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目录 回首页 |
二十世纪的最后几年,我是在烟台的一所大学里度过的.这是这所风景还算秀丽的城市里的一所群山环绕的大学.看不见都市的楼厦,听不见汽车的喧闹,只有不断扩建的校舍和四处张贴的海报还在显示着半工业化国家急于实现现代化的躁动和不安.那时,我大约二十岁,因一次命运的捉弄而来到这里,背负着人生的十字架匍匐在青春的沼泽里,连同这个同样躁动不安,被数不清的末日预言弄得精神过敏而又情感麻木的世纪末蹒跚着走过它的最后几年. 这就是我的弱冠之年,憔悴于世纪末的孤芳自赏顾影自怜的弱冠之年. 那一年似乎发生了很多事,又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日子随着日历被一张张撕去,落花飞雪般地被吸入岁月的黑洞,回想起来只剩了琐碎的记忆。就像一个人在一间黑屋子里看一些莫名其妙,支离破碎的幻灯片,被剥离了声音和时空的连贯,只剩了无意义的意像:还算温暖的阳光在如印象派绘画般五颜六色的空气里流淌;破碎的光阴在斑驳的林荫路上象水银一样的跳动;被绿酒摇碎的霓虹灯影入蜃景般的荡漾于夜色之中;穿着色彩斑斓的人们匆匆来去,脸上是冲得很淡很淡,宛如一杯清咖啡的笑容;在总有人独歌的夜里情侣们聚了有散,散了又聚,如肥皂剧般上演这情感的游戏。所有者一切都让人想起村上春树小说里的一个场景----“星期三下午的郊游”。 对,是星期三下午的郊游。当《泰坦尼克》以高科技的震撼漂白了情感的虚脱时,影院外成千山万的人在上演着另外一场戏,在准备着“星期三下午的郊游”。 也曾经有过让人热血沸腾的日子。大使馆被人炸了,成千上万的热血青年贴出成千上万的热血标语;法轮功之谜被揭,成千上万的迷途羔羊功败名裂,妻离子散;台湾的大嘴说句话,是战是和有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炫耀的谈资。但这一切在世纪之夜里如流星般闪了一下便归于沉寂,一切足以让人热血沸腾的事件在世纪末都演变成了一场场滑稽戏.而我,则坐在阳光灿烂的阳台上,用睡得发胀的大脑听者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懒洋洋地看着这场大戏.我在干什么? 等待戈多. 可戈多又是谁呢?我不知道.戈多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只要是等待就行了. 我似乎是谈过女朋友的----又似乎没有.反正已经忘了对方是什么样子,只记得两个人经常在大街上闲走,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零食,又一句没一句地闲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切宛如<<挪威的森林>>里的渡边与直子,有或许从来没有这事,只是我心甘情愿地把他们的故事放到了我的身上.事实已不再重要,不管怎么说,我感觉应该是这样.应该是我每个周末都陪着一个忘了面目忘了名字的女孩穿梭在钢筋混凝土的都市森林里. 那时一个容易忘记的年代.人们迅速地接受太多的东西,又迅速地忘记太多的东西,有的只有流行.当年杰克逊劲歌劲舞的< 游来荡去的男生和成群结队的女生构成了时代的奇景,约会的进程因电话的安装耳边得异常简单。拿起话筒,放下话筒,吃饭,逛街。一切过程让人想起一句电脑业的术语--PnP:即插即用。设备间的亲和不必再计较什么,一切兼容。简单如瘟疫般地席卷世界,把人变得越来越傻瓜。世界被抽取了水分,打包,压缩,宛如一碗速食面。我们品尝着,却有饥渴着。至于饥渴这什么,谁也不知道。大劫难的预言时不时地出来压迫我们的神经。有一天,世界会突然之间崩解,在这之前你最想做什么?“多想与一个女孩睡一觉啊!”一天,宿舍里一个家伙这么说。躺在一个女孩的怀里,看着地球之血喷溅于蓝天之上,在满天灿烂的流星雨下说:“亲爱的,我们的爱与宇宙同亡。”想一想,这倒也不失为一种颇为壮烈的死法。 但世界毕竟没有崩解,我也就失去了躺在一个女孩子怀里的机会。到最后,仍然是孑孑一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发呆,一个人作乐,一个人穿行于楼厦与行人的阴影中。 二十世纪的最后几年,所有的人都在热闹拥挤的大街上一个人独行,所有的人都在路上。 对,在路上,一个人在路上。 我喝过酒,并且每喝必醉,只有一次我没醉,但我吐了,吐得满地都是。可能就是因为我没醉,我记住了和女友的最后一次约会,谢天谢地,如果没有那次醉酒,我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从两个人变成一个人的。 女友是个女生,染色体XX,千真万确,但我忘了是不是跟我一起压马路的那一个了。或许是,或许不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分手了,没有吵架但是分手了。我一直笑着看着她,根本没有生气,但她似乎有些受不了了。 “也不是觉得你不好,也不想跟你分手,可是跟你在一起我总是觉得很害怕。总觉得我是在原地踏步,而别人都在向前飞奔。我却这样……我想,我们还是分开一点好一点。真的,我不想伤害你,可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你明白吗?”她将脸藏在一个高脚杯的冰激凌圣代后面。那天,天并不热,吃着冰点总觉得凉从心起。 “我想我明白。”我喝一口冰啤,微笑着说。 “最近总作恶梦,梦见自己半悬在空中,上上不得,下下不得,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绑住了,只能在黑暗中大叫,却一动也不能动。” “这我可不懂,没读过弗洛伊德,不会解性梦,” “这时候了,你还开玩笑!”女友手里抓着圣代里的小阳伞,象要哭出来一样,仿佛提出分手的是我而不是她。“你就是这样,不管什么时候都开玩笑,让人误解你,改一改吧,不改要吃亏的。” “知道了,改就是了。”我盯着冰啤里一个劲冒上的气泡说。 女友默不作声地一口一口地向嘴里塞着冰激凌。冰点屋不大,客人不多。旁边桌上有对情侣在窃窃私语,男的戴个眼镜,女的象个朋克。街上传来一个人的吆喝声,接着是一声女孩子尖利的大笑。对面的卡拉OK厅里有人在唱着崔健的歌,声音忽起忽落,反反复复只听见一句话,“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我一边想着这句话,一边象老牛一样地喝着冰啤。 夜色温柔。 “喂,说句话嘛!”女友怯生生地用手碰碰我的手说。 “说什么?” “其实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真的,不骗你,你和别人不一样,我看得出来。可是总不能就这样下去吧,总得考虑一下以后。我们老象现在这样是不行的。因为,因为……”她皱一皱眉头,似乎想寻找适当的词。但终究没有找到,那个半截的话茬就这样被挂在了空中。 在这时间里,我喝干了一杯冰啤,又点了下一杯,埋头开喝。周围的喧闹开始忽远忽近地在耳边回荡,好像颠簸的水面上远山的倒影。脸颊开始微微地发烫。 “希望你过的愉快,你点一点头,不然我会放心不下的。” “好的。”我笑着点一点头。 女友显得更加局促不安,两只手不知怎么办好。手里的小阳伞早已被她撕坏了。我的笑容定格在脸上,等待着有人来抚平。时空在一瞬间僵住了。 正在这时,街上的塔钟救星似的响了起来。 谢天谢地,我长舒了一口气“好了,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女友笑一笑站起身来。我喝干了啤酒,摇摇晃晃地跟上去。 月朗星稀,灯红酒绿。似乎一切都泡在一杯浑酒里,在我眼前荡漾不止。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十分钟,便进入了学校的大门。没有路灯,光线骤暗。林从在路旁投下黑黝黝的影子。黑暗中不知发生着什么事情。女友走在前面,刚要回头说话,一男一女打闹着从树丛中跑了出来,吓得我俩赶紧躲开。 于是又沉默着往前走,我脚步踉跄,头脑却异常清醒。只有一个记忆的死角在大脑里若隐若现,更我捉迷藏。我拍一拍脑瓜,忽然打破了沉默。 “喂,歌德有一部写了六十年的小说,主人公叫什么来着?” “浮士德。” “对,对,浮士德。”我低声嘟囔着这着几个字,埋头向前走。 “我要去报考研究生了,我爸让我考的,我也觉得这样活下去是不好的。所以,我想你也该改一改了,怎么能这样呢,其实你这个人也挺不错的。人也聪明,只是有点……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我想,我应该活得更地道一点,过一种地道一点的生活。象周围的人一样,大家都在忙着考研,有个好工作,这才是正事嘛……”女友开始絮絮叨叨地说。 “对,浮士德。还没读过呢,该去把书借过来看看。”我自顾自地说着。 “瞧,你又来了。你总是这样。”女友又恢复了刚才的沉默,似乎生气了。但这沉默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我们很快就走到了她的公寓门前。 “好了你到了。”我站住,笑着说。 “谢谢你,我们还是朋友吧?” “是。” “以后还会常见面吧?你该该一改了,说这话你别生气。老这样下去要吃亏的,考研吧!考个学位,也许我们还会在见面的。” “好的,我准备了。”我再笑。 “晚安。”我笑着目送她上楼,知道它的影子消失在楼道里。才痛痛快快地打了一个饱嗝,然后,一口全吐了出来。 等到胃的痉挛慢慢止息,我抹一抹嘴,看着地上的秽物泛起酒沫,一种虚脱感从脚底倒抽了上来,但大脑仍然毫无困意。 有个男生在我旁边对着三楼的一个阳台大叫。我晃里晃荡地绕过他,向学校外边走去。一段恋情结束了,根据惯性,该寻找下一个目标了。不过,怎么说那也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最想干的事是到一个乌烟瘴气的录像厅去,狠命地看上一宿录像。我从来不吸烟,可却是一个二手烟爱好者,最大的兴趣是在一间装满吸烟者的屋子里自由地呼吸。 录像糟糕得透顶,大部分人都在呼呼大睡。吸烟者也不多。空气里荡漾着酒味、烟味、脚臭、汗臭、肾上腺激素以及不只是什么的味道,就象污水池里泛起的白沫。我坐在那里浑身冻得发僵,筛糠般浑身哆嗦个不停。身心俱疲。大脑象要炸开一般。胃里翻江倒海一般折腾着。终于,一股酒劲上来,我一口吐在了旁边一个人的身上。 是一个女孩子,整个录像厅里唯一的一个女孩子。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浮士德,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然后,我在看客们的尖叫声中一个有一个地夺取别人的帽子,很奇怪的四方形带飘带的黑帽子。直到最后,我高叫着“我满足了。”然后,魔鬼便收走了我的灵魂。我堕为一只参加比赛的狗,日复一日地追逐着前面那只人造的假兔子…… 然后,我就醒了。 头脑依然发胀,身体却轻松多了。我拍一拍大脑,回忆那个怪梦。该死,怎么会做那么一个梦呢?一定是唠叨浮士德唠叨多了的原因。 “呀,你终于醒了。”耳边响起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我这才意识到不是躺在自己的公寓里,猛然坐了起来。 “不要象见了鬼一样行不行,你醉成一滩泥,可是我把你弄回来的。”女孩子又说。他坐在我旁边的一把椅子上,长头发柔顺地飘下来,盖住脸颊。身上穿一件大T恤,胸前有一个金色的“麦当劳”标志,算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我摇头打量房间,这是一个不大的地方。摆设简陋,一床,一桌,一椅,墙角斜倚着一把吉他,扔的到处都是的磁带和CD。左边墙上有一张甲壳虫的照片,右边墙上挂着一幅光怪陆离的画,画的是两个半身的女人体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如果没认错的话,那当是毕加索的立体主义名作--《梦》。当然是仿制品。 “我这是在哪儿?”我问。同时把毛毯拉过来,因为我终于发现自己光着上身。 “在我住的地方啊!还用问吗?你醉成那样,总不能把你扔到路边的沟里去吧。”女孩满不在乎地说。 也是,我抚一把乱发,重又栽到枕头里。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刚要想,头又疼起来。 “喂,喂,该起了,你不是想就此占据我的床吧!马上要九点钟了。该去上课了。”女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在一堆衣服里摆弄了半天,找出一件T恤扔给我。 “ 怎么回事,我的衣服呢?”我拿起T恤摆弄看着,“这是女式的嘛,我可不是变态。” “那边呢,你的衣服。”女孩指着一件湿淋淋的衣服说,“上面全是酒污,我也被你吐了一身,没办法,洗过的干净衣服就这几件了。你选择吧,要么穿湿衣服装落汤鸡,要么穿女式衣服装变态,随你便。” “我选择变态。”我撇一下嘴,将衣服从头上套了进去,脑袋里还是浆糊一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怎么会躺在一个女孩子的房间里呢?只记得跟女友分了手,然后我一个人来到录像厅,然后……该死,头疼的要命,我起身下床,到水龙头上冲了一把脸,方觉得略微清醒一点,抬头看女孩,她一直倚在墙上看着我。 “用毛巾吗?”她一扬手,把早已准备在手里的毛巾扔过来。我接住,狠命地擦一把脸,然后惊天动地地打了一个大喷嚏。 女孩笑了:“哈,看来有人正骂你呢。God bless you。” 我也笑笑,把毛巾叠起放好,坐在床边,吁了一口气。“哎--谢谢……你了。”我学说话似的说。 “谢倒不必了,正饿着呢,想吃饭去,你完了没有?”女孩说。 “噢--对对--现在是--对了--上午,得了,请你吃早饭吧。”我头脑依然不太清醒。 “真的吗?那太好了,昨晚的活没有白干。” 我们一起走出她的房子,来到热闹非凡的大街上。这是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镇,因了学校的存在,而显示出繁荣的经济景象。各色人物汇聚于此:附近的农民、下岗的工人、城市盲流、无业青年、地痞混混、大学的学生、还有地下乐队的歌手。这一切在学校的周围穿梭流动,生长蔓延,混杂着乡土的,另类的各色文化,形成一片奇特的野生动物群落。而我身边的女孩,也该是这群落中一朵奇异的花朵吧? 我们找到一个卖早点的地方坐下,东西还没端上来。两人对坐,一时找不到话说,女孩则一个劲地打着哈欠。 “困吗?”我问。 “当然了,床被人占了,没地方睡,那人又吐得满地都是,用了三件脏衣服才算擦干净,折腾得天翻地覆的,直到天亮才在桌子上凑合了一觉,幸亏我是准备看通宵的,要不然,今天可就掺了。” 我被她说的不好意思,红着脸笑了笑。 “哼--还笑呢,告诉你,一会儿我上课要是睡过去,得罪了讲师,这门成绩不几个,可是要拿你是问,不骗你,我说到做到的。” “你也是学生啊?” “怎么,不象吗?不是说了嘛,代会上课去,我是中文系的。” “是吗,那位什么不住学校?” “不为什么,你为什么去看通宵,有可以说明的让每一个人都信服的理由吗?喜欢就是了,还需要理由吗?” “说的也是。”我笑着说。 以后的时间里,开始沉默着吃饭。女孩吃了一碗馄沌,又把馅饼一扫而光。我没怎么多吃,昨晚喝酒把胃给喝坏了。所以只吃了一点稀饭,然后看着女孩一个人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地把食物消灭干净。 “哎--”女孩忽然抬起头笑起来,“你这样子不象变态,倒挺象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的。” 我气得两眼发光,低头狠命喝稀饭。 日子又恢复到往常的样子来。我继续一个人来来往往,穿行于宿舍,食堂,教室和录像厅之间,睡觉睡累了,就到教室里听课,听课听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每天准时在食堂打上第一份饭,每个周末准时在录像厅出现,在烟雾里寻找新鲜空气。表面上看我似乎是一个毫无时间观念的人,实际上是我的行动规律比生理需要还要强烈,跟女孩子来月经一样,到那时候,必定要做该做的事,比如吃饭,比如睡觉,比如看录像和对”二手烟”的强烈需要。 当然,除了这些以外,我就可以自由的支配自己的闲暇时光了。有兴致了,就跟舍友开几句无聊的玩笑,没兴致了,就在阳台上看大路上的风景。大学校园里,男公寓下的女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并且每天总有新的风景出现,新陈代谢般地补充着新鲜血液,令你百看不厌。在晾衣台如万国旗般招摇的内衣裤下,倒也蔚为壮观,让人想起大国首脑的碰头会。 舍友开始逐渐分化了,有的依旧一个接一个的换着女孩,有的已经开始了另一种奋争。不管是何种形式的挣扎,离我似乎都远得要命。 该过一种地道一点的生活了,前任女友这样说。天知道什么是地道一点的生活,难道一次又一次的追求成功的失落就是地道一点的生活吗?理论上有一种东西叫做局,成千上万的地道人在里面过着地道的生活,然后毫不留情地把更多的人卷入这种生活中。人的从众不比动物高等多少。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地道的生活。 为了证明自己还保有青春的热情,偶尔我也约会。或老乡,或同学,反正只要是女孩就行。那起话筒随便拨一个号码,寒暄几句,然后一起去压马路。没滋没味地吃饭,不着痛痒地闲聊,周末的无聊的晚上就以这种无聊的方式度过。我喝着加水的饮料,装着绅士,然后边算着股票的市盈率边与女孩挥手作别。回到自己的宿舍里倒头便睡。 在无事可干的时候还可以去上网。这更是一个妙不可言的世界。在这里,男人扮演着女人的角色,女人扮演着男人的角色。聊天室里狼和美眉疯狂地进行着爱情的攻守战,说不定战到最后才发现彼此染色体相同而并无利害冲突。爱情在网络上以一种更荒谬的方式被演绎和贬低着,虚拟时空里世界更真实也更荒谬地濒于崩解。从这个意义上说,因特网的出现也不失为世纪末的一场劫难。 也罢,世界只是一个舞台罢了,演员以自己的规则上演着自己的戏,是否真实倒在其次了。再说,即便是因特网外的世界谁又能保证它一定真实呢?庄周在“蝴蝶梦”里失去了主体,而我则在他的梦里看到了四个字:“人生如梦”。 人生如梦,也就没有必要探寻存在的意义了。我为什么活着?这重要吗?只需要记住导演的口令就是了。 至少,我想,所谓地道的生活就是这样的。 所以,我要说,去他妈的地道的生活! 女孩的衣服被我拿回来,洗后晾干,一直放在壁橱里。不是不想还,每次拿着衣服去她住的地方,总是大门紧闭,似乎这个人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只是我偶然地以另一种方式看到了一个比现实世界更真实的世界,而现在那世界摇身一变,闭上了它的时空大门,从而在我们的空间中消失了。哈,天知道是否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世界。 知道有一天,我正睡午觉,被电话铃吵醒。 我揉着发胀的脑袋,翻下床,拾起电话。”喂,找谁?” “喂喂,是你吗?刚才干什么去了,半天也没人接电话。” “正睡觉呢,被你吵起来了--你是谁?”我揉揉眼睛看看表,下午五点钟。除我以外,宿舍里一个人也没有,下午的太阳光从阳台上射进来,多少有些耀眼。 “是我啊,没听出来吗?还是拿了我的衣服不想还,假装不认识我?” 她这一说,我也就记起来了“啊,知道了,衣服的事,我解释一下。我……” “不用了,今晚有空吗?能出来一下?想把衣服还给你。” “当然,当然。”我忙不迭的答应下来,然后约定了见面的地方,把电话挂断。 剩下的时间里,我洗了把脸,将被子叠好,查一下课程表,晚上有一节选修课。管不了许多了,去他妈的选修课! 因为我们孤独,所以才会相爱。以部好像叫《东京巴比伦》的漫画里的一个什么人物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始终认为那只是骗人的鬼话。是哄小孩子玩的。所谓爱情不过是毒瘾而已。女孩子如美丽的罂粟花,偶尔试一下可以,第二次也可以,第三次可能就要上瘾而不能自拔。一旦如此,所谓毒品的乐趣也就变成了被束缚住的痛苦。所以说,与女孩子的任何约会,只要超过了三次,都是隐含着某种危险信号的。 其实,每个人的心底都是潜伏着一种尝试毒品的欲望的,所恐惧的只是束缚身心的毒瘾而已。如果既可以有吸毒的刺激,又可以不上瘾,我想,吸毒的人可能会比现在多的多。 “喂喂,你迟到了,看看足足一分又四十八秒。”女孩把表伸过来让我看。她穿一件大得出格的衬衫,一条牛仔裤,头发很松地束了个马尾。 “谁说的,大概是你的表快一点吧?”我说着将衣服递到她的手里,“怎么样,洗得还算干净吧?” “勉强凑合。”女孩点一点头,“把你的衣服也给你,哎,今晚真有空,没有课?” “有是有,选修课而已,不上了,偶尔旷一节课也没什么吧?” “要从平淡的生活里寻求点刺激?不过,看你这样,可不想偶尔旷一节课。” “是吗,没想到我形象这么差,不过,说实话,确实很少旷课的。” “喜欢上课?” “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除了上课以外,实在找不到什么有趣的事可干。” 女孩扑哧笑了“我也是。” “那今晚上旷课,是因为有什么事让你觉得有趣了?” “待会告诉你。”她看了我一眼,想起什么似的说,“对了,先问你个问题,这两天没那我的衣服当擦脚布吧?” “没有。” “那就好,那么,今晚,我们听音乐会去。” 所谓音乐会,是指中央音乐学院的一帮家伙在烟台市体育馆举行的一个活动。据说是交响乐现场演奏,宽银幕背景,主要演奏首中外名曲。票价当然也高得令人咂舌。即使最便宜的票也远非学生所能接受。所以,前几天虽然广告做得沸沸扬扬,但在学校里反映却不大。理由似乎是明摆着的,一场丙级票的价格足够情侣痛快的大吃一顿肯德基,甚至再加上一场艺都电影院的电影。既舒服又摆阔,不论怎么说,都比钻到蒸笼一样的体育馆里听一场不知所云的高雅音乐强。 可是今晚,我们要去听音乐会。听惯了黑豹唐朝的耳朵也要阳春白雪一下。其理由倒也简单--女孩说巴不成会有炒票的,最后幸运的话会搞到便宜票。于是我就答应下来,两个人一起前往体育馆。 体育馆外人倒也不少,大部分游来荡去,似乎午夜郊外的幽魂野鬼。票贩子穿梭在这些人之前,熟练的讨价还价,不失时机的从退票者手中收购低价票,又抬高脱手。其他各色人等也赶来凑热闹。买东西的,发广告的,兜售体育彩票的,灯光昏暗,人影曈曈,让人想起古惑仔影片里香港的某些地下场所。我和女孩肩并着肩,围着体育馆散步。 “如果没有便宜票那怎么办?”我问道。 “只好不看了,有什么办法。最近资金吃紧,总不能把伙食费搭进去吧?” “对你很重要吗?” “什么?” “这个,音乐会。” “谈不上什么重要不重要的,喜欢而已。”他顿了顿,又向前走了几步,“确切的说,我正在搞音乐呢。” “搞音乐?” “对,以后有机会让你见识见识,叮叮咚咚。”她摆出一副弹吉他的样子,很投入的拨了几下弦,”写写歌,唱唱歌,喜欢而已,业余爱好嘛。” “可我记得你不是音乐系的啊?好像是--” “中文系。”她踢着地上的小石头,不再说话。我觉得自己一定是做错了什么,但又拙嘴拙舌不知该如何改正,所以也就闭了嘴,默默向前走。但她终于抬起头来,歪着脑袋看我:“中文系有什么不好吗?” “不,不是。”我努力寻找词语表达自己的意思,“我知道了。我想,这应该是你的梦想。” “对,是梦想。”(未完待续) |
回目录 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