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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回


  黑峰此时心中,却不由自主的想到了秦汪冉那古怪的笑容,不由得一阵烦恼,但表面上却仍然是一无所示。当他看到手下将士眼睛里面熊熊燃烧的烈火时,心中最后那丝不快终于也消失无踪了。心中明白,现在自己手下的这群虎狼之士,定然会把宋军吞噬得连一根骨头都不必吐出来。
  他再转回身去,解了自己腰间的镶金饰玉的佩刀,双手举了在胸前缓缓递了给那侦察之人,却无言无语,只是瞪着那侦察之人。那侦察之人也并不做声,单膝跪倒,双手高抬过顶,接了那刀,起身退回,恭恭敬敬,仔仔细细的把佩刀系了在自己腰间。这时每一个金兵心里,都恨不得拿自己的一条臂膀去换那柄佩刀。黑峰不再说话,心中知道,士气已经高涨,随时可以战斗了。
  宋军行军极是缓慢,又过了好一会才出现在黑峰等人的眼中。远远看过去,宋军走得大都无精打采,垂头丧气,一副万般不情不愿的模样。这原也难怪,宋军大都原本是老老实实种地的农民,被硬抓了来作壮丁凑数,从来没有过什么训练和作战经验,这刀枪剑戟拿在手中,怎么也觉得不如自己平日摸惯的锄头舒服。更要紧的却是,战争也实在给他们带不来什么切身的好处,打赢也好,打输也罢,只要自己这条命能在过后还保得住,能回到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去,那就已经是最好不过了。
  队伍中间,堂而皇之的走了一抬八人大轿,想来大帅他老人家现下正端坐了在里面,八成可能还是个文官──宋时一代,文官带兵倒是极其平常的事[14]。大轿周围是三百亲兵,旗甲鲜明,挺胸腆肚,比较其他兵丁神气漂亮得多。
  队伍的最后是千余骑兵,骑的倒都是高头大马,鞍蹬也颇华丽,可惜骑在上面的人一个个歪带帽子斜穿衣,纨绔气比兵丁气倒重了几分。原来当时骑兵,需自己出钱备马备鞍。所以多是官宦日间耀武扬威,颇为威风;一身戎装,走马章台,抱了姐儿在腿上吹嘘自己如何英雄,也很风流;何况这更也是日后飞黄腾达的一条资本──军功。但真正要提了脑袋玩命的时候,本大爷可就恕不奉陪了。
  一万五千余人,近两里长的长蛇队伍,磨磨蹭蹭的走得极慢,又过了近两盏茶的时候才到了小山脚下,离黑峰的埋伏已经不过一里的光景。
  黑峰举起了右手,低声道,“上马!”五千虎狼之士,磨牙[左口右允]血,悄没声的就都上了马。人人都盯了黑峰的右手,等待他下达冲锋的号令,气氛紧张得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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