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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推报单位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激励广大青年艰苦创业、立志成才,营造青年求真务实、创新实践、勇于开拓的良好氛围,在湖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作出贡献。
2、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着重考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在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人选;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3、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材料)。考察结束后,要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并加盖团委或青联公章。
4、推报单位要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登记表原件二份(请贴好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2)文字材料:①事迹详细材料:5份,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②事迹简介:20份,字数500字左右,内容真实,文字简炼。③事迹新闻稿:2份,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体,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请参照附件。组织推荐的文字材料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盖章、县区团委或青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原件二份,其余可复印)。
(3)数码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五寸彩色工作照和生活照5张(一式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4)推荐登记表、文字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
(5)推报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6)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5、人选推报登记表及推报材料样本,请登录湖州共青团网站公告栏表格处下载。(www.54.org.cn)
6、推报单位推报1名以上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
7、各推报单位要在3月20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周煜,电话:2398617,传真:2398615,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308室(团市委组宣部),邮编:3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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