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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之恋

作者:ken21981(ken21981@yahoo.com)

  
  我是个害怕恋爱的人,因为我经常轻易地被女孩喜爱。太轻易等到的东西让人容易厌倦,因为太容易得到的你会自然地去质疑它的价值,而且越容易绽放的花儿生命力也越短暂。
  我尽力地让自己的爱情之花更永恒一些,所以在花未调谢之前,我就斩断情根。只有让花儿变成干花才能保存更久吧。因此我从不和一个女孩相处超过一个月。
  在《笑傲江湖》里最成功的,令人悠然神往的恐怕只能数风清扬和东方不败。他们象流星,只出现一刹那,然后留下的是空白,给人自由想象。如果把他们从第一页说到最后一页,那种永恒的,令人旋目的感觉还会有吗?而且也没人想去怀念他们了吧?我觉得爱情也应如此,在对方还没了解,还没厌倦之前。悄然而退才能使爱情永垂不朽,这是最有效的保鲜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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