哈哈!”
  一个不知在哪里见过的笑话,但我真的被逗笑了!笑得清脆响亮。
  “高兴了?”他问,“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好像他有着一对穿越时空的触角。
  如果在平时,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两个字的评语“肉麻”,但是那天我没有,心中泛起的是说不清道不白的滋味。
  那一晚,我们谈了很久,海阔天空,无羁无绊。我觉得已经离我很远了的真实与纯粹又回来了。在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世界里,无须掩饰与矫情,没有烦恼,没有伤害,我觉得心灵中最纯真的一部份找到了一片自由的天空。
  接下来的几天,无论我何时上网,都会看到那个熟悉的房间,听到那声亲切的问候:“看着你的眼睛,你好吗?”这让我啧啧称奇。他指导我涉足一些我从未探究过的领域,我们像两只快活的游鱼,在深不可测的网海里游弋。网上的各色论坛,是我们频频出手的地方,随便贴一个几十到几千字节的贴子,再比一比24小时之内,谁的点击率、跟贴率高。为此,我们都欠了对方很多顿饭。比如,他已经欠我蛋炒饭2次,汤圆1次,荷包蛋2次。但更多的时候,我们会安静地呆在我们的聊天室里,听风,看月,想像着头顶的云起云涌,远方的潮涨潮落。偶尔,聊天室里会窜进几张可爱的笑脸,什么“空军一号”、“朵朵”、“芯儿”,或豪爽多情,或活泼犀利,每当这时,我就会一言不发,安静地坐在一旁,看着感悟与他们你来我往。这时,我常常有一种很恬静的感觉,我觉得与感悟的交流,不急不慢,不温不火,就像是在秋日的午后品一盏酽酽的香茶,而远远地看着感悟与访客倾谈,更像是静静地吮吸着茶的清香,无论哪一种,都会让我神清气静,平和安宁。
  日子一天天过去,网络与我前所未有的亲密。我甚至发现自己窥探文学的眼光,有了小小的折射。我的案头出现了一系列新鲜的水灵灵的名字:《第一次亲密接触》、《告别微安》、《绝对在乎你》、《桃花部落》、《网吻》……我挑灯夜战,为王小小的机智幽默拍案叫绝,为酒心的“一网情深”黯然神伤,为安妮宝贝笔下的vivian捏一把汗,更不可思议的是,我这个沉醉过古今中外爱情诗书,对生死相许、阴阳相隔早已见惯不惊的家伙,居然会陪着台北天空下的痞子蔡泪流满面。我得出了两个结论,一个可供教学参考:金庸与琼瑶两位前辈对现今网络文坛作者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其意义非同小可!而另一个不禁让我惴惴不安:我发现,网络象一个巨大的黑洞,一步一步向我逼近,吸引我撞向不可知的未来。
  雍奇依旧很忙碌,但如同我第一天认识的他一样,雍奇的思维总是如他手里编写的程序一样严密。一切,他都会安排得合乎逻辑又顺乎常理。而我除了偶尔在学生面前放纵一下自己的思维外,就是一如既往的为雍奇打理那些衬衣、领带还有辛晓琪深情缱绻地演绎过的白色袜子。我们在一种安全的轨迹里平静地运行。
  有时,阿蓝会让我们的日子稍许零乱,他偶尔会带上两瓶红酒,擂响我们的房门。然后和雍奇一人陷进一只沙发里,侃酒吧的生意,为全兴与隆鑫争得面红耳赤,贬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李登辉。阿蓝毕业几年来身边一直没有缺过女人,但是,在他最脆弱、最彷徨或者最快乐的时侯,总是会出现在我们的沙发上。这一点,我不知是该为雍奇高兴还是为阿蓝难过。
  一个乍暖还寒的晚上,阿蓝来了。为酒吧乐队的事,至从情人节被乐人翘牌之后,阿蓝一直想组建一支小型乐队。我这才知道雍奇顶替的那个吉它手不是真病了。说到音乐,雍奇的眼里总是会放出异样的光,那光彩是我熟悉而又深深眷恋的。我和雍奇的音乐泾渭分明地分为两类,一类是他的,要带着某种职业水准审视的,可以被正统评论称为“音乐”的东西;另一类是我的,一切优美、铿镪的旋律和所有热烈和伤感的词句。雍奇和阿蓝谈论的属于前者,我无从参于,于是很知趣地离开。
  进入网络,我有一种回家的感觉。这个比喻很不恰当,但脑神经告诉我,那感觉和下班回来掏出钥匙的一刻没什么不同。只是,那一天,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风中的精灵”第一次在一长串目录中没了踪影。我竭力回想着昨天感悟都说了些什么,有没有一点点暗示?答案是否定的。我心里空空落落,那味道很难用“失望”两个字来表达。大概有三分钟的时间,我不知该用鼠标点击何处。是啊,我该去哪儿?
  我漫无目的地,一个房间一个房间房溜达,人多的地方,我会大喊一声:“有谁想和美女说话,我是美女!”之后,静观满池春水荡漾“MM好,我是GG!”“不理你,准是个男人!”“发春啊?你!”实在受不了就拔腿开溜,躲到荫凉处,抹一把脸上的汗。
  直到阿蓝午夜时分很周到地告辞,我依旧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影子。那一晚我睡得很不踏实,而且,初春的夜居然格外的冷。
  雍奇和阿蓝很快为乐队的事忙碌了起来。空旷的房子让我觉得低低的呼吸都可以有回声。感悟已经几天没来了,走得那么匆忙,没有一点铺垫。缺了感悟,网上的我也似乎失去了往日的灵气与睿智,懒懒地,在别人的快活与亢奋里作一个冷眼的看客。我的日子于是出现了大段大段的空白。
  我常常身不由己地回想起和感悟认识以来的每一天,那种品茶般的安宁平和,那种如沐春风的喜悦与快乐,还有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的那一个夜晚。
  那一天,感悟很不顺,不挺地掉线,每次掉下去之后,他都会在几分中之内,气喘吁吁地撞门而入。大概是第十三次掉下去之后,一切归于沉寂。一分一秒,城市渐渐地睡去了,夜已深,我没有动手关掉那只“猫”,那一排红色的小灯,闪烁在黑暗里,不明不暗,给我安尉和快乐。我看着屏幕上最后的两行字,心里涨满了感动!
  C:“我要疯了,可我还是上来了!”
  你的眼睛:“你正在告诉我什么是坚强!”
  我翻出雍奇的烟,想吸上一口,可我确实很笨,一股烟草味道在口腔里转了一圈又不知找到哪一个出口溜之大吉。就在我快要迷糊过去的时侯,屏幕动了一下,一串熟悉的英文字母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哦!是的,是他!带着满头大汗的他摇摇摆摆地爬了上来!
  “我来了!我狂奔20分钟,换了一家网吧!我知道你还在,不会走!”
  这才是感悟啊!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伴着生命与灵魂在网络里舞蹈的精灵!
  对感悟的思念是如此清晰,这让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傻子。尤其是当我面对雍奇的时侯,我甚至不敢看他的眼睛,有好多次,我凝视着雍奇的背影,很想说,结婚吧,我们结婚吧!给我的心加上一把牢牢的锁!
  第七天,在圣经里是上帝终于完成他的伟业的时侯,我也终于等来了不辞而别的感悟。夜风阵阵,寒意已去,倒让人感到凉凉的惬意,季节更替得好快啊。
  “这些天,我出了一趟远门,作出了一项很艰难的选择。”感悟的开篇让我心里一惊,那种似曾相识的忧郁和不安又出现在他的眉宇之间。
  “走得太突然,来不及碰面,我给你发了一封E——mail,不知你是否看到?”
  我的天!我从没想过那儿!我和感悟几乎天天见面,从没用过那个玩意儿。
  我打开邮箱,拿起那封信。

  你的眼睛:
    已过了午夜,应该是今天了。你离去时的背影还在我的脑海里款款而
  行。我的呼机响了,是深圳的长途。那里有一份职位,是我过去一年中一
  直渴望的。现在机会来了,那里有一件很棘手的事,急等着我前往处理,
  几个小时后,我就得飞走。但是,这不等于我接受了。我很矛盾。因为这
  段时间以来,我觉得自己改变了许多,举一个例子吧,我过去上网的大多
  数情形是想挥霍掉多余的精力,有时,我会在网上横冲直撞,把生活中不
  能示人的“人性恶”拿出来放纵一番;有时,会按照人类美好的理想,把
  自己装扮得完美无缺。但是,现在,我变了,我觉得除了生存要素之外,
  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网络。只有以绝对真实面对它的时侯,我才会安
  宁。
    诚然,网络与现实的距离很难用一种具体的尺度来衡量。一些世俗的
  价值标准在这里毫无意义,我可以说,我身高1.78,英俊潇洒,可是,这
  很重要吗?能够考证吗?在这里,流光溢彩的是人的思想和情愫。我们听
  从的正是这种来自心灵的召唤。
    对不起,我好象扯远了,我就是想告诉你,我要离开几天。
    晚安,我的眼睛!(不好意思,擅自这样称呼)


                          感悟


  感悟,你到底想说什么啊?我在心里问那个在网络另一端的人。
  “你现在是在深圳还是这里?”这是我最急于知道的。
  “我在离你几公里的地方,我回来了。”
  我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惆怅。
  “你的工作怎么办?”
  “与本市的一家公司,已基本谈妥,还过得去。”
  我开始深深地懊悔,情人节之后的那一天,我选了一个多么错误的时间,多错误的地点上网啊!我记不清我是怎么逃跑的,一定非常地狼狈。

  蓝鸟乐队终于成立了,一个键盘、一把吉它、一根萨克斯。三个扎着马尾巴的年轻人。雍奇很得意,说那是母校的新一代精英。阿蓝请我们去蓝鸟喝酒,为本土乐队的首次亮象捧场。一首Blues,一首Jazz,还有能让所有人浅唱低吟的《风继续吹》,在深蓝色的巨大的帷幕下,在星星点点的烛光里,蓝鸟让乘夜而来的人们沉醉其间。
  那一晚我们喝了很多酒。雍奇说,一点点酒精能让女人的脸照亮男人的世界。他说这话的时侯,眼光又是那样由远而近地落在我的脸上,我不知自己的面孔交织着怎样的一种情绪,好在暧昧的光线让所有人都变得扑朔迷离。我只想喝,很想喝。
  我一次次地把手伸向一种不知名的酒,苦苦的、涩涩的、凉凉的。黑暗里,雍奇想要夺下我手里的杯子,他的手很有力,把我弄疼了,我挥手就打了出去,不知打到哪儿了,只听见自己的声音象是从天边飘过来:“你为什么不娶我?到现在还不娶我?!”岁月的影子一点一点在我的眼前游移,但我眼光朦胧,看不清也抓不住。恍惚中,我看见雍奇的脸上似乎有一种亮晶晶的光泽。世界变得嘈杂而虚幻,我虚弱得没有一点力气。有一样记忆在我混乱的脑子里留下了清晰的烙印:有人一直抱着我,离开酒吧,上了一辆车,一路颠簸,然后喘着粗气,一直上了七楼。我冰冷的脸贴着他温暖的颈窝,很舒适。是我的雍奇。
  第二天醒来的时侯,太阳已过了中天,阳光灿烂得眩目。这是这个城市夏天快要来临的征兆。我的头胀胀的,眼睛涩涩的,每一块肌肉都象锦被一样软绵绵的。突然,一个念头让我的大脑一下子清醒起来“我两天没有去‘风中的精灵’,难道我就这样永远离开chenganwu@BJ?”我翻身坐了起来,却把枕边的一样东西碰掉了,那是一个红色的真皮小盒子,上面写印着“TSL谢瑞麟”。打开来,里面卧着一枚精美的钻戒,铂金的线条细腻柔美,钻石的光泽熠熠生辉。里面叠着一张小小的纸片,打开来,上面是雍奇的字迹:
  我一直在积淀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的厚重的责任感,但我太专注于寻找自己的感觉,而忽略了你的感受。戴上它就表示你原谅了我。

  当我进入网络的时侯,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网络里灯火灿烂,歌舞生平。“风中的精灵”,象一道永远挥之不去的风景,伫立在网中。我打开它,就象叩开家的门。我进去的时侯,感悟正和一个访客谈论着什么,他说:“其实,我不是这个房间真正的主人,我为一个女孩建了这个房间,这里只为她而存在。”
  那个访客惊讶地“啊”了一声,说:“伟大的网络时代!”
  感悟发现了我,又惊又喜地奔了过来。
  “50个小时了,你了无踪迹!告诉我,你还好吗?”
  “我很好。”
  “昨天,我在这里等了8个小时。离开的时侯,老板娘满脸忧虑地说:‘要不是看你一双眼睛贼亮贼亮的,我要打电话叫救护车了。’哈哈!”
  “真的对不起。”我已如哽在喉。
  “没关系,我们又没签上网协议,你一定有你的理由。重要的是你终于来了。你看到今天房间的主题了吗?”
  “是的,你写了一句歌词:你眼睛睁开,是面湖水,湖清澈见底,飘着落叶……”
  “你知道为什么吗?”
  “……?”
  “我多么希望能够成为你眼中的那片叶子啊,我的眼睛!”
  说罢,感悟飞快地改名为“湖中的叶子”。“湖中的叶子”接着说:“鯁你知道吗?在过去的50个小时里,我象一头困兽!如果这房间有四壁的话,我早已经头破血流!我度时如年,脱胎换骨!我一定要把心中的话说出来,我害怕有一天,你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掉,网海茫茫,我将到哪里去寻觅?”
  “感悟,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在你敞开心扉之前,我想为你唱一首歌,答应我用你的心来聆听。”
  “好的,我的眼睛。”
  我开始唱:“在你之前,something happed to me ,在我之后some onewaiting for you……”
  “美不胜收!但是,你好象记错了歌词,应该是‘在你之后……在他之前……”
  “你说的是许茹云的歌,而我唱的是我心里的词啊!”
  “你怎么了?我的眼睛!”
  “过去的50个小时,对我来说,仿佛是一个世纪。”
  “我在听。”
  “我生平第一次醉了酒,第一次打了人……”
  “继续说,可怜的眼睛。”
  “第一次接受了一个男人的钻戒。”我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很平静地打出了这一行字。
  接下来是令人窒息的沉默。
  一个访客探头探脑地进来,被主人一脚踹了出去。又一个,再一个,感悟见人就踢。
  “不要这样,对我说一句话,好吗?”我几乎是在恳求。
  仿佛捱过了一个漫漫长夜,屏幕上终于出现了字迹:
  “很久以来,当一个个有着飘逸长发的女孩从我身边走过的时侯,我就会想,也许“我的眼睛”就是这个样子,在我25年平凡的旅途中,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或悲或喜,都未曾在我心中留下太多的痕迹。但是,2月15日,在我的脑海里在也无法抹去了!那一天,有一双眼睛闯入了我的生活,洞察了我的一切,带着我的灵魂,走了。”
  “感悟,我不知如何对你解释,我身上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事情。你曾说,网络与现实的距离蛮大的,一开始,我也这样想,但是,渐渐地,我迷糊了。很多次,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网还是生活?几个月来,那种半梦半醒的感觉缠绕着我,我恐惧。我害怕这张无形的网会将你我吞噬得无影无踪。原谅我吧!你给了我那么多快乐、关爱,我将把他们藏在心灵里最隐密的角落,永不再开启。”
  “你就要开始新的生活了,做一个娇艳的新娘!我真诚地祝你幸福。而这里将不复存在。我说过,你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没有你,这里没有任何意义。好了,不再有‘我的眼睛’,不再有‘风中的精灵’,这一段日子结束了!”他的一字一句都象是锋利的尖仞,点点戳戳地扎在我的心上,血顺着仞槽疯狂地流淌。
  到了说再见的时侯了,以往每次道别,我们都会一起数1、2、3,然后一同按下“离开”,但是,这一次,我们一直数到了9,谁也没有动一下。最后,他说:“你走吧,把背影留给我,把不想带走的统统留给我!”
  我抹去滴落在键盘上的泪水,退出了。

  筹备一个婚礼真的好麻烦,如果那个新娘不是我,我一定要打辞职报告了。跟在雍奇的身后,我每天东奔西跑,象样的酒店,体面的席桌,还有那种门很多的车,雍奇办事从来都一丝不苟。好不容易弄到万事具备,终于可以喘一口气了。回到家,我把自己平放在床上,准备美美地睡上一下午。但是,在那个安静的夏日的午后,不知从哪个角落袅袅地飘来了一段旋律,很美,很优扬:
  爱你忘了苏醒,我情愿闭上眼睛 ,任凭此生此世长睡不醒,你就是我的来生……
  我的心猛然间收缩得很紧很紧。
  我进入了久违的那个世界,找遍了每一个角落,那个房间的确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冥冥之中似乎真的有一种被称作“精灵”的东西,我鬼使神差地打开了邮箱,那里有一封E——mail,来自chenganwu@netease.net。

  我的眼睛:
    你还好吗?
    那晚分手以后,我一夜无眠。你曾说我是一个坚强的人,呵,那是瞎话。
  无论谁,在那种被称“爱”的情感面前,都脆弱得象一个婴儿!
    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也许你已经无暇顾及了。我早晨6:00醒来就再也
  无法入睡。今天是6.15日,我们认识整整四个月!四个月来,我生活在一种重
  新有了激情的日子。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我这个理科生描述起来真是暴殄天
  物,我就不再搜肠刮肚了。
    还记得我提起过的那家深圳公司吗?我已签了合约,明天就要走了。我曾
  经放弃过一次,因为我找出种种理由,命令自己留下。走之前,我有一个小小
  的愿望,我很想看你一眼(不是在网上)。当然,我不会让你为难。你说你的
  家在长江南岸,临江而立的密集的住宅群里,只有你住的那一幢是桔红色的,
  从长江大桥上往南望,清晰可辩。我考察过了,它簇新而醒目。我还发现,从
  南桥头往北数第四根灯柱附近,可以看到七楼你家的阳台。尽管很远,但却可
  以象望风景一样地望你。
    今天黄昏的时侯,我会出现在那儿,因为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告诉我,在夕
  阳里作别是最美的。你只需要走上你的阳台,甚至可以和他并肩站在那儿,欣
  赏落霞的万般瑰丽。我会穿一件蓝色的T恤衫和一条米色的长裤,两种纯粹而
  醒目的颜色。
    无论你能否看到这封信,无论你是否能出现,我都会等到太阳离去的时侯。
    容我道一声早安吧,我的眼睛!该起床了。


                           感悟


  邮件发出的时间是7:00AM。

  整整一个下午我都沉浸在无法言喻的情绪中。我穿上了一条紫色的睡裙,用了一个小时粉饰掉脸上所有的倦意,然后就是从房间的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大得离谱的客厅第一次让我觉得密不透风。
  太阳光斜斜地射进来的时侯,我最后照了一下镜子,那里面的人儿,带着沉静而灿烂的美。然后,我迈着一生中最端庄优雅的步履走上阳台。
  桥上排着声势浩大的车队,密密麻麻塞满了整个桥面。在南桥头附近,一辆越野吉普车以一种极不自然的姿势斜插在那里,车子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许多人,还有不少人不断地朝那里聚拢,大概发生了什么悲剧。但是,我突然发现,那里正好立着第四根灯柱!一连数了三遍,我确信没有数错。这让我一下子心乱如麻。我连忙找出雍奇看球赛用的望远镜,急急地窥视,攒动的人头在镜头里晃来晃去,突然,从一个缝隙里,我看见车头的地下躺着一个人,太多的血把蓝色的上衣浸染成了一种很脏的颜色。
  我想,当时我的样子一定很怕人,因为,当我一转身,刚刚回来的雍奇,便将所有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我好象是把望远镜往他手里一塞,便夺门而出。
  我一路狂奔!
  人太多,一切都那么混乱,那么模糊。我被人墙隔在外面,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清。我拼尽所有的力气想要开出一条路来。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虚脱的时侯,一只手有力地拽住了我,很粗鲁地把我拖了出去。
  我看见了一张让人过目难忘的面孔,几近完美的轮廓,刚柔相济的线条,相得益彰的五官。是那种只有一流的雕塑家才能刻画得出的传神的脸。还有,天蓝色的T恤,乳白色的长裤,象一棵北国的白桦树。
  “馒头?方便面?”他的神情表示这两个名词是一个疑问句。
  “烫了头的面条!”我的答案脱口而出。
  “我的眼睛,”他喃喃地说,“紫色的精灵,你居然穿着睡衣到处跑。”他笑着,温和恬静,带着掩藏不住的激情。
  我张着嘴却再也发不出一个音,我的头脑很难在一瞬间把刚刚经历的纷乱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夕阳的万道霞光里,我们相对而立,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可以做出种种解释的距离。一股陌生男人的气息渗入我的鼻翼,真的象一种叫不出名字的茶,淡淡的涩,隐隐的异香。
  他慢慢伸出手轻轻地拢了拢我的头发,“和我梦里的一模一样。”
  “你的声音也和我想象中的很相似。”说这话的时侯,我竭力做出一种公式化的,用之四海皆准的标准微笑。
  “我就要走了,最难舍的就是这座城市酣畅淋漓的春和夏,它会把季节的特征发挥到极致。”他说,还是那种我早已熟悉的不紧不慢的节奏。
  “是啊,春天会把所有的花都开尽,夏天会让所有人脱胎换骨。”我一边望着斜阳一边说。
  “我会永远记住这个有你的春和夏,它所给予我的远远超过过去日子的总和。它让季节被赋予了最浪漫的色彩。”也许是恋爱的经历太过单纯,这样的语言很难令我面不改色,好在残阳如血,整座城市都浸润在逼人眼眸的玫瑰色里。
  太阳一点一点走完了它的旅程,晚风里,我接受了一个足以令我释怀一生的吻,它带着温柔的鼻息轻轻地印在我的前额上。尔后,感悟朝北,我朝南,我们踏上了各自的路。我没有回头,我知道他也不会。
  然而,在回到家的那一刻,我刻骨铭心地领悟了“造物弄人”这个词所有深遂的含意。
  七楼的门口,迎接我的是雍奇苍白得可怕的脸,他的脚下,望远镜很惨烈地摔成了两半。我呆立在门口,不知该进还是该退。“来吧,我的新娘!”雍奇牙缝里挤出的声音令我毛骨耸然。他以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姿势,一把抱起我,冲进卧室,将我重重地抛在床上。呼吸粗重得象一头负重爬坡的牛,双眼血红,分明写着愤怒、悲怆和令我不寒而栗的绝望。一刻钟以后,雍奇走进浴室,好象很彻底地洗去一切尘垢。然后开始收拾所有属于他的东西,除了那枚我还未碰过的戒子。
  在迷迷糊糊中睡过两天之后,我揉着浮肿的眼睛,开始打一长串电话,酒店、花店、车房,告诉他们无限期延长。这时,电话响了,是阿蓝,他说:“我要见你。”见就见吧,我去了蓝鸟。
  “你知道雍奇这个人,从不走回头路的。”阿蓝很直接地抛过来一句话。
  “我知道,这没什么。”我的确是强作欢颜。
  “那天你喝醉了,是我送你回家的,雍奇自己都已经站不稳了。”阿蓝继续说。
  这我倒真没想到,连忙很过意不去地道谢。
  但阿蓝并不在意这个,“我想问你一件事,”他开始有些局促,“从你进校那一天开始,我们认识有7年了吧?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可以让女人放心地托付一生吗?”阿蓝看我的眼神居然是天下所有正常女人都读得懂的那一种!
  半晌,我听见我的心发出了一声狼一般的嚎叫!生活,难道是一出话剧吗?

  一年以后,我的儿子满月了,母子都白白胖胖。阿蓝甚至撂下酒吧的生意,专事照顾我和儿子。我觉得幸福原来是很好解释的。
  一天黄昏,夕阳映得城市流光溢彩。我把儿子放进童车,去桥上散步。微风许许,让人慵懒而惬意。突然,我的目光被一道风景吸引。在第四根灯柱旁,站着一个面向江水的男子,蓝色的T恤,乳白色的裤子,长发齐肩,细细的发丝在风里轻扬。在他身后,我停住了,希望他能够转过身来。
  “你为什么剪了短发?”感悟头也不回地问我。
  “生孩子时方便一点。你留长发了?”
  “是啊,纪念我生命中那个长发飘飘的女孩。”他终于回过头来,让我再次看到那雕塑般完美的面孔。不知经历了什么风雨,它看上去有点风尘仆仆。
  一阵风吹来,撩起他的长发和我的裙裾,我们都侧耳倾听,因为风里有一个声音:“你在风中,我在风中……”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