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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状态

  汽车停在第三站的时候,佳丽靠在灰尘斑驳的车窗玻璃上睡着了。达达说,佳丽睡着的时候,嘴角是一个笑的表情。那个下午的阳光很好,走在人民广场上,达达脑门正中那簇红红的头发在阳光底下亮亮地一跳一跳的。他戴着墨镜,贴身的黑背心露出两条肌肉发达的胳膊。他问佳丽要吃点什么,随后给她买了一根梦龙。梦龙的鲜奶味很浓郁,吮在嘴里有种化不开的感觉。转过一个弯,阳光正面照过来,开阔的广场上太阳和人流一样的肆无遮拦。佳丽皱皱眼睛,鼻子上挤出两条小细纹,很浓的梦龙冰激淋化出一滴汁液,顺着佳丽指头的缝隙很慢慢地爬下来。达达的本字叫达能,和一种饼干同名。他很委屈地嚷嚷,说他被生产出来的时候,那种饼干还没有被生产出来,可惜他妈妈忘了早一步注册商标。达达说这话时,歪着头,一副很孩子气的样子,阳光在他的墨镜上聚出两点温和的亮斑。佳丽想,自己的男朋友真帅,这是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
           
  这是我一篇小说的开头。构思它的那天,也是一个太阳很好的下午(我把这个意象带进了我的小说里)。当时我和老牛在人民广场散步,阳光旺盛,老牛的鼻尖上渗出点点细密的小汗珠,他说“真热”,往鼻梁上擦了一把,顺手脱掉了外衣。他里面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汗衫,后背的地方斑斑驳驳湿了一大片,贴在皮肤上,鼓起来的腹部往紧扣的皮带下方蠢蠢欲垂。
  他说:你走累了吗?我脚心的鸡眼有点疼。于是我们在广场边上找了一条石椅坐下。阳光正面地照过来,被老牛擦掉的小汗珠又出来了。老牛孵在石凳的靠背上睡着了,胸腹那片白汗衫被重重叠叠地挤在一起,勾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轮廓。老牛的头垂下来,向左右轻轻地摆几下,就在胸前停住了。我看着他曲线松弛的侧面,突然觉得心里麻一下的感觉,这种感觉像烈日下的一滩汗渍那样,不可阻挡地蔓延开来。
           
  我至今记得少女时代自己那个对于完美的定义。
  完美,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是一个圆;黑格尔则认为它是一个叫“绝对精神”的东西,这种东西不圆也不方,包括一切、没有边界。
  我的完美,是一种适度、一种折中,一种走在一种状态和另一种状态之间的状态。适度是一种好极了的状态,任何偏激都会导致失去平衡。
           
  我已经记不得恋爱的感觉了。爱情是一种偏激,所以它是不完美的。一次在《报刊文摘》上读到:所谓爱情其实是体内的一种激素含量过高所致,其所能维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八个月。
  所以完美的爱情都没有完美的结局。
           
  “我真希望您死,”肖万说。
  “完了。”安娜·戴巴莱斯特说。
  安娜·戴巴莱斯特把椅子转了一个身。这样,也就不可能再坐回去了。然后,她往后退了一步,又转过身来。肖万举手在空中挥了一下,手就垂落在桌上。她看也不看他,从他坐着的那个地方走开了。
  她转过身来,朝着落日的那个方向,穿过站在柜台前的一群人,来到一片红光之下,这红光标志着这一天的终点。
  她走出门去以后,老板娘加大了收音机的音量。有几个人在抱怨,他们不喜欢声音太大。
           
  这是我看到的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如歌的行板》,杜拉斯的缓慢精确而到位。我喜欢这种缓慢,是一滴水在吸水纸上艰难延伸的感觉。
  一滴水在吸水纸上延伸的感觉。缓慢而滞重,从气管一直到每一个肺泡里。妈妈说:不要吸烟、不要喝酒,你要做个乖女孩。她拔掉了我音响的插座,为了不让我再听摇滚。
  多年以后,我想,妈妈是对的。我自以为的愤世嫉俗是一种年幼的、无力的偏激。我终究会在岁月里一点一滴地消磨下去。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会成为什么人的妻子,再是什么人的母亲。我会蓬着头发趿着拖鞋到家附近的菜场去买菜。
  我会在这种详和的消磨中心安理得地到达一种适度,一种叫幸福的完美境界。
  这种适度和完美,老牛帮助我达到了。
           
  杜拉斯用夹着烟的那只手支住脸,不笑也不激动的目光离奇而幽远。酗酒让这张纹理纵横的脸失去了年龄。
  十五年前,读完《情人》的那个晚上,我拉开窗帘朝外张望,远处斑驳的灯光亮成烟头上的火。杜拉斯是灰色的,阖上那本薄薄的书,灰色像一口四散喷出的烟,悄无声息地薰过来。除了星点的灯光,就看不见什么了,外面的夜色太黑,印在窗玻璃上的,只有自己清晰的脸的轮廓。这张脸还年轻。
  那时我喜欢躲在黑漆漆的小房间里,自己和自己对话,或者点一根烟,什么都不想。我喜欢看黑暗里烟头弹落的那个弧线,只有半根弧线,红色的亮点在半空中就灭了。
           
  我还记得我的第一个情人。那是在一场摇滚音乐会上认识的。当时场子里很暗,我看不清他的脸。他递过来一根烟:要不要?然后我们在隆隆的鼓点中静静地坐在一旁抽烟。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听The Doors的感觉:It's the end,my only friend,the end…镜头在越南的热带丛林里摇来摇去。那部片子叫《越战启示录》。
  我还记得我太多的第一次,我时常会想起,在趿拖鞋去买菜的时候,我甚至会想起很早以前——可能是高中——我穿过的一条白裙子。
  我会感到莫名的遗憾。我把这种遗憾写进我的小说里了。
           
  小女孩佳丽会觉得她在人民广场的那个下午是完美的。因为她年轻,还没有回忆,也没有遗憾。她的男朋友达达告诉她,他的妈妈从美国回来了,会送给她——他的小女朋友,一件礼物。
  佳丽快乐地笑起来。
           
  这个突然发现的即兴故事被老牛打断了。这个开头没有伏笔,也没有铺垫,它缓慢地行进,不知道再要在哪个方向上继续下去。大概会像佳丽指尖流下来的那滴冰激淋汁一样。
           
  老牛醒了,习惯性地睒睒眼:几点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我点一下头,正好把这个没有了下文的构思在脑子里暂时收起来。
           
  我的第一个情人个子很高,瘦瘦的,像耸在牛仔裤和T恤里的一座衣服架子。他说:
  他要有自己的乐队,要像唐朝那样唱红全国。我很认真、很崇拜地点头。他面色惨白,中午的时候,他嚼着绛红色的大头菜,他说他要买键盘和鼓。
  我和他一起吃过大头菜。那是最不好吃的一种。他把它们端端正正地放在碟子里,用刀切来吃。他垂下头,很细心地掌握刀锋的力度和方向,像在切一块牛排。
  我仍然记得他垂下头来细心切割的样子。长头发掉在眼睛上,盖住他半张脸。
           
  我发现我的生活陷落在一种混乱里。我是某某人的妻子,某某人的母亲,中年,已经开始发福了,烫很温和的短头发,我在我的小说里却成了一个生活疯狂、不切实际的小女生,喜欢帅气的男孩子,喜欢抽烟,喜欢摇滚。老牛看了我的几个短篇,就不再是我的读者了。他很宽容地笑笑:小女生幼稚病。然后转身去整理自己白天工作遗留下来的文件。
           
  佳丽上网聊天,她喜欢在网上扮演男孩子的角色,那个男孩叫达达。
  有个重庆女孩问她:为什么你用“达达”作ID,它有没有什么涵意。
  她说,我喜欢。这个词表示破坏一切,蔑视一切。
  那个女孩??了一下,说,她知道有一个艺术流派叫“达达主义”,她是在她的一门叫作“西方现代派艺术概述”的辅修美育课上知道的。
  女孩说,真想见一面,你一定很特别,留着长头发,穿破烂的牛仔裤,会弹声音很响的电吉他。
  佳丽笑了:可惜,真可惜,我在上海,你在重庆。
           
  佳丽也喜欢摇滚,她喜欢“花儿”。“花儿”的男孩子穿时髦的休闲装,染发,有健壮的胳膊和阳光灿烂的笑容。佳丽的男朋友达达也是这个样子的,很酷,很高,很帅,很Fashion,他会藏在墨黑的太阳镜后面冲佳丽“嘿嘿”傻笑。
  达达的妈妈要从美国回来了,她会带来什么礼物呢?
           
  我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老牛问我晚饭吃什么。我说,我们就在广场旁边的店里吃pizza吧。Pizza Hut排了很长的队,我们在楼下买了票,然后就在电梯旁那条很长的队伍尾巴上站定。
  前面排着一群叽叽喳喳的中学生,有男也有女。我看见其中的一个染着红红的头发,很干燥很蓬乱也很扎眼地挺立在人群里。那个男孩无意中转过头,发现我在朝他看,就笑笑,露出两粒很大很亮的虎牙。
  这个笑灿灿的,像这个过去了的午后的阳光。
           
            写于2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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