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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岁月残片

   (一)
关于歌的记忆在六岁之前几近空白,那年月,早期教育是极少数人的个人行为。没有会讲大灰狼和鬼故事的奶奶,不会说汉语的外婆也没有“摇啊摇,一摇摇到外婆桥”的童谣。三十年后,唯一似曾相逢的画面是清瘦而年轻的父亲手舞足蹈用一种我已经听不懂的语言唱“花儿,花儿开了……”。
(二)
每一个“六一”都会有一场歌咏比赛,小学五年,拿了五个第一。现在明白,不是自己唱得最好,而是因为与众不同。在偏僻的小城里,音乐就是每学期薄薄一册的课本,可我用日语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唱《四季歌》及喜欢音乐的父亲度女儿身订造的朴素的儿歌。
(三)
一个叫张明敏的香港歌手开始在银屏上频频出现,十三岁,让我第一次记住了一个男孩儿。他在学校的高中部读书,似乎住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整个夏天,每天清晨去学校的路上都会碰到他在前面高声而动听的唱《垄上行》、《爸爸的草鞋》…。奇怪的是,只有片段的时光,之前之后都不再有路遇的印象。甚至不知道他在哪个年级哪个班,却长久地记住了一张青春期男孩儿的娃娃脸和一双黑亮的漾着笑意的眼睛。
(四)
每周都会在阶梯教室上一次音乐欣赏课,在那所刚刚建成的重点高中的校园里,与贝多芬、门德尔松、柴可夫斯基做半强迫状态的接触,天生就是缺乏高雅的基因。随身听里,常年是一本英语磁带,可英语始终是自己最差的一门功课。那时,流行几个姓张或名琳的歌手,不喜欢。爱上了《光阴的故事》和一个叫罗大佑的名字。十六岁的花季里,读懂了荏冉与流逝,知道注定是一个外表灿烂骨子里沉郁的女子。
(五)
大学是天堂。开始自作主张,象吃快餐面一样咀嚼流行音乐,又象丢白色垃圾似地把它们随手撇开,练就了好听力,音乐响起就知道是谁的音乐谁在唱。在《耶利亚女郎》、《由零开始》、《回家》之类的杂杳歌声里,在暗无天日的蚊帐内,支一张尺方的桌,电筒倒悬在上铺的床肋上,平心静气地读《培根论人生》、《百年孤独》。三十岁后,效仿当年,不啻炼狱。
(六)
守一片草原及一条名为伊敏的河,守住了生命中最怡然的日子及一支歌。洁白的毡房、芨芨的草丛、蒙古娃娃脏兮兮红润润的脸都因为相知相爱而在瞬间凝固。在酒桌上、在篝火边、在聚会上,《蒙古人》是必清唱的一首,词些微不同于后来听到的腾格尔的那首。有时,在隔音不好的洒店包厢里,相邻却不相熟的两伙人会在这同一支歌上较劲,比的是谁更高亢谁更悠远,在那样的氛围晨,淑女也会豪放起来。是都市里绝不会有的酣畅。
(七)
将做母亲。以一种虔诚的心态期待世界上最聪明的宝宝诞生,是每个准妈妈奢侈又无可指摘的愿望。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听喜欢的凯利金的萨克斯曲听不太喜欢的歌剧《图兰朵》,摒弃了一切的喧哗与躁动。宝贝降世了,从牙牙学语至能说会道,眨眼已是学前班的年纪。音乐,对他是什么?还真的没看出来,至今。
(八)
翻出一首江明学的老歌《歌》,记忆的确成了“一树摇不落的春红”。挽不回青春的女人留下如此残片,刺目的在光阴中招摇。岁月如歌,歌似岁月,残片已成一段段隽永的辞章。“Do you remember me?我最亲爱的朋友,何时再与我同唱那首歌?”不再相信会是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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