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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爱情无关
=== 你一定会爱上我 ===
小时侯听戏,总是觉得庸长不堪,唱不完的一折又一折,似乎道尽了岁月的流转与光阴的变迁。而落幕之后,又几乎无迹可寻,空荡荡的戏台之上,记忆只是在回眸之间,沙哑的叹息深处,隐去了一种叫做年轻的东西。不喜欢听戏,是因为太过于兜兜转转,太过于缠绵叠嶂,找不到青春的不可一世与晴朗。 经常在清晨,把耳机塞进长发,手顺着细细的黑线插进质感舒服的包里,靠在地铁的栏杆上,看着窗外迅速游离的空间,像是一个个不工整却峰回路转的故事段子。帕格尼尼可以让我安静三十分钟,包括整个地铁与世界。在三十分钟里,或者只是音乐,或者是音乐里夹杂了对面眼神荒凉的男人的脸庞,还有淡淡的烟草味道。然后时间殆尽,继续横冲直撞的去做一份全职的工作,霸道加自信加能力差不多就可以达到无敌。 当春风吹落城南的桃花瓣时,我开始变的有些失落。仿佛是盛大舞宴的散场,曲终人尽,礼服的裙椐处还闪动着优美乐曲的尾声,萦绕在马车行走夜半深巷疲惫的寂寞归途里,不肯远去。 突然间闲下来的时光,窝在宽大温暖的蓝格子沙发里,看着阳光的影子从落地玻璃的右边一点点移到左边。喝不加糖的咖啡,计算剩余可以浪费的光阴,看全套打了八折买回的《红楼梦》,脑子里却在想着一切不过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有点黯然。 诗人说爱情最容易在春天开始,然后就在秋天里结束。假如枫叶可以飘荡在春风中,不知道是不是就意味着在我还伤痛着爱情的同时,依然能够找到一点点幸福的细节。 齐军的生命之船开始扬帆,却没有了我的一席之地。主动退出仅是一种姿态,除此之外实在是不会具有任何意义。如同一幕戏的结束,那身行头,不过只是个装扮。不管是苏堤春晓,还是断桥残雪,感天动地、吆五喝六、哭哭笑笑,唱的到底是别个的人生。 印象里,被世人称之为“情人”的一类,应该是像秦可卿那样的美丽动人,夺人魂魄;或者是如聂小倩一般的若有若无,神秘撩人。长大后,发现自己不过是个平凡的女子,并不出众的面孔,也没有入骨的风情,更不会夺人魂魄,终究进不到那美艳的一群。就连脆弱的个性,也明白是做不来那种日复一日的等待,等待在情人的金山上不断磨下绚烂的金粉,直到聚沙成塔或者点石成金的一天。 总是在逛完街回家的路上,把帕格尼尼塞到耳朵里,迈着淡定的步子,看行人匆忙的脚,他们都是有牵挂的所在。我只有一个人,即使走到华灯澄亮,也会心平气和的赏街景。这样的时候,会偶尔想到齐军与一些幸福的细节。 曾经爱在粉红公主听柔绵的歌。比如〈WE LOVE EACH OTHER〉,肯尼·罗杰斯的声线沙哑、浑厚、悠远、磁性而苍凉。齐军说他的情歌跨越的肤浅的浪漫也省略了男女缠绵的呢喃,所表达的只是把爱情里最容易打动人的地方用最直接的方式注入到心中。 南京路的比萨饼店是个安安静静的好去处,桌边玻璃缸中美丽的鱼似乎更加可以吸引我们的兴致。只是,真的注意了,才发现原来它们也并非一天到晚游泳的,常常沉默的停着,撩拨着也依然不动。 有时,在无穷无尽的回想里,常常突兀的笑,眼睛晃过路人惊异的目光。那一刻,想起一句话:玻璃碎了,会有丁零的声响;心碎了却就只是默默的,即使淌着弥天的血,也是在不可示人及药救的暗处。一个人痛到无力。 罗杰斯是咏爱的高手,却不适合一个人的黑夜。夜里依然在帕格尼尼的音乐里闭上眼睛沉浸自己,不知道这样的平静是麻木,还是清醒。渐渐的,习惯一个人在情人节那天买一株清秀的巴西木,看它荡漾在水中,荡漾在城市的坚硬里;习惯了下雨的时候,忘记那种微微的凉,找出火红的西藏印花布,热闹了整个床单和心情;也习惯了只买浅色的玫瑰,淡淡的芬芳,暧昧的开放在空白的黄昏里,让人觉得满足且幸福。 幸福和爱情从来是不搭界的两件事,就好象恋爱与婚姻、思念与相守、过程与结局,不容混淆。所谓把宿命当成了生活 ,把日子大幅的空成了习惯,是一种波澜不惊的平淡心安。但分明有什么是动的,在寂静的夜旁边。 走过夏末的街头,百世吉的橱窗里橙色的围巾格外惹眼,带着一种熟悉的感觉。熟悉,是因为橱窗里那张巨幅的海报:妩媚的眼睛,红艳的唇,若有若无的神情,撩人的目光。那是不久前刚刚进入齐军广告公司的模特,已经是炙手可热的大牌明星。 站在干净透明的橱窗前,看着迎面的玻璃上仿佛光影交错的不同男女,就像是各种各样的故事的开头和结尾,出现又消失,淤塞着那些故事遗落的碎屑残渣。又仿佛一折再一折的戏,一些人刚刚匆忙的卸装,一些人又春意盎然的登场。 在春天的散步后 我们需要的只是 一点点温柔、一点点蓝调和一点点摇滚 在微微的凉风里,在静止的自然光线里,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我想,是与爱情无关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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