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届“湖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3月1日—3月25日)
各县区、各系统可在先行开展评选或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此次评选的要求,择优向市评选组委会推报“湖州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各县区团委、市直机关团委推报候选人一般不超过3人,湖州开发区推报候选人一般不超过2人,市直属团组织、大专院校、太湖度假区推报候选人一般不超过1人,驻湖部队由湖州军分区政治部牵头组织推报工作,一般不超过3人。
为了通过各种渠道,更多更好地发现各类青年俊杰,扩大杰出青年的选拔面,市青联其它各会员团体、社会知名人士也可直接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同时,积极鼓励广大优秀青年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自荐。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3月25日—3月31日)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4月1日—4月7日)
通过新闻媒体对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网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在7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4月8日—4月20日)
各推报单位和社会各界在评委会投票前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组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人士组成评委会。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以及新闻媒体对候选人反馈意见的报告。然后,由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并结合先期进行的各推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投票结果计算出每一位正式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得票数列前10位的候选人,当选为第二届“湖州十大杰出青年”。 组委会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出在评选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各线优秀青年人才若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