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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量是天生的,这比我任何一种优良品质更容易被发掘,酒量愈好醉便愈深,宿醉后的我总是要化浓的妆,有的时候对着镜子很看不起自己脸色的苍白。 我的脸总是白的,不用粉底不用胭脂,因此常认为概念模糊不象别人五官的清晰,喝起酒来白得更厉害,念书的时候有朋友常常称羡说怎么就你越喝越清醒呢。我想这是我沉默的缘故,酒桌上太喧嚣,我爱慢无声息一点一滴地喝,周围都是没阶级差别无聊就乱起哄的同学,喝起酒来毫无道理,而这样无道理的事我是不爱做的,爱喝不喝,酒是苦的,我一直觉得要苦时才喝。 而少年时满以为苦的事儿太多,不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单单自己便仿佛有一肚子的苦水任谁也倾诉不完的。一如啤酒洁白的泡沫,丰富纯净却又最容易丢失的。曾经有人请我吃过一道菜,萝卜干炒鸭肠子上面堆着厚厚一层啤酒泡,雪一样的漂亮,我们就互相把它吹来吹去,弄得满头满脸而后大笑着了事。 这些都散得很快,因为它们无法实际。 实际的时候我喝酒仍然沉默,和我走路一样。我走路喜欢一个人,如果有伴同行也是挽着手静悄悄地走,有本书上说过真正知己是在一起时彼此不说话也能觉得自然无异,我说话不喜欢找话题,完全凭思想天马行空想到哪儿便说到哪儿,非得要认真说就找个有椅子的地方翘起腿靠着说个昏天黑地倒也无所谓。喝酒可以无所顾忌地喝,只要不让我抱着酒瓶冲谁都笑就好。 清醒的时候是冷笑,醉后是傻笑。依然是天生的原因我的笑容非常丑陋,可是相信它的人却很多,大部分时候我都标榜着自己的真诚,骨头里还是虚伪的,这我知道。 最真实的一次我喝得烂醉然后重重摔了一个人一巴掌,第二天他追问我为什么,我就一再解释这是无意地失手我惶恐地说你介意吗,他连忙说算了算了别再提了,于是我暗自又得意地笑,笑了一天以后再次发现这仍然毫无意义,摔了一巴掌又如何呢,醉的是我,醒的是别人。 尽管我喝酒不爱说话,然而找我喝酒的人还是很多,如果有人突然对我说他某年某月某日和我喝过酒甚至惺惺相惜过我也许会笑起来,我记人从不会比记一道当天的菜更专心。说起来都是一个比一个吓人的职位前面再冠之以姓,放眼望去面孔倒是千篇一律的,我根本犯不着去记他们,更无需他们记住我,若真一不留神让他们记住了总会给我带来一阵心惊肉跳的感觉,被比自己高杆的人盯着了绝对不会是好事儿,这也是浅显易见的道理。 从前的男友找到我问你走了现在日子过得还好吗。我说该算根红苗壮吧不用一官半职也能翻云覆雨。他带了两罐百事可乐给我叫我少喝酒。我说风筝线都断了还有路可退吗。 随着风向走,天空只有一个,关键穿过的是哪块云层。 我走的时候他叹气说一直走吧千万别回头看我。我说你不说我也会这样做的。 回头看他他已不是从前的他正如他此时看我我亦不是从前的我,所以何必再看。酒瓶空的,我是洒落的液体,弥漫在空气中酸涩低靡的气味充斥我整个呼吸。 我一口一口啜着怪味的柠檬啤,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喝酒,和我的好友。我们躲在这间冷清的酒吧里最冷清的角落,一扎一扎地叫着酒。她说我醉了没关系我的生活还和清水一样你若还这样找醉岂非活得更麻木。我说我要的就是这麻木。她说你究竟算什么角色呢,其实不过一场游戏你别以为自己能当主角。她说你一直在做一个荒唐的配角你知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还有谁会比我更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别人偷情时我来放风,领导争斗中我是靶子,公关酒宴上我是冷箭。好友倒是一语中的,你是小丑。 那么,当好小丑总是要醉的,并且常常要醉得不省人事。 我说酒的确是苦的就是放再多柠檬也无济于事,只有苦的时候才要喝酒的。她问你也知道苦了吗?我笑着说我要这片柠檬吧。 笑过以后我想我是哭了。 第二天当我醒来,我遍地找那管银桂红的唇膏,也许在昨夜丢失了,可我是再也记不起了,昨夜,还发生过什么事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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