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总是在想的时候最美
还在读书的时候,就已经经常听说情人节这个词汇了。那时候就想,自己将来会过一个什么样的情人节呢?期待浪漫变成少女时期的一个梦想。我知道,这也是所有少女的梦想!
十八岁,父亲望女成凤,帮我报名参加了一英语学习班。一心只巴望着这个女儿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谁知道,我的初恋却是从那个英语学习班上开始了。冲比我小七个多月,但学龄却比我低了两届。本来根本没有想过。。和他恋爱。不过,大家在一起谈笑风生,真的好开心。后来,学习班结束后,我们还保持着联系。不久,就到了情人节那一天。其实我们一直都没有相互承诺或是表白过。但我竟然坚信那个情人节,我会和他一起过!
果然,他提前两天就约了我。我们相约于汽车站,一起逛公园,打乒乓球。两人之间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就这样,恍恍惚惚的过了我的第一个情人节!后来因为学业的缘故,两人竟渐渐中断了来往。
十九岁,中专毕业了,我通过被一家商场招聘了去广州市工作。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他——冲的来信。原来,冲入了警校,遇上了当年一起在英语学习班学习的另一个女孩子。而那个女孩子又一直都和我有联系。她清楚我和冲之间的暖味,就催着冲给我写信,大有一副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英雄气概!冲的信,在言辞中对与我失去联系颇手手抱遗憾。后终于表示他一直都将我珍藏在了心中!那一年的情人节,正好与大年三十是同一天。我赶上年假,就在那一天的清晨到了家乡。
可是,和冲毕竟有一年没有见过面了,所以下午约见时,我就极不好意思地带上了那个当年一起学习过英语的女孩子。冲见了我,似乎有些惊讶又有点腼腆。我暗笑:哼,是不是在为我变得如此美丽而吃惊呢!经过在广州耳懦目染,我的确学会了打扮自己,变得更有自信更加靓丽了。不再是当年不修边副的黄毛丫头。所以冲的惊讶其实是必然的。
不过,可能是由于两人太久不见己生疏了,再加上旁边还有第三者存在,实在没什么话好说。只好匆匆忙道了再见。相聚不过两个小时左右。这是我的第二个情人节——匆忙的情人节!从此和冲就一直隔一两个月才有一点联系。淡淡的却又如一股清泉另人心怡。
二十岁了,我遇到了大我两岁的杰。一个和冲完全不一样的男孩子。冲虽爱说笑,却不爱唱歌跳舞,皮肤白净,个子不高,是一个斯文又不失风趣的男孩子。而杰,高中未毕业就开始为家里分担经济上的担子,人很实际。因为是广州人的原因吧,皮肤很油很多痘,但浓眉大眼面部轮廓很分明,而且个子又高大令他看上去更有男子汉的味道。当得知原来他和我一样酷爱唱歌跳舞时,我就更高兴和他相识了!
而我的美丽与可爱当然也吸引了他的视线。年轻的激情使我们不用多久,就走到了一起!第一个月、第二个月都很幸福,他很愿意照顾我,尽管我很任性。不久,家人知道了我们的交往,他们都很反对,理由很简单,也是千古不变的父母的心态:杰的家境不好!杰得知后,自身的压力一直都很大。
他开始与朋友一起练起舞蹈,准备出去各舞厅表演,一方面这是他的兴趣,另一方面做表演可以赚很多的钱!由于他又要上班,又要排舞,还要不时与娱乐界的人应酬,陪我的时间就相应的减少了很多。
可是,年轻的我并不理解,也无法接受他一下子对我的“冷落”。一昧地和他吵,再吵,不停的责怪他没有以前对我那么好了。终究到了圣诞节那因为他要表演而不能陪我渡过,我们大大地吵了一场!感情就开始有了裂痕。
过年时候,两人分了手。我什么也不想干,工作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只愿呆在小屋里抱着被子一边回忆着他一边哭泣!心真的就好像很多小说所描写的那样有撕裂着的感觉。
半个月以后,情人节到了。早上我一打开电视,正播着新闻。这可是二十世纪的第一个情人节!新闻正讲述着全世界浪漫情侣:有成千上万的恋人在这一天结成连理;更有无数老少的情人在全情接吻的镜头!天,如果我是编导的话,为了创造收视,我一定重点采访那些在这一天失恋的人!
可是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在这一天是孤苦一人呢?今天,世纪初的浪漫之日,却是我失恋半个月的纪念日。
我一个人走在街上。突然有人叫我,原来是我认的一位干大佬。他刚下班,大概也要赶着回去过情人节吧?我一见着他,泪水就忍不住有如泉涌!吓了他一大跳!结果,我这天第一次收到了八朵白色的玫瑰花,第一次享受了一桌烛光照耀的情人晚餐——————是我干大佬陪我渡过了一个伤心情人节!
没过多久,我回到了家乡。而冲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我,我成了冲的女友。
可是好景不长,原来时间与空间所造成的距离是不能弥补的。我和冲的生活背景、家庭背景大大不同,两人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知心了。况且又曾经出现过杰,我们还是走上了分手的路。
浪漫——其实只是一种心境
饱受失恋之苦的我,一时间再也不想拍拖了。恋爱的结果分手的话,又何必恋爱呢?从此,我只一心想在自己的事业上有所成就。对异性只保持朋友的距离。
年底时,我因工作的原因认识了一名同年的大男孩:征。本来并不清楚他的姓名,对这个男孩的印象是觉得他脾气好好,为人开朗。对着人总会先来一个甜甜的笑容。后来有一次同事相邀出去玩,哈哈,原来这看上去很秀气的小子玩起来跟我一样疯疯的。一聊发现两人也有不少共同的爱好和观点,不知不觉就和他聊了五六个小时!!这样我就记住了他的名字:戴新征。
后来我们几乎天天都会在一起,或是不拘小节的玩或是海阔天空的聊。时间在我们相处的时候似乎走得特别的快。女人特有的敏感让我得知,他喜欢我!我是否应该回避?如果有一天他表白了,我是否应该拒绝?可我不自觉的又很喜欢和他在一起,不忍回避,不忍拒绝他的邀请。
一天我们又聊到了晚上两点,我真的应该回家了。他仍像以前我每次要走时那样一付依依不舍的神情望着我。我每一次都是在他的这种不舍的凝视下离去的。可这一次他突然说道:“别走!再。。。陪我聊一会儿。。好吗?”“嗯,反正也这么晚了,好吧。”我又留下来了。
两人坐在我那称之为“小绵羊”的白色小摩托车上,又开聊了。聊着聊着,我顶不住困就轻轻靠在他的肩上。沉默了一阵,他开始缓缓的向我表白了。
“你。。。觉得我对你好吗?”
“嗯。。。好。”
“和其他男孩子相比呢?”
“当然不是最好啦!。。。。。。。。。。。不过,还算很好很好的”
“。。。。。。。。。。。。”
“。。。。。。。。。。。。”
“其实我也没想到会对你好,不自觉的就天天想见到你。。。。。。。。。。。。。。。。。。。。。。”他深深吸一口气又道“。。。。。。我很想做你的男朋友,可以吗?”
“这。。。我害怕!”
“怕什么?”
“怕相恋的结果却是失恋,怕在一起的时光最后却只能是回忆!”
他开始抬起头来,用眼望着我的眼问:“你会相信我吗?。。。
。。。就算是只有百分之五十?”
“这个。。。百分之五十?当然还是有的嘛!”
“那就行了!”他突然搂着我,吻我。
好久好久以后,停下来,他将唇放在我的发上,轻轻的说:“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我答应你,一定会让你开开心心的!。。。。。。”
这样,我还是谈恋爱了,和征。
也就在我们相恋的第一个月———我二十一岁的情人节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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